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查方案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雙查方案,又名查良鏞方案、主流方案、政制協調方案,是由香港作家、基本法起草委員查良鏞(金庸)與查濟民於1988年11月提出關於1997年後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的選舉安排[1]。雙查乃同宗遠親。
雙查方案,又名查良鏞方案、主流方案、政制協調方案,是由香港作家、基本法起草委員查良鏞(金庸)與查濟民於1988年11月提出關於1997年後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的選舉安排[1]。雙查乃同宗遠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