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文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金文,亦稱吉金文字、鐘鼎文、鐘鼎款識、青銅器銘文[1],乃鑄或刻於青銅器上的文字。初始於商朝中期,盛於西周,記錄的內容與當時社會,尤其是王公貴族的活動息息相關,多為祀典、賜命、征伐、圍獵及契約之事。大部分人以周宣王在位時期鑄造的毛公鼎[2]金文(又稱西周金文)為金文代表,毛公鼎銘文共32行,500字[3]。
西周以降,金文被普遍地使用,而用途則無甚改變。據統計,其文約有3,005字,可辨識者,計有2000多 字[來源請求]。由於商周盛行青銅器,而青銅禮器以「鼎」為代表,樂器以「鐘」為代表,因其刻於金器、大鐘上故稱之金文,亦因而得「鐘鼎文」之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