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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德加·博登海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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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德加·博登海默(德語:Edgar Bodenheimer,1908年3月4日—1991年5月30日),德裔美國法學家[1]。
生平
博登海默1908年出生於德國柏林,1933年獲得海德堡大學法學博士後為躲避納粹而移居美國,1937年在華盛頓大學獲得法學學士(LLB)學位[2]。從1951年開始擔任猶他大學和芝加哥大學法律教授,並於1975年成為法學榮譽教授。主要研究領域為法律哲學並成為「綜合法理學」代表人物。
1987年,鄧正來和姬敬武翻譯了博登海默1962年的著作Jurisprudence: The Philosophy and Method of the Law(中文名為《法理學——法哲學及其方法》,華夏出版社1987年版),博登海默開始為中國法律界所熟知。
參考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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