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人猿人格權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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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人猿人格權運動是一項旨在向人科的非人類成員(倭黑猩猩、黑猩猩、大猩猩、紅毛猩猩)提供在法律上「人」的地位,並基於此對這些動物進行合法保護的運動。[1]
支持者包括靈長類動物學家珍·古德和唐·普林斯-休斯(英語:Dawn Prince-Hughes),進化生物學家理察·道金斯,哲學家普拉·卡瓦列里(英語:Paola Cavalieri)和彼得·辛格,和法律學者史蒂文·懷斯(英語:Steven Wise)。[2]
類人猿人格權運動是一項旨在向人科的非人類成員(倭黑猩猩、黑猩猩、大猩猩、紅毛猩猩)提供在法律上「人」的地位,並基於此對這些動物進行合法保護的運動。[1]
支持者包括靈長類動物學家珍·古德和唐·普林斯-休斯(英語:Dawn Prince-Hughes),進化生物學家理察·道金斯,哲學家普拉·卡瓦列里(英語:Paola Cavalieri)和彼得·辛格,和法律學者史蒂文·懷斯(英語:Steven Wise)。[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