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行政區劃
各國存在於各級的行政區劃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自治行政區劃(中華人民共和國稱自治地方)是國家政治制度的一種,常見於多民族、領土廣袤、或者高度權力下放的國家,屬於地方分權的概念。世界上很多國家依據其政治制度,不同程度地在全境、局部地區實行自治行政區制度,如少數民族聚居地、邊疆地區等。在提升這些地方在政治上的自主權之外,同時也有降低分離主義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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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行政區可以是第一級地方政權,也可做為基層政權存在,例如自治區、自治省(英語:Autonomous province)、自治州、自治市、自治縣等。現代國家的屬地也是自治行政區的一種,具備高度自治的權力,並發展為有別於母國的政治實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