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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交響樂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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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交響樂團是一家總部位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市的交響樂團,成立於1977年10月,是北京市文化局下屬的公益二類事業單位[1]。北京交響樂團源於文化大革命期間成立的北京市音樂訓練班。由於政治原因,音樂訓練班後來歸入北京市藝術學校。四人幫倒台後,音樂班與同時成立的舞蹈班以北京藝校歌舞演出隊為名在外演出。1978年7月,北京歌舞團正式成立,音樂班轉為北京歌舞團交響樂隊。1986年1月,北京歌舞團交響樂隊開始以北京交響樂團的名義對外演出。1989年,北京交響樂團獨立建制,脫離北京歌舞團。20世紀90年代起,樂團推行職業化改革。1997年起,北京交響樂團每年推出音樂季。2012年12月,中山公園音樂堂使用權、管理權劃歸北京交響樂團。樂團現任藝術總監兼首席指揮譚利華[2],團長孟海東[3][4],黨委書記黃海燕[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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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
北京交響樂團源於文化大革命期間的北京市音樂訓練班。當時樣板戲主導中國文藝界,北京市文化局的李湘林對此感到不滿,認為應該建立一支歌舞團。1971年,李湘林向中共北京市委文衛組負責人王力民提議建立歌舞團。王力民雖然贊同李湘林的想法,但他認為當時的政治環境不適合做這一件事。1972年,政治形勢有所緩和,北京市時任領導口頭同意建立歌舞團一事,市文化局將籌辦事宜交給了李湘林。那時北京市文工團已被解散,演職員被下放為鐵路工人,李湘林從這些人中抽調了一部分,加上藝術院校畢業分配的一些人,組成了籌備組,開始準備招生。由於樂器演奏培養周期較長,籌備人員決定招收有一定基礎、經過短期訓練就可以勝任樂團工作的11至16歲的學員。因為上山下鄉運動影響,當時的學生無法正常完成學業。很多文藝工作者和幹部家庭的子女在家中學習樂器,他們或是跟從父母學習,或是師從家庭教師。籌備組從這些孩子們中很快招齊了50名學員。籌備組另外花兩個月招收了50名10歲左右的學員進入舞蹈班。1973年,訓練班正式開課。音樂訓練班教學較為正規,教師仍聘請學員原來的老師,教師大多來自藝術院校或中央樂團等樂團,使用國際通用教材。培訓班以車馬費名義,每課時僅付給教員2元人民幣。[7][8]
1973年9月10日,音樂訓練班在首都劇場舉辦了業務匯報會,學員家長、教師、音樂界人士受邀出席。演出雖然得到了家長和音樂界人士的認可,但也帶來了問題。有藝術院校為此貼出大字報,還有人向江青寫信舉報,稱音樂訓練班有政治問題。他們認為音樂訓練班執行了錯誤的招生路線,學員絕大多數不是貧下中農出身,而是來自知識分子和幹部家庭;音樂訓練班不用五七藝術大學的教材,而是全盤使用西方資產階級教材,在首都劇場舉辦的業務匯報會是典型的文藝黑線回潮;給教員付報酬是走修正主義路線等。江青要求北京市從嚴查處。北京市領導指示,訓練班不得再以音樂訓練班的名義在外活動,要求李湘林做出書面檢查。李湘林等人將音樂訓練班歸入北京市藝術學校繼續訓練,但對上匯報稱音樂訓練班已經解散。1975年,音樂班與舞蹈班聯合排演民族舞劇《草原兒女》,這是訓練班成立以來的第一個大型完整劇目。[8]
1976年春天,學員訓練已滿三年。由於政治形勢所限,歌舞團仍然無法成立,學員們也無法正式結業。四人幫倒台後,學員們才正式結業,歌舞班和音樂班得以用北京藝校歌舞演出隊的名義在外演出。歌舞演出隊在北京展覽館劇場演出了舞劇《小刀會》,連演七十餘場,受到觀眾熱捧。[8]樂隊於1977年6月聘請中央音樂學院指揮系主任黃飛立教授指導排練莫扎特《C大調第36交響曲「林茨」》,這是樂團首次接觸西方交響樂作品。此後的三年間,交響樂隊一直由黃飛立指揮排練、演出。[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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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交響樂團後來官方將樂團成立日期確定為1977年10月。[9]然而,根據早先的資料,樂團首次以北京交響樂團為名對外演出是在1986年1月,樂團脫離北京歌舞團、獨立編制是在1989年。北京歌舞團的成立也晚於1977年10月。[8]
1978年7月,北京歌舞團正式成立。中共北京市文化局黨組成員李湘林兼任團長、黨總支書記。成立之前,文化局局長趙鼎新與李湘林的談話時,李湘林提出希望成立一個歌舞團和一個交響樂團。趙鼎新雖然認為李湘林的意見很好,但是決定只成立歌舞團,暫時不掛交響樂團的牌子,樂隊以交響樂隊的名義演出並逐步向交響樂團發展。歌舞團成立之後,作曲家王西麟、辛滬光、金湘和指揮水藍等人先後被調入歌舞團。[8][10]由於條件所限,歌舞團一直在原北京政法學院的一座樓內辦公。[11]
北京歌舞團成立後的幾年內,出訪了羅馬尼亞、法國、比利時、瑞士、摩納哥等國,赴1979年中越戰爭前線慰問演出,參加閩西革命根據地成立50周年紀念會等演出。交響樂隊除了為歌舞團提供伴奏,也獨立演奏交響樂作品。1978年初,樂隊以北京藝校歌舞演出隊管弦樂隊的名義,首次在歌舞節目中演出交響樂。1978年11月,樂隊以北京歌舞團交響樂隊的名義首次舉辦交響音樂會。樂團還與李德倫、韓中傑、陳燮陽、曹丁、譚利華等中國指揮、赫伯特·齊佩爾、讓·皮利松等外國指揮合作。與樂團合作演出的獨奏家有傅聰、鮑蕙蕎、讓·穆耶爾(Jean Mouillère)、約翰·丹曼(John Denman)、阿爾威·泰勒弗森和牛恩德等人。[8]截至1980年6月,樂隊已經排練演出了多位作曲家的幾十部交響樂作品,涵蓋古典樂派、浪漫主義、民族樂派多種風格。1981年後,樂隊演出更加頻繁。除西方作品以外,樂隊還排演了中國作曲家賀綠汀、李煥之、吳祖強、王西麟等人的作品。1981年起,樂隊赴多所高校、中學演出,普及交響樂。1983年起,樂隊連續參加一年一度的華北音樂節。1983年底,樂隊隨歌舞團參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中國人民解放軍總政治部聯合主辦的歌舞《革命之歌》的排練、演出、錄音、電影拍攝。1985年9月16日,北京市人民政府通知交響樂隊9月18日赴北京大學演出,以安撫學生情緒、避免學生上街。樂隊用一天時間排練,完成了北京市政府交付的任務,北京大學學生沒有上街。[註 1][8]
黃飛立指揮北京歌舞團交響樂隊在天津演出貝多芬《A大調第七交響曲》,演奏第二樂章時場地內突然斷電,樂團在黑暗中憑記憶繼續演奏[註 2],直至供電恢復。此事後來傳為美談。[8][13]
1985年5月華北音樂節期間,北京歌舞團領導、北京歌舞團樂隊成員向時任北京市副市長陳昊蘇提議組建交響樂團。李德倫也向陳昊蘇提出了相同的建議。陳昊蘇口頭同意組建交響樂團。隨後,北京市文化局局長辦公會議、局黨委會議討論了此事。討論認為,雖然當時北京市已有多家交響樂團演出,依照文化部方針不應再建樂團,但是北京市缺少自己的樂團;既然北京市的目標是建立國際大都市,那麼城市需要一家交響樂團,而且此事已經得到了主管副市長的口頭同意。北京市文化局為此事撰寫了報告並上呈管理部門。報告提到,成立交響樂團,需要解決資金、場地、藝術骨幹、宿舍等問題。報告沒有得到回音,文化局諮詢後得知上級機關認為增加經費、增加編制兩事非常困難,因而不能批准此事。北京市文化局與北京市文教辦為此展開協商,文教辦提議不增加編制、對內仍為北京歌舞團交響樂隊、對外用北京交響樂團的名義進行演出、僅刻北京交響樂團業務專用章一枚圖章。文化局同意了文教辦的提議。1986年1月,北京市文教辦批覆,同意樂隊以北京交響樂團名義在外演出。[12]1986年1月18日,北京交響樂團命名儀式暨首場音樂會在剛剛落成的北京音樂廳舉辦,胡喬木、榮毅仁、李煥之、李德倫、吳祖強等出席。[8]一些資料將這一天定為北京交響樂團的成立日期。[14]
樂隊以北京交響樂團名義演出之後,由於美國等國接納中國留學生人數增加,北京交響樂團二十餘名樂手出國留學,包括樂隊首席、聲部長,樂團的演出逐漸變得困難,演出前時常需要借用幾十名樂手助陣。[12]1988年,北京交響樂團險些解散。當年4月1日,樂團突然接到通知,上級命令樂團取消一切排練和演出。當月的演出只好取消,原定5月份邀請美國指揮家演出的計劃也只好告吹,6月份與新加坡的合作計劃中止。樂團原計劃年底訪問香港,此時也只好結束接洽。解散北京交響樂團一事之前就有傳聞,然而樂團的領導卻直到4月1日才得到消息。名譽團長李德倫上書陳希同,論說不應該解散北京交響樂團。4月14日,上級通知北京交響樂團恢復排練演出。半年後北京市才決定保留北京交響樂團。由於解散風波,有的樂團成員選擇領取基本工資之後下崗,有的調離樂團,有的下海經商。雖然樂團得以延續,但是這次事件使得樂團人心渙散,這一年的業務幾乎荒廢。[7]
1989年,北京交響樂團獨立建制。[8][15][註 3]1992年10月,譚利華擔任北京交響樂團業務副團長、首席指揮。此前,樂團在1987年便將他自天津調入,任命為專任指揮。[8]譚利華後來改任北京交響樂團團長。他推進樂團向職業化發展。1996年,樂團實施人事任用改革,不論是樂團原有成員,還是投考樂團的新人,都需要通過「拉幕考核」,即樂手在幕布之後演奏、評委在台下打分。首次考核過後,樂團老成員只有5人留了下來。這一考核制度一直沿用下來。1997年,北京交響樂團開始了第一個音樂季。樂團堅持每個樂季演奏不同的古典音樂,以完成曲目積累。同年,樂團創立北京新年音樂會。[16]2001年,北京交響樂團首次出國巡演,在歐洲演出。[17]2013年,北京交響樂團首次訪問美洲,在美國、墨西哥演出。[9]
命名為北京交響樂團後,樂團繼續與知名交響樂團、指揮家、演奏家、歌唱家合作。柏林愛樂樂團、倫敦愛樂樂團、俄羅斯國家交響樂團、英國皇家愛樂樂團等都曾與北京交響樂團合作。曾與樂團合作的指揮家包括根納季·羅日傑斯特文斯基[18]、葉夫根尼·斯韋特拉諾夫、克里斯多福·埃申巴赫[19]、勞倫斯·福斯特、托馬斯·桑德靈、安德魯·戴維斯、萊夫·賽格斯坦。與樂團有過合作經歷的還有鋼琴家拉扎爾·貝爾曼[20]、尤斯圖斯·弗朗茨、讓·伊夫·蒂博戴[21]、齊蒙·巴托[22]、郎朗,小提琴家瓦吉姆·列賓、宓多里、林昭亮、克里斯多夫·巴拉蒂、謝爾蓋·克雷諾夫,大提琴家朱利安·勞埃德·韋伯,中提琴家尤里·巴什梅特,小號演奏家加伯·波多茨基。何塞·卡雷拉斯、詹妮弗·拉莫爾[23]等歌唱家也曾與北京交響樂團合作演出。[9]
2012年12月,北京市將中山公園音樂堂的管理權和使用權移交北京交響樂團,幫助樂團解決了排練、演出的場地問題。[24]北京交響樂團、中國愛樂樂團音樂季主場均設在中山公園音樂堂。[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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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營
北京交響樂團是北京市文化局下屬的差額事業單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政策,交響樂團的補助為差額補助,採用「三三制」,即國家補助、企業贊助、票房收入各占三分之一。根據2014年的報道,當時每年國家給北京交響樂團的補助約為兩千萬元人民幣;每位樂手的工資中,國家負擔約兩千元人民幣,而樂手的工資總額為七千至八千人民幣,差額通過商業演出填補。[26]
根據北京交響樂團2017年年報,樂團全年演出144場,演出場次創團史紀錄;演出收入約1,590萬元人民幣,同比增長58%。144場演出包含音樂季演出35場、「首都市民音樂廳」公益演出25場、「首都市民音樂廳」區縣精品採購演出36場、商業演出36場、保利院線全國展演7場、國際巡演5場。[27]
錄音
2007年,北京交響樂團首次與EMI合作,錄製發行了兩張CD唱片。這是中國國內的交響樂團首次與EMI合作。[28]北京交響樂團與EMI共合作錄製發行了八張唱片。[9]
參見
- 崔健,原北京交響樂團小號手,中國搖滾歌手,1986年北京交響樂團以耽誤樂團工作為由將他勸退[29]
- 奧列格·維捷爾尼科夫,原北京交響樂團大提琴首席,俄羅斯人,2012年5月因在動車上行為不端、辱罵同車女乘客而被樂團除名[30]
備註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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