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李宇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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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是我太保守,不過還是認為這種條目沒有什麼創建的必要。--沐童 (給我留言) 06:59 2005年8月1日 (UTC)
- 呵呵 你該問問她的歌迷們...--耐特拉克 (☎) 07:47 2005年8月1日 (UTC)
- 這是百科嘛,不是穿著「members only」jacket的知識分子的俱樂部。--wooddoo 放一個髒盆兒 08:01 2005年8月1日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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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是我太保守
我個人認為像所謂的超級女生是不應該成為一部百科全書的條目的,我們的百科全書雖是平民化的,但它畢竟不是娛樂八卦媒體,它還是有它的嚴肅性的,我們這些編寫者應努力把真正的知識編寫出來,我們應用真正的百科全書的標準來要求自己,雖然我們達不到那水平,但努力方向是這樣的。我們不應跟著社會上某些人出於商業利益來炒作的指揮棒轉。事實告訴我們,娛樂熱點如過眼煙雲,如芙蓉姐姐。另外,在我讀來,這些條目的編寫往往會受到個人情緒的影響。我們奉獻出來的應是真正的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我們要有責任心,我們不應媚俗。否則的話,我們的維基雖空有龐大的條目數,但卻有太多的垃圾充斥其中。這就降低了維基百科的說服力.--Cys 18:26 2005年9月7日 (UTC)
雖然我加入wiki的時間不長,但我喜歡這種自由的氣氛。大家都不帶任何功利的目的來編寫一部百科全書,因此我們的觀點可以不同,但我們的目標是一樣的。大家都可以自由的亮出自己的觀點,進行充分的溝通。 我並不是反對把時下的知名人物寫入百科全書,我只是認為我們應有一雙發現的眼睛,從這個讓人目眩的社會中找出真正有價值的人物和現象寫入wiki。舉個例子說明我的觀點,餓死的小女孩李思怡和被打死的大學生孫志剛都是我們這個時代的知名人物,同時他們也已是維基百科的條目。但從條目的選擇上我認為孫志剛要比李思怡強的多,原因如下:李思怡的經歷是一個讓人悲憤異常的故事,今年我的女兒也正好三歲,作為一個父親,我也為小思怡流過悲傷的眼淚,這件事讓我們體會到某些公務員那麻木的人性,但我不得不說,這件事的社會價值並不大,公務員的這種作為在社會上比比皆是,小思怡的不幸遭遇只是其中一個,它也沒有帶來什麼巨大的社會衝擊。而孫志剛案不同,這件事對社會的影響太大了,它直接導致了一部法律的廢除與修改,它直接影響了成千上萬人的行為(尤其是對那些務工人員和流動人口),而且我認為此事也會寫入我國的法制史的,因為它也可能是第一個因偶然的事件導致一部法律的變化。這件事的價值會在相當長的時間內不斷的得到體現。總結我的觀點:我們要學會思考,要學會從光怪陸離的社會表面上去敏銳的發現它的本質,去認真的評估它的價值,它的影響。切不可用媒體代替我們的思考,媒體太注重商業利益,太愛炒作了。而我認為超級女生就是因商業利益而瘋狂炒作的典型。有意思的是這種典型的商業行為媒體和很多人卻賦予它很多的社會責任,如大眾文化對精英文化的反擊等等等等。其實這都不沾邊,它的本質就是企業的一種商業行為,當然這個企業也希望在商業行為的本質上再給它戴上五彩斑斕的面紗。我們就是要看透這些面紗。這個社會上這種商業行為太多了,我們不能把他們都搬上維基,今天編寫超級女生,明天編寫夢想中國,後天編寫我形我秀;今天編寫新絲路模特大賽,明天編寫CCTV模特大賽。這就沒完沒了了。我認為編寫這些還真不如編寫李思怡。之所以我認為最好不要過多的編寫諸如超女最主要的原因是維基是一部百科全書,所謂百科全書,它是巨大的知識寶庫,而超女只是時尚,稱之為知識不知大家是否接受,我是不接受的。我想以後會有其他的維基編寫的是更廣泛的內容,而不僅僅是百科全書,如時尚維基等,在那上面編寫這些內容會更合適。 另外我要說的是,我本人決無貶低超女的意思,我只是認為它們不適合作百科全書的條目罷了。湖南台的商業行為非常成功,我很佩服他們。現在這個社會的商業行為也是無可厚非的,沒有商業行為是不可想像的。 對我的看法有不同意見的維友盡可批評我,如果我認為你說得對,我會立刻放棄我的觀點的。--Cys 17:39 2005年9月9日 (UTC)
- 很清楚的一點是,你自己的表述中帶有太多個人的意見,例如諸多「我認爲」等等。然而維基百科並非為你一人而存在,還有很多人需要它。關於條目的價值,每個人都會有不同的看法。對於現在的情況,我覺得,條目訪問量是最好的證據,説明世上有多少人需要它。既然是討論頁,我也免不了要發表個人的看法。對我來說,條目訪問量高表明了什麽條目是人們需要的,但訪問量低也不代表條目就沒用。關於超級女聲相關條目,目前的訪問量相當高,但它一定會慢慢淡下來。這種事情絕對不代表其價值有所降低,因爲不管如何它都代表了這一年的重要事件,對於未來的歷史學傢來説,任何一項細節都會是他們關注的。對於超級女聲之外的其他類似節目,如果有人感興趣,並為之編寫條目(我的要求僅僅是小條目即可,因爲不是所有的節目都能容易地收集到資料),也未嘗不可。現在沒有這樣的條目,不正是説明了它們的社會關注度不及超級女聲嗎?--當然,我最後的觀點可以輕易地反駁,只要圍其編寫一個條目即可。--地球發動機(☞☏) 18:34 2005年9月11日 (UTC)
- 「我個人認為像所謂的超級女生是不應該成為一部百科全書的條目的」←「超級女生」,不應該;「超級女聲」,沒意見。
- 我個人認為一部百科全書是不應該有錯字,你又寫錯字?—Xtctjames (留言) 2008年1月26日 (六) 12:21 (UTC)[回覆]
對於Cys的觀點我不敢苟同。從「我認為編寫這些還真不如編寫李思怡」,「但從條目的選擇上我認為孫志剛要比李思怡強的多」能看出,Cys對於維基百科的理解開我看來並不是很透徹,尤其是NPOV。對於流行的東西,自然有人追捧也有人反對。維基百科要做的是客觀敘述事物和每一方的看法,並不是說有些東西你覺得惡俗,維基條目也會惡俗。而且對於自己認為炒作、商業的東西,並不能認為他們就不適合維基百科,它們也是知識。建議Cys去了解下什麼內容不適合維基百科。維基百科並不是Cys眼中的那種知識寶庫,任何條目寫出來必須是有教育意義的「知識」。一個條目是否有價值不是一個POV就能決定的,條目創不創建也主要是depand on條目的重要性,而不是「是否有價值」。 另外,維基的用戶也會選擇自己比較了解條目進行貢獻,並不存在「今天編寫新絲路模特大賽,明天編寫CCTV模特大賽。這就沒完沒了了」這樣的問題,畢竟維基百科並沒有組織今天我們編寫這個,明天編寫那個。 綜上所述,我認為Cys對於維基百科的了解和認識不夠。— 吃死 Talk 2008年9月8日 (一) 12:08 (UTC)[回覆]
維基百科一直注重用事實說話,內容主要是生平事跡,包括音樂公益專輯方面,瑣事的編輯應該精煉並且真實有意義,向查閱者提供客觀的資料,而不是將一些別有用心毫無意義的內容編輯到此條目中,至於有沒有必要將李宇春編輯到此條目中,李宇春四年以來在音樂慈善個人品質方面得表現,很多人有目共睹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雲起雪落(對話|貢獻)加入。
關於此類條目的編寫
這個條目是我加的,不過我不是fans,而且對我女友整天沉迷於此很不滿,但是經過考慮還是決定添加相關條目,原因如下:
- 相關關鍵詞在google,baidu上搜索的結果超過10萬條,yahoo超過40萬條,這已經很可觀了,況且在這幾個月里對中國老百姓的影響不可忽略,作為當下的重大事件立此存照也無可厚非。
- 就這一類事件本身的意義而言,這些人物並不足以登錄wikipedia,但是在目前的環境下我覺得可能會由這個事件而引發一些不同尋常的社會變化和相應的討論,例如關於審美和偶像崇拜模式的顛覆、對中央同地方電視台數十年從屬關係的衝擊、網絡群體的影響力、甚至一些新型商業模式的興起。。。諸如此類的話題才是我真正感興趣並關注的,這些相關條目掛在這裡更多是作為背景資料,等整個事件結束並平靜下來之後可能就會浮現出一些重大嚴肅的意義,而一些小人物往往會成為研究的切入點。
- 還有就是一個很勢利的目的:吸引大家來wikipedia。即使純粹因為自己的偶像才來逛一圈也比從未來過這裡好阿:)況且的確有人在為某幾個人的條目添加資料後開始編修其他的傳統條目。我覺得只要這幾個爭議條目的內容保持嚴肅中立,就沒有不存在的理由。
- 添加一個這樣的條目實在太容易了,資料滿天飛,只需花很少的時間即能完成,就算作為痛苦翻譯中的消遣也不錯:P
--Seerhut ¥talk¥ 08:43:06 2005年8月1日 (UTC)
對於最後一句表示不贊成,沒有數據做支持的話,最好不要輕易下結論
我覺得編輯以中立為主,可以適當溢美(但不是長篇大論的),應該點出前三名的優點,否則後人也不知道這幾個人憑什麼獲勝。攻擊性貶低性的語句不要,以免鬧事。
抱著試試看的心態在wiki輸入李宇春三個字,居然找到相關內容,有些意外,但也頗驚喜。我是半個玉米,很欣賞這個女孩子。無論如何李宇春本人的價值如何,她以及將她推至如此高知名度的空前收視率的娛樂節目,都已經成為2005年夏季中國社會必須被記錄下來歷史性事件。
我今天對「李宇春」條目做了適當修補,主要是兩方面:一、添加了她近期的重大音樂成績(發行新專輯和舉辦全國巡演);二、關於「玉米愛心基金」的情況補充。
關於李宇春這個人可不可以進wiki詞條,我的態度是肯定的。我非常理解沐童和cys對於中文wiki的熱愛和強烈責任感,我也同意中文wiki應該關注對我們這個時代有真正影響力的人,而不是流於浮躁,響應喧譁。但我更熱愛的是wiki的靈魂——自由,而真正的自由是建立在包容,尤其對自己所不認同的事物的包容之上的。看到討論版各位前輩對這詞條或有不滿或有質疑,卻沒有人因此而憤然刪除該詞條,我便體會到了這種「自由」,很開心。
另一方面,我在想,對於「某個人對這個時代究竟會產生怎樣的影響」的判斷,任何人都很難說自己的判斷是客觀而富有前瞻的,尤其當判斷的對象是一個正處在發展期的當代人。說實話,作為玉米,我也曾經以為李宇春就是我2005「夏日裡的一場高燒」(綠妖語),覺得超女比賽後,李宇春也就只是一名普通歌手。但「玉米愛心基金」的出現大大改變了我的看法。作為中國第一個由歌迷自發組織的愛心基金,玉米愛心基金的意義不僅僅局限在它一年多時間裡聚集的近兩百萬善款、資助的二十幾位貧困白血病兒童和援建的兩所鄉村博愛衛生院上,它更是一項大膽的創舉和探索:怎樣更好地匯聚、引導「明星粉絲」——中國或許會有上千萬人屬於這個行列——的龐大力量,為整個社會,而不僅僅是為明星本人服務和做貢獻。我想這是一個不僅有意思,而且有意義的話題,歡迎大家一起來探討:)
PS:當看到27個患白血病的小朋友中有6名已經完全治癒的時候,眼淚真是嘩嘩的啊~
對於「李宇春」詞條的相關內容,我也有些自己的看法。我認為作為一個歌手的詞條,標明她的主要音樂成績、註明簡要資料就可以了,若有「玉米愛心基金」這樣的有特殊意義的內容,也不妨單獨列出以做參考。但對於「個人檔案」(包括最喜歡的飾物是什麼呀~之類的)和不重要而瑣碎的獎項(我是在對華人音樂界「買獎」沒有好感,或許是我偏見?)這樣的內容,我認為可以從詞條里刪去。
但由於是第一次編輯詞條,我不知道刪補有沒有什麼特別的規定,也怕貿然刪內容會使這些章節的添加者感到不受尊重,所以也就沒有冒失了。我想請教大家,這些時候一般該怎樣做呢?需要知會原作者本人麼?請大家不吝賜教,謝啦:) Tangshishi 2007年12月8日 (六) 05:30 (UTC)
關於其他相關話題
- 我不是fans,李宇春曾被懷疑其性取向已經被證明就是個網絡上一個相貌相似的照片,不能說類似打扮的和性取向有什麼必然聯繫,而且為什麼要引述已經被證明的謠言,中立的立場也不是這樣的。 「新時代女性審美觀浮出水面」前面是被證實的謠言,後面與「中性美的一系列討論」沒什麼明顯區別,所以合併了。
第一次留言不知道格式對不對。
我本人是不經常在網上留言的,但維基真的是我很喜歡的一個地方,在我看來維基是一個不同價值和觀念激烈碰撞的地方。我很喜歡在這裡看到基於中立的原則提出來的各方觀點,這使我們對世界的認識更加真實清晰。基於此我認為有必要說一下該詞條所存在的問題,首先關於該類詞條是否有必要保留,我很贊同作者「吸引大家來wikipedia」的意見。不過在該類詞條的內容上還是應該更加客觀理性,看完整個詞條後我的感覺就像在看一篇歌功頌德的八股文。其實超女這個群體本身就是一個爭議很大的群體,喜歡的喜歡得不得了,討厭的也恨得牙痒痒。所以編輯此類條目時我覺的有必要表現出其爭議性,而不應該是那些充斥著網絡的明星資料。希望維基不要變成百度百科那種充斥八股文,資料沒有任何參考價值的地方。最後祝維基越辦越好!
個人認為李宇春這個條目實在是帶有太多個性化和偏向性的文字在內了,因此建議只顯示人物生平和出生年月等重要信息,其它的信息還是再討論一下吧,參見王菲的條目,差異不是一點點大啊——凡奇
「春哥」的重定向
囧……有這個必要嗎?這裡又不是偽基……況且春哥≠李宇春。
- 我記得李宇春以前確實有「春哥」的別名(愛稱?),不過被網絡暴民惡搞之後就很少有fans這麼叫了。這個「重定向」確有不當成分,因為「春哥」所包含的是一種惡搞文化,對當事人有相當程度的嘲諷。 --Zzyy100100 (留言) 2009年6月17日 (三) 14:20 (UTC)[回覆]
瑣事
維基百科是不是記錄事實的,李宇春被叫春哥就應該記錄下來,因為維基百科不是歌迷的檔案,而是事實的記錄。春哥連結到李宇春也沒有錯,是我連接的。—5·12♡中国爱 2009年6月17日 (三) 05:51 (UTC)[回覆]
那麼是不是所有對公眾人物的抹黑都要記錄下來?包括對女性的不尊重? Carolzlee (留言) 2009年7月7日 (二) 10:29 (UTC)[回覆]
我認為應該寫下來,被抹黑,為什麼被抹黑都應該客觀地紀錄下來。這裡是自由的百科,不是被玉米劫持的地方。 --Unicelled (留言) 2009年7月8日 (三) 10:05 (UTC)[回覆]
- 瑣事部分記錄的事情大多是關於「春哥」的事情了,囧。而且事情與李宇春本人行動毫無關係,而只是與網民惡搞的「春哥」這一稱號有關,對李宇春貌似很不公平與尊重。是否可以考慮刪移?—奔流沙|(留聲機) 2009年6月22日 (一) 12:22 (UTC)[回覆]
- 不,它是一種文化,一種影響,一種連鎖反應,只有李宇春的影響力大,才有人惡作劇她,你見過那個過氣的明星還被人們熱議,所以說不要只記錄官方的(好的),草根的(惡搞的)其實也正是從反面反應李宇春的受歡迎程度。如果沒有李宇春,怎麼會有春哥呢?
另外,我覺得李宇春應該大方的介紹春哥這個綽號,如果你封殺了的話,人們就不會再沒有趣味去談論春哥(李宇春),對李宇春的關注也會降低。—5·12♡中国爱 2009年6月22日 (一) 17:16 (UTC)[回覆]
那個胖醫生當面喊"春哥"的時候,李宇春好像也欣然接受了,沒有不高興,所以這不是誹謗,是事實,湖南衛視都沒有在播出時刪除,(至今其網站的視頻沒有半分刪減),而標榜自身中立的維基百科卻要刪除,真是好笑。—5·12♡中国爱 2009年6月23日 (二) 02:38 (UTC)[回覆]
- 非是中立與否問題,只是這個內容和本條目沒有直接關係,故在下刪去了。若是有參考來源佐證,則直接寫李宇春的被稱作「春哥」便是,何必如此引用些不找邊際的內容—Ben.MQ 2009年6月23日 (二) 09:14 (UTC)[回覆]
- 在世人物的條目需要極為謹慎,目的是為了防止條目所述人物對維基媒體基金會提出告訴,這樣的案例以前並非沒有發生過。—Wcam (留言) 2009年6月23日 (二) 09:29 (UTC)[回覆]
- 視頻不算證據?現在法律都認可了,打官司都可以視頻當證據。不要偏袒瘋子一樣的那些「玉米」了,維基百科是中立的,不是崇拜偶像的地方。—5·12♡中国爱 2009年6月23日 (二) 12:56 (UTC)[回覆]
- 瑣事就是我創建的,是,我承認我是想把那個玉米衛生站的胖子醫生寫在裡面,因為覺得好玩,但這和網上其它惡搞李宇春的不一樣,這是真實的事情,而網上的惡搞大多是虛構。並且我不只光寫了這一條,也把TIME、玉米基金會寫了進去,算中立吧。我在寫醫生的時候,也是想把它寫的全面、詳細,免得又不知情的「玉米」告維基百科。要簡單對吧?那好吧。就簡單點了,寫一、兩句話吧。—5·12♡中国爱 2009年6月23日 (二) 13:07 (UTC)[回覆]
- 此條目已被「玉米」瘋子劫持,只寫李宇春正面的東西,而負面全部被刪除,請管理員注意。—5·12♡中国爱 2009年6月24日 (三) 05:20 (UTC)[回覆]
- 春哥是李宇春應該是大家普遍接受的現實了吧,裝作視而不見似乎不現實。但是提一下就可以了,沒有必要說太多。為這個打編輯戰更沒必要。--Kuailong (留言) 2009年7月2日 (四) 17:14 (UTC)[回覆]
- 雖然在日常中也了解到春哥比李宇春還常用,但是沒有可靠來源證明李宇春認同該暱稱(可能會造成對其傷害),以及沒有來源證明多數人都知道春哥是指李宇春,所以解決來源之後,自然很多人會同意將春哥寫入。-孫學 (留言) 2009年7月4日 (六) 11:57 (UTC)[回覆]
很抱歉,有些人執著於管李宇春叫「春哥」是他們自己的事,但是他們必須有可靠的來源證明日常生活中這個綽號得到包括李宇春本人在內的普遍認可。另外,前面那位「中國愛」,你對李宇春的偏見看法和對李宇春歌迷的攻擊,恰恰暴露了你自身的非中立立場。如果不是出自客觀中立的立場,所做的改動也就不應被認可。Carolzlee (留言) 2009年7月7日 (二) 10:42 (UTC)[回覆]
此條目已經被ANTIFANS劫持,但凡是無意義的對藝人的誤讀,也不辭辛勞地更改。請求管理員,鎖定此條目。當你做不到尊重的時候,就不能談論公正以及中立者兩個詞語。—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天上宇雲(對話|貢獻)加入。
警告
我想提醒那些「玉米」,維基百科不是百度百科,不是只寫正面的東西的地方,不要把李宇春的負面新聞刪除!!!—5·12♡中国爱 2009年6月24日 (三) 05:23 (UTC)[回覆]
- 那也要看是哪種新聞吧!難道要把網上小丑的-些惡意中傷,還有一些自稱所謂「中立」的人自認為好玩的「新聞」放上去嗎?「條目所述人物對維基媒體基金會提出告訴」(by —Wcam (留言) 2009年6月23日 (二) 09:29 (UTC) )現在還沒發生,但出現了對藝人的不尊重、中傷後,誰敢保證它不會發生!還有『此條目已被「玉米」瘋子劫持(by 5·12♡中國愛 2009年6月24日 (三) 05:20 (UTC) )和『不要偏袒瘋子一樣的那些「玉米」』(by 5·12♡中國愛 2009年6月23日 (二) 12:56 (UTC)) 中的『「玉米」瘋子』已經算是惡意中傷了,有任何證明留言者或修改者一定是「玉米」而且也是「瘋子」嗎?請發言者自重!Lamyi0123 (留言) 2009年7月7日 (二) 01:40 (UTC)lamyi0123[回覆]
請注意,發布謠言及惡意中傷信息,發布平台也要負相當責任。另外,提醒某些人,不要用維基百科的中立客觀做藉口抹黑公眾人物!Carolzlee (留言) 2009年7月7日 (二) 10:42 (UTC) 有些人故意發布謠言中傷,惡意多次修改李宇春的維基百科。用維基百科的中立客觀做藉口。惡意意淫行為,強行修訂李宇春的維基百科客觀知識,只盯著李宇春的百科多次修改,以圖達到惡意中傷藝人的邪惡目的。留言2009年7月16日 (二) 12:42 (UTC)[回覆]
強烈建議刪除或重寫現場演唱部分
這部分講述的過於冗長詳細而違背了維基百科的宗旨,況且演唱的時間地點在一個百科的條目中沒有任何必要介紹。 ——Yummiao (留言) 2009年6月27日 (六) 10:40 (UTC)[回覆]
- (+)贊成,非常瑣碎,需要大刀闊斧的改。—5·12♡中国爱 2009年6月27日 (六) 12:42 (UTC)[回覆]
- 可以去參考一下周杰倫,把「現場演唱、公益活動、獲獎榮譽」部分按年份把條目收起。—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奔流沙(對話|貢獻)加入。
- (+)贊成,百科全書不是歌迷的記事本,不能事無巨細都寫下來,對於演唱,公益活動都可以總括一下,然後挑出比較重要的部分點一下。--Kuailong (留言) 2009年7月2日 (四) 17:10 (UTC)[回覆]
- (!)意見,個人不贊成刪除內容,畢竟寫在上面的都是別人的勞動成果。在「現場演唱、公益活動、獲獎榮譽」部分總括一下,詳細內容則使用{{hideH|现场演唱}}...{{hideF}}應該是比較尊重的做法。—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奔流沙(對話|貢獻)加入。
- 關鍵是那部分過於瑣碎,即便是周杰倫那部分也沒有將演唱會的地點,演唱者的服裝介紹個遍,這種介紹過於繁瑣,已經脫離了一個百科的範疇了。即便先前的收集者很辛苦,但維基百科畢竟不是不經篩選的信息收集處。那部分還是需要刪節的。--Yummiao (留言) 2009年7月4日 (六) 09:45 (UTC)[回覆]
- Yummiao 的意見比較有說服力,本人認同。(前兩次忘了簽名了。)—奔流沙|(留聲機) 2009年7月4日 (六) 13:01 (UTC)[回覆]
可以把「現場演唱、公益活動、獲獎榮譽」部分按年份做成可收起的條目。Carolzlee (留言) 2009年7月7日 (二) 10:43 (UTC)[回覆]
- 用{{hideH}}模板固然可以,不過其內容必定需要裁剪,因為維基百科不是個李宇春的記事本,記錄其演唱的穿的服裝,唱的什麼等等已經違背了維基百科的宗旨,這個條目修改可以參考周杰倫條目那樣。——Yummiao (留言) 2009年7月8日 (三) 04:32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