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空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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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空署(英語:Air Raid Precaution Department,簡稱:ARP),中文又稱防空處、防空監理處或防空局,是香港政府在1937年12月籌組,於1939年初成立的政府部門[1][2][3],以應對二次大戰爆發後日益緊張的香港周邊局勢,籌劃及準備香港遭遇軍事入侵時所須的防空及民防工作[4],包括修建防空洞[5],籌建民防部隊[6],以及教導公眾應對空襲等[7],以期減少香港受到敵軍空襲時的平民死傷,成立之初的部門主管是施柏堅(A. H. S. Steele-Perkins),1941年11月由柏高(B. H. Puckle)接任[8]。1941年12月8日日軍入侵香港觸發香港保衛戰[9],香港在全體軍民經過18天的苦戰後被日本佔領,1945年8月30日香港重光[10],該部門於二戰後因為已沒有實際需要而被撤銷。土木工程拓展署的資料顯示香港現存的防空隧道共29條,若全部加起來長約19公里[11],目前仍可進入的防空洞已交由路政署負責維修[12][13],其後備民防隊伍的職能則主要由1952年成立的民眾安全服務隊接替[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