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匡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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匡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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匡衡(?—?),字稚圭東海郡承縣(今天的山東省蘭陵縣西南、棗莊一帶)人。西漢經學家元帝時位至丞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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棗莊市嶧城區的匡衡墓

生平

世代務農,幼時家貧,沒錢買燈油,為了在晚上讀書,便鑿穿家中牆壁,以借鄰家的燭光照匡衡學習刻苦,[1]對《詩經》有很高的成就,當時有「無說詩,匡鼎來;匡語詩,解人頤」的說法。後來匡衡通過甲科考試,曾任平原文學掾。時有不少學者上書推薦匡衡,認為應該將他調至京都任職。少府梁丘賀親自召見匡衡試其學問,「衡對詩諸大義,其對深美」。然而漢宣帝不喜歡啟用儒家,仍然讓匡衡在地方任職。

元帝即位,大司馬車騎將軍史高擔任尚書,向元帝推薦匡衡,遂擔任郎中,又遷博士給事中初元元年(前48年),當地有司誤把閩佰當成平陵佰,致使匡衡多占土地400頃。初元二年(前47年),有日食地震之變,匡衡上諫「上政治得失疏」的奏摺,說:「臣聞五帝不同禮,三王各異教,民俗殊務,所遇之時異也。」

建昭三年(前36年),代韋玄成為丞相,「封樂安侯,食邑六百戶。」[2]元帝時,中書令石顯飛揚跋扈,凌虐百官。匡衡作為當朝宰相,唯唯諾諾,毫無作為。成帝即位後,匡衡與御史大夫甄譚上書彈劾石顯。司隸校尉王尊卻上章彈劾匡衡和甄譚,直言丞相、御史以前對石顯一味地曲意迎合,實為一黨,應一起治罪。[3]成帝荒淫無度,匡衡又上《戒妃匹勸經學威儀之則》的奏書:「願陛下詳覽得失盛衰之效,以定大基,采有德,戒聲色,近嚴敬,遠技能」。匡衡之子匡昌為越騎校尉,酒醉殺人,入獄。匡昌之弟竟公然抗法,打算劫獄。對此朝廷未對匡衡追究事責。

漢成帝建始元年(前32年),臨淮郡重新丈量土地,調整邊界,地方官打算將匡衡多占的封地收歸國有。匡衡卻施壓地方,臨淮郡官府把已收回的土地退還給匡衡。四年(前29年),匡衡因「專地盜土」遭彈劾。[4]最後被貶為庶人回鄉。[2]匡衡於家鄉去世。匡咸是他的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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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 父親:匡綱
  • 母親:□氏
  • 妻子:□氏
  • 長子:匡昌(獲罪被殺),兒媳:□氏
  • 次子:匡咸,兒媳:□氏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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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文庫中的相關文本:史記/卷096》,出自司馬遷史記
維基文庫中的相關文本:漢書·卷081》,出自班固漢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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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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