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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思謙

澳门政治人物(1947—2009)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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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思謙(葡萄牙語:Alexandre Ho;1947年2月14日—2009年8月16日),廣西藤縣人,生於澳門。年青時曾到菲律賓瑞士讀書深造,取得碩士學歷;返澳後出任多項公職,1989年起擔任首任澳門消費者委員會執行委員會主席。何思謙曾當選過第三至第五屆澳門立法會議員,屬當時的「民生派」代表。何思謙也是澳門首位設辦事處的立法議員。2008年底被揭發涉嫌貪污,2009年8月16日在廣東珠海自殺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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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何思謙的父親是一名治安警察,包括何思謙在內共育有七個兒女,而何思謙在同輩中排第二,兒時家境清貧[參1];澳門著名會計師何美華是何思謙的妹妹[參2]。何思謙是為天主教教友,自幼領受聖洗;38歲時與蕭鳳蓮結婚[參3],並育有女兒[參4]

生平

學歷

何思謙於1947年2月14日在澳門出生[參3];1966年時畢業於名校粵華中學[參5],之後到過澳門明愛轄下中心工作。1969年受明愛的神父提拔,以公費被保送到菲律賓薩維爾大學Xavier University)修讀社會工作訓練。1973年後考入瑞士費堡大學Fribourg University)修讀法國文學英國文學,並兼修新聞;六年後取得碩士學位。後再報讀瑞士芝龍國際中心Centre International de Glion;今為芝龍高等教育學院)酒店管理文憑課程,花了15個月把課程完成[參1]

擔任公職與涉足政壇

何思謙修完學業後,便先後到過維也納葡萄牙的酒店工作,因而通曉五種語言[參3]。何思謙在葡萄牙工作期間,時任教育文化暨旅遊政務司黎祖智入住在何工作的酒店。由於澳門當時只有很少華人擁有如何思謙的學歷,故黎祖智認識何思謙後,便勸何思謙回到澳門培訓旅遊及酒店業人材。何思謙在1982年中返澳,並先後出任社會工作司、旅遊司訓練廳廳長[註1],以及旅業學校(旅遊學院前身的一部份)校長。[參1]

1984年何思謙以「澳門友誼繁榮協進會」名義參選第三屆立法會選舉直選組別,並取得了一個議席,打破了土生葡人和親北京人士以「聯合提名委員會」的名義在議會的壟斷。隨後便成立了澳門首家議員辦事處為市民服務。其後於1988年第四屆立法會選舉中,他聯同梁金泉汪長南組成「友誼促進會」參與直選,並標榜自己為「民生派」,結果以最高票數8245票當選連任,三人入局。1989年消費者委員會成立,何思謙獲委任為該會的執行委員會主席。[參1][參6]

1990年3月29日,治安警員集體到澳督府前示威要求加薪,澳門總督文禮治急召政府高官及立法會議員到澳督府開會,何思謙到場時被警員毆打襲擊;蓋因在此之前,何思謙在舊外港碼頭與警員爭執,並出言挑釁,而他在早前也已表明其反對加薪的立場[參6][參7]。由於選舉制度改變,1992年第五屆立法會選舉何梁汪三人中,只有何思謙連任;1996年第六屆立法會選舉中更連任失敗。[參8]

然而何思謙繼續出任消委會執委會主席;1999年澳門回歸後獲留任,在任期間落實過多項提案,如成立消費爭議仲裁中心[參9]、推行「誠信店」和「標準足金成色認可證」等計劃[參10][參11],並致力為消費者爭取權益[參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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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貪污

2008年12月5日,澳門廉政公署揭發何思謙涉嫌自2004年起濫用職權,在公務採購程序中串同親屬操控報價和詐騙、以及公務上之侵佔和行賄受賄等,相關款項總金額為六百萬澳門元,何當中獲利二萬多[參4]。何當日被移送檢察院偵訊,又被刑庭預審法官施以防範性停職,何並交保釋金10萬澳門元保釋候查,而其消委會執委會主席職務則由消委會全職委員黃翰寧暫代[參12];廉署人員此後便再沒有接觸過何思謙[參2],但專員張裕在2009年8月14日被記者問到案件進展,開始時就指「短期內......」,後來才意識到涉及的是何思謙,即以「保密原則」為由拒絕繼續作答[參13]

自殺

2009年8月16日下午5時許,何思謙獨自前往廣東省珠海市拱北街道,並入住金葉酒店五樓一間客房內。約兩小時後,何思謙被發現在客房內吊頸自殺身亡,並留有遺書;遺書中表示自己患有癌症和寫有一些消極語句。珠海警方接報後到場調查事件,及後已排除他殺的可能。而何思謙家屬於翌日中午在珠海為其辦理出殯手續,隨後將遺體火化[參2]

至於澳門廉政公署則隨即終止調查何思謙涉貪案[參2],及至10月29日案件被移送至澳門檢察院[參14],最後於11月6日檢察院宣布以何死亡為由把案件歸檔。[參15]

備註

    註:

參考資料

    參:

  1. 何思謙生前功成卻涉舞弊. 大眾報. 2009年8月19日.
  2. 留遺書稱有病冇嘢做萬念俱灰 何思謙自縊亡. 澳門日報. 2009年8月19日.
  3. 林昶. 第一篇. 《濠江青英錄》. 澳門出版社. : 第94至97頁 [1991年].
  4. 涉貪污停職又患癌 遺書不想拖累家人 澳門消委會主席吊頸死. 蘋果日報. 2009年8月19日.
  5. 最新消息. 澳門粵華中學. [2009年8月23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9年7月12日).
  6. 何思謙跌宕一生. 澳門日報. 2009年8月19日.
  7. 力爭消費者權益 卻涉以權謀私 何思謙判若兩人. 澳門日報. 2008年12月6日.
  8. 何思謙也是一代人物. 華僑報. 2009年8月19日.
  9. 消費爭議仲裁中心成立 百餘商號加盟獲頒標誌. 華僑報. 2001年3月20日.
  10. 消委會鼓勵經營者維持良好商譽百餘商號獲頒誠信店標誌. 澳門日報. 2001年3月21日.
  11. 消委會推介足金成色認可證. 華僑報. 2001年3月20日.
  12. 疑串同親屬公務採購濫權詐騙受賄被廉署揭破 何思謙涉貪停職. 澳門日報. 2008年12月6日.
  13. 何思謙捲貪案 上吊自殺了結一生. 澳門萬象. 2009年8月18日. 澳亞衛視.
  14. 何思謙涉受賄案廉署移交檢察院. 即時新聞 (澳廣視). 2009年10月29日 18:25(UTC+8).
  15. 何思謙涉嫌刑事責任歸檔. 即時新聞 (澳廣視). 2009年11月6日 15:03(UTC+8).
1989年成立  澳門消費者委員會執行委員會主席
1989年—2008年
繼任:
黃翰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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