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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耶和華見證人的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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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耶和華見證人的論戰是指傳統的基督宗教與基督教非傳統教派耶和華見證人之間的矛盾。耶和華見證人的信仰與生活確實與傳統的基督宗教並不同,例如耶和華見證人不參與政治,從科學層面上反對普遍基督宗教官方承認的進化論等。而耶和華見證人對傳統習俗和其它宗教儀式的觀點與現時傳統的基督宗教大相逕庭,所以這論戰一直是基督宗教界中不休的爭論話題。對於耶和華見證人就《聖經》的解釋,無論是教義、生活習慣和一些做法亦引起外界一些爭議和質疑。

更多資訊 關於耶和華見證人, 組織分裂 ...

這個條目引出的是基督宗教與耶和華見證人之間普遍存在的主要爭議,爭論焦點主要是對《聖經》的翻譯和闡述、對輸血的態度、對其他宗教的成員和離開成員之態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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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條的差異

耶和華見證人的一些教義與傳統主流的基督宗教(指羅馬天主教東正教新教)不同,某些差異在教義上十分重要,有的則相對次要,比較如下:

更多資訊 傳統主流基督宗教*教義[1], 對應的耶和華見證人教義[2] ...

*傳統主流基督教包括羅馬天主教,東正教和新教教會[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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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翻譯

聖經新世界譯本(NWT)為耶和華見證人從聖經原文希伯來文阿拉米文希臘文直接翻譯的《聖經》,主張絕非來自任何聖經譯本。雖然聖經新世界譯本的出版得少數學者賞識[29],但新世界譯本亦受基督教的護教者、希臘文和希伯來文法學者批評。其批評包括認為耶和華見證人改變《聖經》內容以適應教派的教義,翻譯本也包含了一些錯誤和偏差。[30] [31]

翻譯委員會

聖經新世界譯本所有翻譯員均是匿名的,指翻譯來自上帝不是來自人的見解[32]。聖經新世界譯本的前言中,出版者表示翻譯員「自覺要對上帝負責,把他的思想和聖諭譯文盡力傳達確切無誤」。[33]批評者則質疑指,這意味著翻譯者的能力和可信度無法檢測。耶和華見證人對這些批評提出異議,指新世界譯本並非出版者的妄自推測而是有其依據的。

神學觀點

新世界譯本採用直譯方式將《聖經》從原文的希伯來文、阿拉米文、希臘文翻譯為現代語言,務求使譯文不受派系傳統和俗世的哲學所影響。[34]批評者則批評為「或者添加」和「或者選擇翻譯」聖經原文,以附和該教派的觀點。這些批評涉及到否定耶穌是上帝、否定靈魂不死和耶穌再臨等主張。[35]

其中最具爭議的經文是《聖經·約翰福音》1:1的翻譯:(差異用粗體標註)

「太初有道、道與上帝同在、道就是上帝。」 (最普遍的中文翻譯——和合本聖經—上帝版)
「在起初已有聖言,聖言與天主同在,聖言就是天主。」 (羅馬天主教教廷唯一認可法定的中文版本聖經——思高聖經)。
"In the beginning was the Word, and the Word was with God, and the Word was God."(最普遍的英語翻譯——新國際版聖經欽定版聖經)

「在最初就有話語,話語與上帝同在,話語是個神。」(新世界譯本—中文版)
"In the beginning was the Word, and the Word was with God, and the Word was a god."[36](新世界譯本—英語版)

兩者的差異在於希臘原文上的翻譯,上帝(the·os')在同一節希臘原文中出現了2次。字詞第一次出現時,上帝(the·os')前有定冠詞,特指某一位;字詞第二次出現時,卻沒有定冠詞。[37]守望台聖經書社指後一個字詞翻譯是按照原文的字面意思,因為希臘語描述的是「話語(道)是個神(有別於上帝)」,神只是像上帝那樣的大能或者一個神(a god)[38] [39] 有些學者承認「是個神」可能是過去字面上的翻譯, [40] [41] [42] 儘管這不是他們喜歡看到的。[43] [44]有些學者也認為字面上的翻譯不體現人稱,應決定耶穌的性質(類神的實質或本質) 。[45]大多數的學者不同意此翻譯,反對者 [46] 把新世界譯本這節經文的翻譯描述為「一個可怕的誤譯」、「畸形的」、「知性上不誠實的」、「完全站不住腳的」、「根據從基本的希臘語文法上完全無知的」。[47]

新世界譯本中其它引起翻譯爭議的經文還有路加福音23:43、約翰福音 8:58、使徒行傳20:28、歌羅西書1:15-20、提多書2:13、希伯來書1:8和啟示錄3:14。另外,新世界譯本中翻譯希臘語proskuneo的經文也頗受爭議。因在新世界譯本將這個詞語一般譯為「崇拜」,當與耶穌有關的時候則會翻譯成「下拜」。[48]守望台書社曾在《Insight on the Scriptures》解釋這一翻譯原因,主要是表達敬意的習俗而非崇拜。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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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上帝名字「耶和華」

《希伯來語經卷》(即《舊約聖經》)中,上帝的四字神名在聖經原文共出現6,828次。聖經新世界譯本在《希臘語經卷》(即《新約聖經》)中,使用「耶和華」為上帝名字共237次。而一般的聖經譯本所根據翻譯的希臘語手稿新約譯本,並不包含「耶和華」這個名字。(新世界譯本在舊約部分使用神名「耶和華」的次數,比現存的希伯來語手稿多出145次。)

耶和華見證人指「耶和華」這個名字早在原始的《希臘語經卷》中就存在並被正當使用,只是公元四世紀前後被替換為希臘語的「上帝」或「主」等頭銜。故《希臘語經卷》依據參考的好些希伯來語譯本,在新世界譯本恢復使用此神名。[50]

禁戒血

耶和華見證人拒絕接受全血和各種血液成分(紅血球、白血球、血漿和血小板)。因為他們的信條表明血是神性的在上帝眼中代表生命。耶和華見證人理解聖經中利未記17:10-14的記載(說要禁戒血)包括禁止輸血。[51] 儘管爭論不再激烈,但是批評者依然指出見證人對血的策略不完全一致。

血液成分

如果是血液的微量成分,每個人都要根據自己的良心選擇是否接受。[52][53]因為很難界定,到底到什麼級別就不是血液了。當物質被分成很小,那它就可能不再認為是原來的物質了。因此耶和華見證人個人要對是否接受血液成分作出選擇。

這些區分血液主要成分和次要成分而有把全血或者全部血液成分倒在地上的觀點招致來自如耶和華見證人血液改革協會的組織批評。[54]

根據作者Kerry Louderback-Wood所說,守望台所說的允許成分如果放到一塊就是"完全的血液成分".[55] 例如在血漿中,90-96%是水。剩餘的部分主要是白蛋白,球蛋白纖維蛋白原和凝血因子。這四種成分允許使用,但是必須是經過分離的。批評者把這個比喻為,不准吃火腿和奶酪三明治但是允許分開吃麵包、火腿和奶酪。[56] 如果這樣考慮,重要的是記住耶和華見證人不接受全血和血液的主要成分。如果一個成分,是「血液主要成分用來補充重要蛋白」或者"執行主要成分的關鍵功能" 就要拒絕接受。[57]

人體中含有2-3公斤的白血球,但是只有3%在血液里。白血球被認為是血液的主要成分因此被禁止。人乳中每毫升包含50萬-5百萬的白血球,[58] 然而這並不被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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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和無償獻血

耶和華見證人完全拒絕存儲血液,根據是聖經上說要將血倒到地上。根據這一理解,不能使用預先儲存的自體血液應付急救。另一方面他們卻接受來自血庫的別人捐獻的血液成分。8號因子是一種用於血友病的凝血因子製劑,是守望台聖經書社指導允許使用的。批評人士指出,維持一名患者一生平均用量所需的製劑需要從10萬升捐獻血液中提取。

同樣情況,耶和華見證人接受來自捐獻血液的成分卻不遵守聖經禁戒血的觀點。這就導致批評者找到他們自相矛盾的政策。[59]

法律責任的考慮

不管醫學方面的考慮,耶和華見證人建議醫生要尊重患者選擇哪一種療法的權利(如果見證人選了了血液療法,他就會收到來自宗教的制裁)。[60] 因此, 美國法庭往往不傾向追究醫師的責任,如果患者自己的請求導致副作用的話。[61]然而,無論在什麼情況下,醫師的觀點不能超越患者的宗教願望(例如,參看法國)。

這個問題有很大爭議,特別是未成年的兒童。在美國很多醫生在面對兒童患者時,都要在徵得監護人同意的前提下試著研究和探索使用無血替代療法。然而,某些州法律要求醫師如果專業觀點認為有必要,可以使用基於血的療法防止直接死亡或者嚴重永久性傷害 。

一篇題目為《耶和華見證人, 輸血,和誤傳的民事侵權》的短訊在貝勒大學的《Journal of Church and State》2005年12月13日出版的秋季刊刊出,討論可能帶來的風險,這個風險指耶和華見證人由於信仰原因,由於誤傳輸血的醫療風險的所簽署的合法聲明,所引出的高額賠償。 由於這個短文,引出了關於信仰自由原因要自行承擔責任這一事實。

動物血

守望台也聲稱「不同的醫療產品採集自不同的藥源,或者動物或者人……這些商品化的……血對遵守上帝律法的真基督徒是強大的試練。我們的造物主認為血是神聖的,代表上帝給與的生命……它一旦離開生物身體就要倒在地上,掩埋掉。」[62] 儘管這麼說,用於貧血的血液替代療法所使用的牛血紅蛋白化學穩定劑卻是被一些見證人接受的。

對其它宗教的看法

據說「常年以來耶和華見證人最受爭議地一點就是他們直言不諱地譴責其它宗教、宗教領袖和神職人員。」[63]在1930-40年代,耶和華見證人的出版物被描述為「聲名狼藉的反天主教」書籍,[64] 諸如一張圖畫把天主教描寫成老妓女醉薰薰的搖晃著步入火和硫磺里。見證人這段時間公開地攻擊那些被認為在戰爭中努力與政府合作的教會和神職人員。大多數富有攻擊性地小冊子就在這個時候誕生。

守望台聖經書社1938年出版的名為《Enemies》的書包含了更多直接的譴責,矛頭不管指向天主教新教猶太教。它把天主教會描述為一個「淫婦」,有「血的記錄… 很多罪行… 醜惡的歷史」。這本書還引用說:

Today the so-called 'Protestants' and the Yiddish clergy openly co-operate with and play into the hands of the Roman Catholic Hierarchy like foolish simpletonsand thereby aid the Hierarchy to carry on her commercial, religious traffic and increase her revenue… the hierarchy takes the lead, and the simpletons follow… poor simpletons.

[65]

二戰後,耶和華見證人的出版物沒有再像過往那樣攻擊其他教會,但仍把所有耶和華見證人以外的宗教歸到「大巴比倫, 所有錯誤宗教的王」,把這些宗教描繪成《啟示錄》17章所記載騎著野獸上的淫婦。[66]耶和華見證人繼續譴責其它宗教,並拒絕與跟其他教會有任何關係。其出版物依舊是充滿了天主教宗教和民權聯盟認為的反天主教論調。例如被《1998 Report on Anti-Catholicism》引用的在一個出版物中描述一個人在聖母馬利亞像前跪下禱告,其標題是「一些偶像崇拜。上帝說你崇拜時,不能使用偶像...」[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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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望台社的聲明

批評者視守望台社出版物內的聲稱為抨擊目標,抨擊特別來自那些主流基督宗教和前耶和華見證人。這些批評主要集中在教義爭論,教義的改變和沒有應驗的預言。下面列表是一些關於爭議的資料,在很多書籍 [68]和很多網頁中可以找到。[69]

沒有應驗的預言

守望台社的出版物曾刊載而沒有應驗的預言如下:[70]

  • 1907年: 哈米吉多頓在1914年到來。[71]
  • 1917年:1918年上帝會大規模摧毀教會和數以百萬計的教會成員[72]
  • 1922-1923年: 復活將在1925年發生。[73]為了1925年的大日子,守望台社已在加利福尼亞獲得了一塊物業,在其上要蓋一座大廈。這些房子會留給一些在1925年復活的人居住,諸如亞伯拉罕, 摩西, 大衛撒母耳
  • 1938年: 1938年,哈米吉多頓與婚姻和養育兒童緊密相關。[74]
  • 1941年: 離哈米吉多頓只有短短數月[75]
  • 1969年: 人類的歷史不足以讓這一代年輕人變老,世界將會在「未來幾年」結束。因此,年輕的見證人受鼓勵不用接受高等教育。[76]
  • 1969年: 基督的千年統治開始於1975年。[77]
  • 1984: 有「很多跡象」表明,末日在20世紀末「臨近」。[78]

一些基督教護教論者批評守望台社預言未來,就像一個「先知」, [79] 守望台社的出版物經常引用守望台社來代指這組織是「先知」。 [80] [81] 守望台社被指責發布關於未來的錯誤預言,聲明這些人已經由於"錯誤的預言而有負罪感".[82] 基督教護教者指守望台社並不代表上帝,並引據《聖經·申命記》18:22:「若有先知擅敢託我的名說我所未曾吩咐他說的話,或是奉別神的名說話,那先知就必治死。」(聖經和合本)

1908年前守望台社聲稱「我們並未預言,而是僅僅給主我們的猜測....我們甚至沒有「斷言」,在我們時間的計算沒有錯誤。我們只是把這些擺在你面前,讓每一個人檢驗他的自己相信還是懷疑這些。」[83]他們也說明,他們沒有預言的天賦。[84] 之後針對「錯誤預言」解釋並未得到先知的靈感[85],這些預言從來沒有以上帝的名義發出,而只是作為對《聖經》的闡述。[86]

教義的改變

更多資訊 末日開始, 基督歸來 ...

守望台社從開始已數次修改對末世論教義。關於這個問題的論戰,守望台社回應:

  • 人只能通過耶和華見證人的組織才能完全地正確的理解《聖經》和上帝的旨意。[87]
  • 見證人鼓勵「統一性」[88],特別是對聖經的理解,」[89] 即使對教導猜疑,但是仍願相信其出版物。[90]

關於世界末日的預言,守望台社曾修改了好多次。最主要有日期如哈米吉多頓、人類世界的末日、基督再臨(參看右表)。 例如,1914年前,他們曾聲稱哈米吉多頓在1914年終止。1915年同一本書說哈米吉多頓在那一年結束。現今的耶和華見證人,仍熱切期待哈米吉多頓迫切來臨。

對《聖經》的其它解釋也被批評者記錄下來,這包括對《聖經》本身[91] 聖經中人物的解釋[92] 人死後能得到第二次機會麼?[93]還有爭議最多的關於輸血。[94]守望台社對於諸如疫苗接種[95]或者高等教育[96]的解釋,亦隨著時間過去而有所改變。

自我聲明

很多針對守望台社(或者大部分耶和華見證人)的批評,除預言外還在於其出版物所「製造的」自我稱謂。批評質疑守望台社稱謂的可信性,如:

  • 守望台社是上帝使用的「唯一渠道」不斷傳揚真理[97]
  • 守望台社是由「耶和華直接引導」,「在耶穌基督的管理下」[98] 、「在地上唯一直接由上帝的聖靈和大能引導」[99]的組織等。

但守望臺官方解釋稱,根據《聖經》可以判定在如今各色各樣的宗教當中,只有一種才是正確的宗教。(以弗所書4:5,13)要看出那個宗教才是正確的宗教,可以看這個宗教是否真正按照《聖經》的教導去做,如:奉命使人成為基督的門徒,即不斷地向人傳講真理。(馬太福音28:19,使徒行傳8:12;14:21)也可以憑藉信徒所傑出的「果實」認出真偽。(馬太福音7:19,20 路加福音6:43,44;約翰福音15:8)還有就是真正宗教的信徒彼此相愛,團結一致。(約翰福音13:35,哥林多前書1:10,約翰一書4:20)而符合這些條件的只有耶和華見證人

家庭完整性和思想自由

有些耶和華見證人的批評者 (如Randall Watters, Timothy Campbell, David Grosshoeme, Kaynor Weishaupt, Jan Groenveld, etc.) 用見證人的觀點指其政策和行為,壓制了家庭關係的完整性和自由思想的能力。

其他人認為部分反邪教運動(Anti-Cult Movement)成員通過強制反思想侵蝕歧視,侵犯了耶和華見證人的信仰自由[100]

耶和華見證人宣稱對維繫家庭的團結和諧極為重視,在不少刊物中經常強調在家庭裡實踐愛心和尊重的重要,例如《家庭幸福的秘訣》、《警醒》2009年10月刊。[101]

關於被開除的成員

如果耶和華見證人犯嚴重錯誤而不悔改,他們就會被判決開除。所有會中成員都要迴避這些人,如果被開除者是需要自己照顧的家人(如年長的父母、未成年的子女等)就要避免和該人在靈性上有任何的接觸,即避免和該人一起參與和耶和華見證人信仰有關的活動,如家庭崇拜(這指的是家人一起研習《聖經》以及相關的書籍的時間),除非該人被會眾重新接納為成員。但偶爾可以和該人(如果對方想的話)單獨討論《聖經》。由於這一信仰的社會性質,被開除的人可能會立即失去大部分朋友,被強有力同群體隔離。

1981年之前,如果一個成員離開但是並沒有被開除,其他人不必迴避而且也可以繼續保持聯繫。1981年之後,脫離會眾的人被看作和犯嚴重的罪被開除的人一樣。新的策略意味著會眾成員不會被告知某前成員被開除的具體原因,這也是出於保護隱私的考慮。這一政策由前長老團成員雷蒙德·弗朗茨促成.

有人批評,由於害怕被隔離或者家庭破裂導致很多人不敢自由的離開這個宗教。但實際上,耶和華見證人的信條並不禁止成員和教外的人來往,只是告誡成員要提防那些不遵守《聖經》標準的人的不良的思想,至於到底結交與否全憑成員自己的決定。很多被開除的人也的確有很多教外的朋友,因而他們很可能是因為受到與《聖經》相違背的思想的影響從而犯了《聖經》所說的罪因而被開除。耶和華見證人也解釋道這樣做是為了會眾在屬靈方面的安全和健康著想。

耶和華見證人沒有準備與自願離開的人繼續保持聯繫。唯一的離開會眾的方法就是要寫一封信,表明希望離開會眾或者被開除,但是二者要承受一樣的對待。 [102] 可以被隨意的使用,如果少數人利用威信獲得大多數人的同意就可以處罰一個人。 [103]

組織紀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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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和華見證人藉由傳道員在外發放宣傳品招募新成員,然而此舉有可能違反當地法令[104][105][106]。圖為台灣台北市警察正在取締違規的耶和華見證人攤位

部分批評者指控如果發生性虐待等事件的話,耶和華見證人的組織紀律可能會使犯罪者得到包庇。因為如果虐待報告被證實,如果身體上沒有被虐待的證據的話,需要有兩個以上的證人或者被告承認其犯罪。因此批評者懷疑因為同為信徒,可能即使有人知道實情也不願站出來說話,以免使得組織介於尷尬的境地。[107][108]

官方辯稱:一旦發現或接到舉報有淫亂,通姦等類似的嚴重違反《聖經》原則的情況或行為(當然若是涉及到強姦等罪的話同時也違反了所在國或地區的相關法律),會眾內部會成立司法委員會對這些問題進行調查。一旦核實,當事人會立即被開除,並在會眾當中宣布。守望台官方也曾多次在其出版的雜誌和書刊(都為非賣品)上印有鼓勵其成員若是發現其他成員有嚴重的違反《聖經》原則的生活習慣(但並未觸犯所在國或地區的法律。如在雙方都自願的情況下發生的婚前性行為等等,這在大多數國家都不違法但卻與《聖經》的道德原則不符)或雖不嚴重但多次被勸誡仍不願意改正的情況報告給長老的文章。並說明長老會進行進一步督導,若是對方仍不願做出改正則要被會眾開除。

耶和華見證人保護兒童的官方政策談及報告兒童性虐待程序時說,長老要遵守報告性犯罪者的所有合法需求,包括報告法律所需的未經證實的或者沒有確切證據的主張來懲罰戀童癖者。還有著重強調受害人通告當局的權利,如果他們願意這樣做的話。[109]一個 名叫Religious Tolerance.org的網站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關於兒童性虐待案件的文章指出,"守望台社建議受害人的父母或者監護人 — 甚至被告人自己— 向警察報案。"[110]

利用網際網路

守望台教導信徒小心使用網際網路,提防「有害」的信息。這些信息包括突破道德底線的色情資訊,還有包含危險的「變節者」的引誘。[111]

2000年一期守望台發文指出「某些變節的人經常利用網際網路傳播關於耶和華見證人的錯誤信息。因此,如果一個真誠的人去研究我們的信條,就可能接觸到這些變節者的宣傳。完全避免接觸這些觀點就能保護我們不受錯誤想法影響。」[112] 見證人認為存在的有害信息,反對者卻認為信息完全正確。見證人視為「變節者的宣傳」,反對者就認為只是另一種觀點,可以更加全面的看清問題。見證人通過如《聖經·約翰二書》8-11節的教導應用於這些變節的人,信徒必須留神永遠不要接受這些人的任何教誨。[113]

批評者聲稱這反網際網路警告是一個「環境控制」的手段。[114],通過這手段來控制群體的成員接受與群體有關的負面信息。[115] 耶和華見證人回應這一批評指,各個圖書館分館有上萬的見證人和訪客,這裡亦有各種反對耶和華見證人的書籍。[116]

聯合國

耶和華見證人很早就認為聯合國是《聖經·啟示錄》13:1-18裡面的那個「野獸形象」 和《聖經·馬太福音》24:15提到的「那使地荒蕪的可憎之物」。 [117] [118] 耶和華見證人的教條清楚表明the need to be wary of forming voluntary attachments to organizations that have objectives contrary to the Bible.[119]

但《英國衛報》在2001年10月8日發表文章質問守望台聖經書社註冊為聯合國下屬的非政府組織聯合國新聞部的成員,並指守望台社偽善。[120] 實際上,聯合國新聞部官方網頁已聲明:「請注意非政府組織和其下屬的聯合國新聞部並未合併入聯合國系統,也沒有授予有關組織或他們的成員認可特權和面和特殊身份。」[121]

幾天後,守望台聖經書社提交了一個形式上的請求,斷絕一切跟聯合國的「來往」[122],並發一封信給《英國衛報》回應成為非政府組織聯合國新聞部(UNDPI-NGO)成員之主要目的是為訪問圖書館資源,在條文中也沒有體現從屬關係。[123]

支付出版物的營業稅

1990年1月17日美國最高法院裁決,宗教出版物不能免。接下來幾個月,守望台社發出一封給全部會眾的信說明其出版物將不再收費,出版費用將完全依賴捐款。這耶和華的會眾就能大大簡化工作,也能與商業化的宗教區分開來。守望台社對並未提及最高法院的裁決,在1990年5月的一出版物交待「反對的聲音將會越來越大」,大部分人要「毫無妨礙的關注」全球的傳道工作。[124]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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