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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外心臟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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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外心臟停止(英語:Out-of-hospital cardiac arrest,縮寫:OHCA),原稱到院已無心跳呼吸(英語:Dead on arrival,縮寫:D.O.A.)[1],是一個醫學術語,泛指病患在送達醫院的急診室前已出現臨床死亡的症狀,例如心肺功能停止[2]。在某些司法管轄區,急救人員在正式宣布患者死亡之前必須與醫師進行口頭協商,但一旦開始心肺復甦,就必須持續進行,直到復甦成功或醫師宣布死亡為止。
醫學應用
當出現此類病人時,醫療專業人員必須進行心肺復甦(英語:Cardiopulmonary resuscitation,縮寫:CPR),除非滿足特定條件允許他們宣布病人死亡。對於全球大多數地區,以下是此類標準的示例[3]:
- 無法存活的受傷,包括但不限於斬首、災難性腦外傷、焚燒、身體切斷或足以無法有效實施心肺復甦的任何傷害。如果患者遭受了此類傷害,則直觀上應該可以明顯看出該患者已無法生存。
- 屍體僵硬或出現屍斑,足已證明已經死亡好幾個小時以上。屍僵有時很難確定,因此經常與其他決定因素一起報告。
- 開始發生腐敗。
- 流產或死產,如果可以毫無疑問地確定嬰兒在出生前死亡,表現為皮膚水泡、頭部異常柔軟和極其難聞的氣味,則不應嘗試復甦。如果嬰兒存活有哪怕一絲希望,就應該開始心肺復甦;一些司法地區認為,應嘗試對所有嬰兒進行挽救生命的努力,以向父母保證已採取一切可能的行動來挽救他們的孩子,儘管醫療專業人員可能知道這些行動是徒勞的。
- 患者存在明確的拒絕心肺復甦術文書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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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參見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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