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羅斯外國代理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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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羅斯外國代理人法是俄羅斯當局自2012年起制訂的與「外國代理人[註 1](俄語:иностранный агент)相關的一系列法律[1]。在俄羅斯,「外國代理人」一詞帶有蘇聯時期留下的負面含義,暗示著間諜活動。蘇聯人曾用它來稱呼政治異見者[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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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代理人法
俄羅斯聯邦關於規範履行外國代理人職能的非營利組織活動的立法修正案
引稱121-FZ
訂立日期2012年7月20日
施行日期2012年11月21日
立法歷史
法案名稱1027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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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沿革

  • 2012年7月,俄羅斯總統普丁簽署《非商業組織法》[註 2]修正案,接受國外資助並從事政治活動的俄羅斯非政府組織,將被認定為「外國代理人」[3][4]
  • 2017年11月,《非商業組織法》中的「外國代理人」條款修訂案通過,在俄羅斯運作的海外新聞媒體可被認定為「外國代理人」[5][6]
  • 2019年12月,普丁簽署法律,允許俄羅斯政府有權將記者部落格作者、甚至社群媒體使用者當作「外國代理人」[7]
  • 2022年7月,普丁簽署了新法,將「外國代理人」的定義擴大到那些從國外獲得任何形式的支援,而不僅僅是金錢的組織和個人[8][9]

對「外國代理人」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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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訊息(材料)由履行外國代理人職能的外國大眾媒體和(或)履行外國代理人職能的俄羅斯法人實體建立和(或)傳播。

一旦被俄羅斯當局貼上「外國代理人」的標籤,這些個人或組織必須在他們向俄公眾發表的任何東西,包括社群媒體貼文上,標明他們的外國代理人身分。他們還被要求每六個月向政府提交報告說明資金來源、花銷情況、要達到何種目的以及人員情況等,並接受年度審計[2][10]。「外國代理人」也被禁止接受政府資助、在公立大學任教或從事兒童相關工作[8]。外國代理人也被禁止依靠預算開展創造性活動、參與國家需要的採購和環境評估,也不能涉足傳統家庭價值觀保護領域的活動[11]

倘若這些個人或機構違反外國代理人法律,俄羅斯當局可要求其付高額罰款[7][12];當「外國代理人」發布違反俄羅斯法規內容時,俄羅斯聯邦通訊、資訊科技和大眾傳媒監督局有權在沒有法院命令的情況下應司法部的要求封鎖其網站[7][8]

案例

俄羅斯海蘭泡的一家孔子學院曾被指控為「外國代理人」[13][14]

俄羅斯維基媒體協會俄語Викимедиа РУ面臨被列為「外國特工」及「外國代理人」的壓力後,在2023年12月宣布將解散[15]

反響和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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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一名女子在葉卡捷琳堡抗議,手持的標語寫著「俄羅斯最好的人們都成了『外國代理人』。政府無恥!」

一些中國自媒體例如微信公衆號「華語智庫」認為該法有效地挫敗了西方的顏色革命,值得學習和借鑑[16]

注釋

參見

參考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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