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问题
时间线
聊天
视角

第四屆立法院

1999-2002年立法院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第四屆立法院
Remove ads

第4屆立法院中華民國行憲後的第四屆立法院,該屆立法委員任期自1999年2月1日起至2002年1月31日止,由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產生,共召開了6個會期英語Meeting (parliamentary procedure)和2次臨時會[1]。為顧及精省第十屆臺灣省議會79名議員的政治生涯,國民大會修憲將立院席次由前屆的164席擴充61席至225席。本屆立院初時由執政的中國國民黨取得絕對多數議席,然而在2000年3月親民黨成立後,部分國民黨及新黨立法委員改加入親民黨黨團運作。

快速預覽 第4屆立法院, 概覽 ...
Remove ads

席次概況

更多資訊 顏色, 政黨名稱 ...

註:本屆立院橫跨李登輝政府陳水扁政府兩屆政府,中間歷經政黨輪替,故不特別標示出執政黨。

主要議案

通過法案

第4屆立法院通過制定了以下主要法案:

  • 《入出國及移民法》
  • 《菸酒管理法》
  • 《離島建設條例》
  • 《軍事教育條例》
  • 土地徵收條例》 
  • 《國防法》
  • 《民防法》
  • 《九二一震災重建暫行條例》
  • 千禧年資訊年序爭議處理法
  • 《菸酒稅法》[2]
  •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
  • 《災害防救法》[3]:130,140
  • 《金融機構合併法》
  • 《企業併購法》[4]

除此之外,本屆立法院另通過以下重要法案的修正或廢止:

  • 省縣自治法》、《直轄市自治法》:廢止該二法,由《地方制度法》所取代。[5]
  • 《姓名條例》:將改名次數由1次放寬為2次。
  • 《公平交易法》:簡化企業併購的行政程序。
  • 證券交易法》:修正加強內部人責任,明定股東協議的法律效力。[4]

其他議案

外部連結

參考文獻

參見

Loading related searches...

Wikiwand - on

Seamless Wikipedia browsing. On steroids.

Remove a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