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问题
时间线
聊天
视角

中型轟炸機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中型轟炸機
Remove ads

中型轟炸機(英語:medium bomber)是軍用轟炸機的一類,通常指能在中等航程投放中等炸彈載荷的多引擎轟炸機,介於輕型轟炸機重型轟炸機之間。該分類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前與期間最為常用,之後隨著噴氣化與航電與武器系統的演進,傳統分類概念逐漸被新型多角色/遠程平台取代。[1]

Thumb
美國陸軍航空軍的 B-25B「米切爾」 中型轟炸機
Thumb
波蘭的 PZL.37「洛什」 中型轟炸機
Thumb
日本的 三菱G4M「貝蒂」(Betty)中型轟炸機

定義與性能範圍

在常見的歷史定義中,中型轟炸機通常具備下列特徵:

  • 為雙引擎或中型多引擎飛機,設計可攜帶約數千磅(約一至四公噸)炸彈的有效載荷;具體數值視時代而異。[2]
  • 作戰航程與任務半徑屬「中程」,可支援戰術/戰略任務(例如戰區內的對地轟炸、夜間轟炸、反艦/魚雷任務等)。[3]
  • 相較於重型轟炸機,中型機成本與操作簡便度較佳,能在較多機場或前線基地運用;相較於輕型機,投放能力與航程更足。[4]

歷史與運用

戰間期與二戰

在1930年代至1940年代初,隨著金屬機身與單翼多發動機設計的成熟,許多空軍以中型轟炸機作為主力戰術/戰區轟炸機種。二戰期間,中型轟炸機廣泛用於戰區內的戰術轟炸、海上反艦、夜間轟炸與近距離支援等;許多機型亦被改裝為魚雷轟炸機或專用低空襲擊機。[5]

戰後演變

戰後噴氣技術、遠程戰略轟炸及導彈系統興起,導致機種分類與任務分工改變;傳統「中型轟炸機」分類在冷戰後逐步被戰術轟炸機攻擊機或多用途噴射機所取代,然而在戰史研究與博物館展品分類中仍常見此術語。[6]

典型特徵

  • 引擎:多為雙發動機配置(部分國家也有三引擎或四引擎的過渡型)。
  • 載彈量:歷史上常見的有效載荷約在數千磅(約1–4公噸)級別,視設計而定。[7]
  • 航程:中程至中長程,視任務可執行隊形編隊突襲或近距離支援。

中型轟炸機

第二次世界大戰前服役(1939年9月1日前)
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
二戰後服役
Remove ads

參見

參考資料

Loading related searches...

Wikiwand - on

Seamless Wikipedia browsing. On steroids.

Remove a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