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領導
寡头政治体制统治运作形式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集體領導(英語:collective leadership),被一些政治派別認定「一種寡頭統治的形式」,通常存在於共產黨管理的社會主義國家裡。不過,「集體領導」這個詞語本身的主旨是指:將某些「權能」從個人(比如,政黨領袖)分配到一個集體中由多人共同決策的意思。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為例,「中央權力」被分散到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會)、總書記、中央書記處,同時仍然保留一位最終決策者(最高領導人)做統籌;在越南,權力較為分散,由黨總書記、國家主席、政府總理以及包括越共中央政治局、中央書記處和中央委員會等在內的合議機構分享。在別的領域的「集體領導」的例子就不一一列舉(例如董事會)。
此條目需要補充更多來源。 (2014年1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