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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洪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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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洪謨(?—1661年),字經三,直隸廬州府六安州人[1],遼東都司廣寧中屯衛官籍,明末清初政治人物。
生平
史洪謨原籍遼東,考中天啓元年(1621年)順天鄉試舉人[2],崇禎四年(1631年)登辛未科進士[3],獲授宜陽縣知縣,任內修葺城墻,賊不敢犯。因忤逆宦官,罷官回鄉[4]。崇禎八年(1635年),流寇入侵六安,知州剛好外出,人心惶惶。眾人以史洪謨世居邊陲,了解兵事,又曾在宜陽抵抗盜賊,故守備拜謁,請求助守。史洪謨於是慷慨登城作戰。流寇焚燬北門,幾乎攻陷城池,他連忙請來鄉人欒學博以強攻射擊,箭無虛發下擊退流寇[1][5]。
其後,歷任鎮江府推官,陞浙江浙東副使,弘光時轉任江西饒南九江僉事,隨即降清。順治二年(1645年)擔任浙江按察使司副使,分巡寧紹台道[6]。順治十八年(1661年)牽涉金壇通海案,被捕入獄,段冠、江潢、史洪謨及王明試不勝刑而自誣,後以謀反大逆被斬。此案知縣任體坤依擬絞。共斬六十四人,家屬男女沒入,流徙大小老幼又共二百七十六人[7]。
引用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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