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问题
时间线
聊天
视角
中華民國—塞席爾關係
雙邊關係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Remove ads
中華民國與塞席爾共和國無正式外交關係,目前也沒有在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功能的代表機構。對塞席爾的相關事務由駐南非共和國臺北聯絡代表處、駐英國臺北代表處共同管轄。[1]
政治

經濟
Remove ads
簽證


兩國國民皆須申請簽證方可入境對方國家。持中華民國護照的中華民國國民可在該國首都的國際機場辦理「入境許可」(Visitor's Permit,即落地簽證),停留最多30天,可延長至90天。入境應攜帶每日至少150美元之旅費。[4][5]
持塞席爾護照的塞席爾國民抵臺參加由中央政府機關主辦、協辦或贊助之國際會議、運動賽事、商展或其他活動,可以電子簽證入境中華民國,停留最多30天並不得延期。[6][7]
Remove ads
交通
兩國無直航班機,可經由(不計航點遠近,截至2023年6月29日):
參考資料
參見
外部連結
Wikiwand - on
Seamless Wikipedia browsing. On steroids.
Remove a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