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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台聯頒音樂大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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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台聯頒音樂大獎是由香港四間電子傳媒機構商業電台、香港電台、新城電台及無綫電視於1995年至2009年間聯合頒發的本地流行音樂獎項,大會統計四台音樂流行榜及頒獎禮成績決出四大獎項(歌曲大獎、大碟大獎、傳媒大獎、卓越表現大獎)得主,依次於各台舉行的音樂頒獎禮上揭曉其中一個獎項。
2010年,鑑於四大唱片與無線的版稅風波,旗下歌手無緣參與勁歌金曲頒獎典禮,令四台聯頒音樂大獎有名無實。「2010四台聯頒音樂大獎」籌委會經磋商後,決定通過籌委會召集人香港電台馮偉棠的動議,四台聯頒音樂大獎停辦一年[1],但至今仍未復辦。2012年8月,無綫曾向商台、新城和港台提出取消各自頒獎禮,以四台聯合舉辦的一個樂壇頒獎禮取代,但最終並未成事[2]。
頒發獎項
- 歌曲大獎:於頒獎年度,在四台流行榜上,曾在第一位至第十位內上榜的歌曲,均自動成為候選歌曲。
- 計分方法:以第一位為十分,第二位為九分,第三位為八分,如此類推至第十位為一分計算,總積分最高歌曲為得獎歌曲(作曲、填詞、主唱歌手均獲獎); 不同版本編曲同一歌詞歌曲亦以同一歌曲計算。
- 大碟大獎: 於頒獎年度,在四台流行榜上,曾在第一位至第十位內上榜的歌曲,均自動成為候選名單。
- 計分方法:以第一位為十分,第二位為九分,第三位為八分,如此類推至第十位為一分計算,同一大碟內第一版歌曲的總積分最高大碟為得獎大碟 (監製、主唱歌手均獲獎)。
- 傳媒大獎:為同一年內,於四台頒獎禮中獲獎總數最多的歌手、作曲人和填詞人。但有些獎項不會計算在內,如無線電視的公益金大獎。
- 卓越表現大獎(金銀銅獎):以近三年內內在香港發行首張個人大碟/EP的歌手(包括男、女、組合),在頒獎年度,在四台(包括商業電台『903專業推介』、新城電台『新城勁爆流行榜』、香港電台『中文歌曲龍虎榜』、無線電視『勁歌金榜』)流行榜上,曾在第一位至第十位內上榜的歌手,於頒獎年度十一月底前,經唱片公司提名成為候選歌手。
- 評分方法:以第一位為十分,第二位為九分,第三位為八分,如此類推至第十位為一分計算,總積分最高三位歌手為金、銀、銅得主;合唱歌曲則各合唱歌手可平分該歌曲在榜上位置分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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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屆歌曲大獎得獎名單
歷屆大碟大獎得獎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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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屆傳媒大獎得獎名單
歷屆卓越表現大獎得獎名單
參見
- 香港四台冠軍歌曲及頒獎禮獲獎列表
- 香港金曲頒獎典禮,2022年起由香港電台及無綫電視合辦的香港流行音樂頒獎典禮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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