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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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利堅合眾國法典(英語:Code of Laws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1],又稱 Code of Laws of the United States、United States Code、U.S. Code,或縮寫為U.S.C.),簡稱美國法典,是美國聯邦成文法的彙編法典,共53編[2](1至54,其中第五十三編尚不存在,但已預留作《小企業》[3]。眾議院法律修訂顧問辦公室(英語:Office of the Law Revision Counsel)每六年出版一次該法典的最新完整版,其餘年份每年出版一本匯總新法案的法典增補[4][5]。所有美國國會立法通過的法案原文均按時間順序收錄於《美國法律總匯》。
Quick Facts 美國法典, 發行資訊 ...
美國法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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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美國法典 | |
發行資訊 | |
編輯 | 法律修訂顧問辦公室(英語:Office of the Law Revision Counsel) |
出版機構 | 美國政府出版局 |
系列作品 | |
文本 | 美國法典在維基文庫上的版本 |
規範控制 | |
OCLC | 23683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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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對美國國會立法通過的聯邦成文法的法典彙編都由私人機構進行。1874年1月22日起,美國國會開始進行官方法典彙編。1926年,國會正式開始彙編《美國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