卸任總統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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卸任總統法案》(英語:Former Presidents Act)是1958年通過的美國一項聯邦法律,該法為未被彈劾下台的前美國總統提供了若干終身福利[1][2]。現今美國前總統離任後可以享受每年20萬美元的退休金;美國聯邦總務署為美國前總統免費提供辦公空間、辦公設備、辦公文具以及一名職員,前總統可以在美國任意地點設立私人辦公室;聯邦總務署向前總統以及最多前總統兩名助手提供公務旅行費用,上限100萬美元;可以獲得美國特勤局終生保護;成立以前總統名字命名的總統圖書館;可以獲得國葬待遇等[3]

歷史

1958年之前,美國前總統離任後沒有任何養老金或其他退休福利。1912年,安德魯·卡內基曾提出每年為前總統提供25,000美元作為養老金,但美國國會議員對這種私人養老金提出質疑。儘管仍促使美國立法機構為前總統的福利問題展開立法,然而直至1958年才正式成案[2]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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