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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官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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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官監是明朝、清朝宦官衙門之一。通掌內史名籍,總督各職。

洪武十七年(1384年)設置,設令、丞、典籍等官司之。洪武二十八年更定職秩,設正四品太監一人為主官,下設左、右少監各一人,左、右監丞各一人及典籍,所屬有十作、米鹽庫、營造庫、皇壇庫,里冰窖,金海等機構,為二十四衙門之一。明初掌管宦官的選拔考核事務,是內官最重要的機構之一,明代著名宦官鄭和曾任內官監太監。後相關權力被司禮監侵奪,僅存與建築營造相關的職能[1],類似於外廷的工部,但仍被視為是內官「清貴」衙門[2]。順治十年(1653年)沿置,十七年,改置宣徽院[3]

組織[4]

  • 掌印太監,一員;
  • 總理,若干;
  • 僉書,若干;
  • 典簿,若干;
  • 掌司,若干;
  • 寫字,若干;
  • 監工,若干;
  • 掌案,若干。

明歷代內官監太監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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