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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單元
一群擁有共同特徵的生物的集合體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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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單元(英語:Taxon,複數形式:Taxa[1]),又稱分類單位或分類群[2],也可簡稱作類元[3]或類群[註 1],是生物分類學上的基本概念,指一群擁有共同特徵的生物的集合體[5][2],為分類學工作中的客觀操作單位[1]。通常情況下,每個分類單元都會依據相關的生物命名規約而被賦予一個專有的拉丁學名[2],同時和某個分類階元(分類等級)相對應[5];換言之,分類單元可以是任何一個等級的具體類群,並有特定的拉丁學名,大到一個界、一個綱,小到一個屬、一個種乃至一個亞種,都可稱之為分類單元。與分類階元的不同之處在於,分類單元不包含等級和級序的概念[5]。

分類學家認為由一個或多個生物種群組成的群體,它們構成一個單元。雖然這並非強制性的,但分類單元通常有一個特定的名稱和特定的等級,尤其是在它被接受或確立之後。然而,分類學家們對於分類單元的歸屬及其納入標準存在分歧的情況十分常見,尤其是在基於等級的「林奈」命名法中(在系統發育命名法中則較少出現)。如果一個分類單元被賦予了正式的科學名稱,那麼它的使用將受命名法法規支配,該法規指定哪個科學名稱對於特定的分組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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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
「分類單元」一詞由德國學者阿道夫·邁爾-阿比希在1926年首創並用於動物分類,原文作「taxon」,是英文「taxonomy」(分類學)的逆構(成)詞,「taxonomy」一詞來自古希臘文「τάξις」(拉丁轉寫:taxis,意為安排)+「-νομία 」(拉丁轉寫:-nomia,意為方法)[6][7]。在植物學界,分類單元這一概念則由荷蘭學者赫爾曼·約翰內斯·拉姆在1948年提出,並於1950年舉行的第七屆國際植物學大會上正式採用[8]。
階層

通常(但不一定)當一個分類單元被賦予正式名稱時,該分類單元可被指定一個分類階元 (taxonomic rank)。
衍生概念
另請參閱
- ABCD 模式
- α 分類學
- 已用名
- 支序分類學
- 民間分類法
- 遺蹟分類群
- 《國際藻類、真菌和植物命名規約》
- 《國際動物命名規約》
- 使用易位構詞法命名的分類單元列表
- 分類階元 (植物學)
- 分類階元 (動物學)
- 分化 (分類學)
- 病毒分類表
備註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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