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燈
道路上的照明设施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街燈,又稱為路燈,是道路、街道及公眾廣場上的發光照明系統。 通常在入夜或者天黑時分啟動發亮,在黎明之後熄滅。 街燈的基本功能是照明,其附加作用可以是藝術作品、地標、路標、電話亭、留言板、信箱、集合地點、廣告燈箱、智慧燈柱等,Lanterne是法語中表示「燈「或「燈柱」的詞。」À la lanterne!「(英語:"To the Lamp Post!";中文:「吊死在燈柱上!」)在法國大革命初期,也就是1789年巴黎的夏天首次使用,為煽動暴民私刑處死某人所用的口號。這時的燈柱常被巴黎市民用作私刑的吊杆,來處死一些官員或貴族。 納粹德國的黨衛軍也曾在二戰結束前,將叛逃者絞死於路燈示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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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上的路燈有用煤氣、火把、燭台、燈籠等。近年來大多以填充惰性氣體的燈泡或是日光燈為主,部份地方開始採用發光二極體(LED)照明的路燈,以節省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