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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銓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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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銓法(1889年10月—1957年12月),號衡三,另自號「古愚山人」[1],山東文登人,中國建築工程師、教育家[2]。
生平

1889年(光緒十五年)10月,劉銓法生於登州府文登縣宋村鎮台上村。因家境貧寒,年少時只能給富家子弟做陪讀書童。1904年,靠著為地主兒子陪讀的機會進入青島德國同善會禮賢書院(今青島九中)學習。1914年考入青島德華大學,學習土木工程。同年爆發青島戰役,日英聯軍占領青島,德華大學停辦。劉銓法隨德華大學部分師生進入上海同濟醫工學堂學習,1921年自土木工程系畢業。[1][2][3][4]
畢業後,劉銓法赴嶧縣(今棗莊)中興煤礦公司任工程師[2],期間最著名的業績是設計建造了一座58米高的煙囪,作為煤礦第二大井的配套工程。煙囪僅經歷一年竣工,且試火效果良好,同時打破了外國機構壟斷中國高煙囪設計建造的局面[1]。劉銓法曾將煙囪的全部設計構造、計算結果及相關介紹說明刊登在同濟大學校刊《同濟醫工雜誌》上,以平息外界質疑,並引起了業界的關注[1]。

1923年,劉銓法再次赴青島,在膠澳商埠港務局任職,後轉入工務局任職。同年,劉銓法與其同鄉、時任青島總商會會長隋石卿的妹妹結婚[註 1]。由於一戰後德國國內經濟凋敝,同善會無力承擔禮賢中學(原稱禮賢書院)辦學費用。經當時在工務局任職的劉銓法勸說,隋石卿以總商會名義為禮賢中學捐助經費,解決了學校的經費困難。1923年,在學校創始人衛禮賢(Richard Wilhelm)及校督蘇保志(Wilhelm Seufert)的提議下,劉銓法出任禮賢中學校長。[1][3][4]

劉銓法自1923年起任禮賢中學校長約30年[2],為保證學校管理的獨立性,期間從未從同善會領取過校長薪酬,僅以建築工程師的收入維持生活[6]。劉銓法治校嚴格,國民政府海軍第三艦隊(原東北海軍)司令謝剛哲之子與其他3名學生倚仗父輩權勢觸犯校規,被劉銓法依校規開除[1]。劉銓法治校時期1930年代的禮賢中學畢業生會考、體育、軍事訓練等成績常為全市第一[4]。1932年,劉銓法曾計劃開辦土木工程班,但教會代表認為醫科教育符合辦學宗旨,予以反對,經過協調,將土木工程班外語定為德語,才得以開設[1][3]。土木工程班最初由劉銓法一人負責專業課教學,劉銓法親自編寫講義,並將其著作《鐵筋混凝土工程》作為教材使用。至1949年後併入李村建築學校為止[註 2],土木工程班共有400餘名學生畢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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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銓法曾為1930年代的省市內知名建築師。1929年,劉銓法登記為建築師,設計事務所設於禮賢中學校內[2][4]。其建築師生涯中曾參與多個市政工程、大型商業建築及文化宗教建築的設計與建造,如1933年參與設計棧橋回瀾閣、設計青島市物品證券交易所、設計世界紅卍字會青島道院大殿、1934年參與中山路商業街多座銀行大樓的設計建造[1][2][3][4]。在青島道院大殿的設計建造中,劉銓法採用了預製混凝土構件及水泥製品代替傳統木料構件的方法,屬國內首創[6],並於1934年獲得了實業部頒發的混凝土預製構件專利證書[2][3]。1950年代蘇聯建築專家參觀該建築時仍對此讚嘆不已[1]。劉銓法亦曾設計多處私人住宅及商業樓。他在大鮑島等地設計建造的多處里院建築以鋼筋混凝土結構代替傳統的磚木結構,為新式里院的代表[1][7]。劉銓法設計花園住宅建築時敢於嘗試更新、更簡潔的建築表現形式,對裝飾元素較為克制,帶有一定現代主義色彩。其整體能力和水平遠超同時代在青島地區執業的其他大部分建築師[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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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8年1月日軍再次占領青島後,劉銓法要求學校「閉門上課」,拒絕在偽青島特別市政府教育局登記,後因形勢所迫放棄「閉門上課」,但仍拒絕日偽資助,僅接受愛國商人捐助[3][4]。劉銓法本人也拒絕登記領取工程師執照,不再參與建築設計與監理。當局曾組織中學教師赴日參觀團,內定劉銓法為團長,劉銓法躲進武定路華德醫院,稱病不出,卻被傳染猩紅熱,險些喪命[3]。太平洋戰爭爆發後,英美僑民組織開設的私立學校被當局沒收或關停,禮賢中學因德國教會背景而免遭干擾。[1]
1945年青島光復後,劉銓法曾被選為青島市參議會議員。當時駐青島國民黨第八軍軍長李彌為把兒子送進禮賢中學就學,派參謀長三次會見劉銓法,均被劉銓法以校規不能破壞為由拒絕,最後參謀長稱,如不准許李公子入學,軍長將派兵包圍學校,劉銓法只好向全校師生公開此事,並聲明為保師生安全被迫同意李彌的要求[1]。
1950年代[註 3],劉銓法因病辭去禮賢中學校長職務[2],由教導主任孫方錫接任。1955年5月,劉銓法當選青島市政協委員[8]。1957年12月,劉銓法在青島病逝,享年68歲[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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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劉銓法之子劉漢耀生於1917年,1942年畢業於國立同濟大學土木工程系,後留校任教。1945年後曾任津浦鐵路局工程師、濟南市工務局局長等職務。1949年後任青島自來水廠第一任廠長,1957年任月子口水庫建設總工程師[3],1959年主持青島人民會堂的設計及施工指導[3],後曾任青島市基本建設委員會工程師、青島市重點工程指揮部總工程師、山東省政協委員、中國科學院物理研究所建築熱工程技術規程審定委員。1987年12月離休,1994年獲國務院特殊津貼證書,1995年病逝於青島。[1]
建築作品及參與工程
以下為劉銓法所參與的建築工程的不完全列表,設計師未標明者均為劉銓法作為設計師參與的建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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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釋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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