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罕默德·阿班迪·阿里
前马来西亚总检察长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丹斯里穆罕默德·阿班迪·本·阿里(馬來語:Mohamed Apandi bin Ali,1950年2月11日—)前任馬來西亞總檢察長、前聯邦法院大法官。阿班迪由時任馬來西亞首相納吉·阿都·拉薩於2015年7月提名委任,取代被解僱的前任總檢察長阿布都干尼·巴代。接掌總檢察署不久後,他於2016年1月26日宣告首相納吉在「捐款案」與「SRC案」都沒有犯法[1],不過,其說法引起了各方的非議[2][3]。
Quick Facts 丹斯里穆罕默德阿班迪 Mohamed Apandi Ali, 第7任馬來西亞總檢察長 ...
丹斯里 穆罕默德阿班迪 Mohamed Apandi Ali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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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任馬來西亞總檢察長 | |
任期 2015年7月27日—2018年6月4日 | |
君主 | 蘇丹端姑·阿布都哈林 蘇丹穆罕默德五世 |
首相 | 納吉·阿都·拉薩 馬哈地·穆罕默德 |
前任 | 阿布都干尼·巴代 |
繼任 | 湯米·湯姆斯 |
個人資料 | |
出生 | (1950-02-11) 1950年2月11日(74歲) 馬來亞聯合邦吉蘭丹哥打巴魯 |
政黨 | ![]() ![]() |
兒女 | 7 |
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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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14日,新任首相馬哈地·穆罕默德宣布阿班迪即日起告假[4]。6月5日,國家王宮庶務主管旺阿末達蘭(Wan Ahmad Dahlan Ab Aziz)發文告稱國家元首蘇丹穆罕默德五世根據聯邦憲法第145(1)條文規定,在馬哈地建議下終止阿班迪職務,並任命湯米·湯姆斯為新任總檢察長[5]。
他也是納吉被控涉及SRC洗錢案的第14名辯方證人[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