符號互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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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號互動論(英語:symbolic interactionism theory,又譯象徵互動論)是一個從實用主義發展而來的社會學理論,該理論認為,人類在自我思考和人際交流中使用共同語言來創造共同的符號和意義。[1]Macionis認為,符號互動論是「用以構建理論的框架,它認為社會是個體日常互動的產物」。換言之,它是一個幫助我們理解個體如何互動並創造符號世界,以及這些符號世界如何反過來塑造個體行為的參考框架。[2]這一框架有助於理解社會是如何透過反覆進行的個體間互動而得以維持和被創造的。發生在互動之間的解釋過程有助於創造和再創造意義。正是對意義共同的理解和解釋影響了個體之間的互動。個體行動的前提是在社會語境中對意義有共同的理解。因此,互動和行為是透過對象和概念附加在其身上的共同意義來構建的。從這個角度來看,人們既生活在自然環境中,也生活在符號環境中。
符號互動主義來自於一種在20世紀中期前後發展起來的社會學觀點,該觀點持續在社會學的一些領域產生影響。它在微觀社會學(英語:microsociology)和社會心理學(英語:Social psychology (sociology))中尤為重要。作為一種解釋社會互動的實用主義方法,它源於美國實用主義哲學,尤其是喬治·賀伯特·米德的作品。[3][4]米德同時也是互動學派(英語:Interaction theory)的創辦人;其後則是由布魯默在1950年將其符號互動論的中心思想理念宣揚光大,起初符號互動論這一名詞是米德的學生——赫伯特·布魯默所先使用。
符號互動論中最常討論的理論為自我概念理論。其他與符號互動論相關聯的理論還有高夫曼的擬劇論、皮爾斯和克里農(Pearce & Cronee)的意義統整合管理理論(英語:Coordinated management of meaning)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