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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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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突出中國文革期間的文藝指導理論之一。最早由于會泳在1968年5月23日在《文匯報》撰文《讓文藝界永遠成為宣傳毛澤東思想的陣地》一文中提出,受到江青等人的贊同和推廣[1],被稱為「文藝創作塑造無產階級英雄人物必須遵循的一條原則」[2]

內容

「三突出」指[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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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取威虎山》劇照:楊子榮處於舞台中央,亮光;座山雕等人處於角落位置,暗光。
  1. 在所有人物中突出正面人物;
  2. 在正面人物中突出英雄人物;
  3. 在英雄人物中突出主要英雄人物。

與「三突出」對應的是「三陪襯」,即[4]

  1. 在正面人物和反面人物之間,反面人物要陪襯正面人物;
  2. 在正面人物和英雄人物之間,正面人物要陪襯英雄人物;
  3. 在一般英雄人物和主要英雄人物之間,一般英雄人物要陪襯主要英雄人物。

「三突出」原則的具體實踐在電影等藝術領域表現為:景別上對敵人、反面人物要用遠景,對英雄和正面人物要用近景;在光的運用上,對敵人、反面人物要用暗光,對英雄和正面人物要用亮光;在構圖比例上,對敵人、反面人物要讓其顯得渺小,對英雄和正面人物要使其顯得高大;在拍攝角度上,對敵人、反面人物要用俯視鏡頭來拍攝,對英雄和正面人物要用仰視鏡頭來拍攝;在色彩的冷暖處理上,對敵人、反面人物要用冷色調,對英雄和正面人物要用暖色調;對敵人、反面人物要多從側面角度拍攝,對英雄和正面人物要從正面角度來拍攝等[5]。如在樣板戲智取威虎山》的創作過程中,江青指示把反面人物座山雕的座位由舞台正中移至側邊,讓他自始至終圍著楊子榮轉,作為楊子榮的陪襯[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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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判

文化大革命結束後,「三突出」理論受到批判,被視為「四人幫及其黨羽控制文藝領域的枷鎖」。批判者指出在「三突出」原則下,文藝工作者動輒得咎:如果寫主角存在成長進步的過程,會被指責為「寫中間人物」;如果在作品中對幾個英雄人物都認真描寫,會被指責為搞「平分秋色」,搞「輪流突出」;如果寫英雄人物在某次鬥爭中存在失誤,則會被指責為「歪曲」、「醜化」等。[7]

參考文獻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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