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佤自治州
位於緬甸撣邦的自治州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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佤自治州[1](緬甸語:ဝ ကိုယ်ပိုင်အုပ်ချုပ်ခွင့်ရ တိုင်း [wa̰ kòbàɪɰ̃ ʔoʊʔtɕʰoʊʔ kʰwɪ̰ɰ̃ja̰ táɪɰ̃])是緬甸的一個自治州。其正式名稱於2010年8月20日以法令公佈。[2]
緬甸政府宣布佤自治州由佤族人自治,但其行政區域事實上由佤邦管理,後者自稱為緬甸第二特區[3]。
但是佤自治州名義上首府戶板一直被緬軍控制。在1027行動期間,佤邦聲稱保持中立。2024年1月4日,緬甸國家管理委員會作出「同意佤邦政府接管戶板、班弄地區」的正式決定[4]。1月5日,緬甸民族民主同盟軍擊敗緬軍並占領戶板、班弄,並於同日將二地區移交給佤邦聯合軍[5]。1月10日至11日,佤邦聯合黨中央政治局委員、勐冒縣委書記肖賽保和佤邦聯合黨中央候補委員、佤邦政協主席趙岩道等人率領佤邦代表團前往戶板地區,與佤自治州原州長尼納(Nyi Nat)舉行交接儀式,佤邦正式接管戶板、班弄地區[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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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區劃
根據2008年緬甸憲法第56條的規定,佤自治州由撣邦的以下鄉鎮組成:
歷任自治州主席
參見
注釋
- 佤自治州不設州旗,政府部門原則上僅懸掛緬甸國旗。
- 馬曼縣僅部分地區由緬甸政府實際控制,餘下大部分地區(包括馬曼鎮區北部,以及納潘鎮區全境和邦康鎮區全境)則由佤邦實際控制。
- 馬曼鎮區南部仍由緬甸政府實際控制,北部則由佤邦實際控制。
- 納盤鎮區全境由佤邦實際控制。
- 邦康鎮區全境由佤邦實際控制。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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