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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寅宮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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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寅宮變是發生在明朝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十月,王寧嬪、曹端妃與楊金英等十幾名宮女意圖於西苑仁壽宮殺死明世宗朱厚熜的一次失敗事件。由於事件發生在壬寅年,因此被稱為「壬寅宮變」。
此條目需要補充更多來源。 (2019年10月14日) |
事發前
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嘉靖帝、方皇后,以及張淑妃、馬貞妃等妃嬪都居住於西苑仁壽宮。二月二十八日,冊封張氏和馬氏為妃時,冊封儀仗隊和執事官從紫禁城奉天殿出發,「由右順門至迎和門」,進至二妃寢宮行冊禮。禮畢,張淑妃與馬貞妃「各具禮服於仁壽宮,候上服皮弁服,升座,皇后亦具服升座」,隨後向嘉靖帝及方皇后行拜禮[1]。當時,仁壽宮的中軸線上有正殿和前殿,東西兩側總共建有八個寢宮 ,如廖道南《帝苑農桑賦》就曰 :「東有萬春 、麗春 、永壽 、長春 ,接珍膳而五穀馨;西有延壽 、景福 、安喜 、仁和 ,豫延和而百祿多[2] 。」張淑妃等妃嬪應在東西兩側的寢宮內居住[3]。
壬寅宮變發生的具體原因暫無可靠資料證明,但朝鮮領議政尹殷輔等人向中宗李懌呈上的千秋使書狀稱原因是嘉靖帝雖然寵愛宮人,但對微小過錯毫不寬容,常施杖罰,因此致死者達二百餘人,宮人積怨已久,釀成此兇謀。中宗在思政殿與尹殷輔、洪彥弼等人商議此事時,中宗認為宮女不太可能獨自設謀弒君,必定是嘉靖帝行事失當,引致眾人怨氣深重,內外勾結所致的。尹仁鏡也認為此事非宮女獨謀,背後定有主謀,若要徹查,恐掀大獄[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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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經過
嘉靖二十一年十月十九日,王寧嬪與曹端妃在東稍間點燈時分,曾商議曰:『喒們下了手罷,強如死在手裏!』一旁的宮女楊翠英、蘇川藥、楊玉香、邢翠蓮說:『是!』楊玉香便前往東稍間,解下儀仗用的細料花繩,搓成一條繩子。十月二十一日卯時(上午5點到7點),楊玉香將繩子遞給蘇川藥,蘇川藥將繩子遞給楊金英拴套兒,一齊下手。姚叔皋掐著嘉靖帝的脖子,楊翠英對她喊說:「掐著脖子,不要放鬆!」邢翠蓮將黃綾抹布遞與姚叔皋,讓她把黃綾抹布蒙在嘉靖帝的臉上。隨後,諸宮女分工合作,邢翠蓮負責按著胸前,王槐香按著身上,蘇川藥拿著左手,關梅秀拿著右手,劉妙蓮與陳菊花按著兩腿,姚叔皋與關梅秀扯繩套兒。知情的張金蓮見事情不妙,去請方皇后來。方皇后前來後,姚叔皋打了皇后一拳,王秀蘭負責打聽消息,陳菊花吹滅了燈火。張金蓮叫總牌陳芙蓉點燈,徐秋花、鄧金香、張春景、黃玉蓮卻再次把燈吹滅。陳芙蓉便跑出去,喊來管事牌子,將各犯人抓捕。
- 王寧嬪:《明世宗肅皇帝實錄》稱「寧嬪王氏首謀」,宮女楊金英亦供稱說嘉靖二十一年十月十九日,王氏和曹氏兩位侍長,在東稍間點燈時分,曾商議說:『喒們下了手罷,強如死在手裏!』一旁的宮女楊翠英、蘇川藥、楊玉香、邢翠蓮說:『是!』
- 曹端妃:《明世宗肅皇帝實錄》稱「端妃曹氏時雖不與,然始亦有謀」,宮女楊金英亦供稱說嘉靖二十一年十月十九日,王氏和曹氏兩位侍長,在東稍間點燈時分,曾商議說:『喒們下了手罷,強如死在手裏!』一旁的宮女楊翠英、蘇川藥、楊玉香、邢翠蓮說:『是!』有關曹端妃是否參與謀逆,其他史料有不同的記載。張廷玉撰《明史》稱她「實不知也,久之,帝始知其寃」[5]。《世廟識餘錄》記曹端妃「有殊色」,為嘉靖帝所鍾愛,實際上並未參與謀逆,但有人聲稱曹氏有授意之嫌,所以她仍被牽連入此案,人們都覺得她很冤枉[6]。曹端妃家鄉固安縣的縣志《固安縣志》,則稱曹端妃為人端莊持重,對那些得勢的太監完全不屑一顧。嘉靖帝經常駕臨她的宮殿,招致眾多嫉妒她的人。有一日,嘉靖帝在曹妃宮中時,宮人楊氏等人謀逆作亂,嘉靖帝震怒,誅滅楊氏等人的家族,並牽連到曹端妃。嘉靖帝不久之後醒悟,深深憐憫曹妃的冤屈,甚至寫下歌辭,內有「有人從夢裡來,玉人何在」之句,天下人聽聞此事,皆為之悲傷[7]。部分史料甚至指出有可能是孝烈皇后方氏誣衊曹端妃。例如,沈德符撰《萬曆野獲編》說「故老相傳,曹妃為上所嬖,孝烈妒而竄入之,實不與逆謀,然而宮禁事祕,莫能明也」,即老輩有傳言指曹端妃深受嘉靖帝寵愛,孝烈皇后方氏因嫉妒端妃而誣衊她參與謀逆,但宮廷之事機密,無人能夠確知真相[8]。毛奇齡撰《勝朝彤史拾遺記》稱壬寅宮變後,嘉靖帝受驚不能說話。孝烈皇后命令太監張左、高忠逮捕宮人,審訊查辦,王寧嬪供稱:「曹妃者,雖不與,然亦知之。」皇后於是傳皇帝之命,將曹端妃及楊金英等十餘人處以凌遲。嘉靖帝病癒後,本來很感激皇后的處置,但之後懷疑曹端妃是被冤枉,認為:「端妃,我所愛,宜無此心。」因此對皇后心生怨恨。嘉靖二十六年十一月,宮中失火,眾人請旨拯救方皇后,但嘉靖帝不同意,方皇后便崩逝,嘉靖帝事後哀悼曰:「后救我,而我不能救后」[9]。然而,以上說法未有任何確實史料證明,而且當代研究學者已證實《明史·五行志》所載「二十六年十一月壬午,宮中火」與《明史·世宗本紀》所載「冬十一月,壬午,大內火」的記載均有誤,實為紫禁城外西北側的大高玄殿發生火災,而非紫禁城內發生火災。楊爵《楊忠介集》中收錄的幾篇文章曾提到這次火災,例如吳時來所著的《楊御史傳》稱十一月初五日晚上,大高玄殿發生火災,火向四面擴散而無法靠近,嘉靖帝在火光中恍惚聽到有人呼喚楊爵、劉魁魁、周怡三人的名字,於是便在次日將他們從牢獄中釋放,而由天性所著的《楊御史傳》則詳細記載了火災次日嘉靖帝下詔的內容,詔書提到這場火災發生在戌時(晚上七時至九時),嘉靖帝在大高玄壇完成晚上的禮拜懺文後,稍作休息,當時負責法事之人正在值守,突然四面起火,圍困之處有三十多人無法逃脫[10]。
事後
事發後,審訊人員擔心各犯人的供詞不實,所以曾多次用重刑審問她們,最終確定她們的供詞均與楊金英的供詞一致。他們指責楊金英等人身為宮婢,不去思考如何報答皇恩,竟敢心懷怨恨,合謀弒君;王寧嬪雖受封號,「卻乃首先造意」,其罪與楊金英等人相同;曹端妃「計議謀害,今雖不與,亦系造意之人」;張金蓮在事敗後才報知皇后,而徐秋花等人曾吹滅燈火,均難逃從逆之罪,故認為應將所有犯人從重處罰,並請求皇帝聖裁。就此,嘉靖帝降旨曰:『這羣逆婢並曹氏、王氏,合謀弒朕於臥所,兇惡悖亂,死有餘辜。你們旣打問明白,不分首從,都依律凌遲處死,各家族屬,不限籍之同異,逐一查田,著錦衣衛拿送法司,依律處決,財產抄沒入官。陳芙蓉雖係逆婢,阻攔免究。』其後,傳諭刑部等衙門到仁壽宮迎和門,將重犯楊金英等人綁赴刑場,依律凌遲處死,屍體懸首示眾,將花繩、黃綾抹布封存入官庫,又命錦衣衛逐一逮捕各犯人的族屬,依法審判處決,另行上奏。
壬寅宮變發生後,朝廷內外震驚恐慌,至次日中午,得知「上體康豫」,眾心才安定下來[11]。其後,掌禮部事大學士嚴嵩等人上疏請求選擇吉日祭謝,並認為事件發生突然,人心震驚疑惑,擔心傳言未平,希望嘉靖帝能頒布詔書。嘉靖帝認為自己大難不死,必定有神靈護佑,故同意選定吉日,派官祭告致謝,並頒布詔書安撫中外。因此,宮變發生十日之後,即嘉靖二十一年十一月初一日,嘉靖帝派遣文武大臣、成國公朱希忠等人祭謝天地、宗廟、社稷及各應祀神祇[12]。次日,嘉靖帝向天下頒布詔書,詔書提及嘉靖二十一年十月二十一日,「變生榻寢」,「二逆御氏」勾結楊金英等宮婢,圖謀弒君,幸好他得到天地、祖宗、父母明睿宗與慈孝獻皇后的洪福庇蔭,以及眾神的護佑,通過皇后之力救他,讓他可以安然無恙,詔書又提及逆犯「依律凌遲處死,各該族屬盡夷」[13]。
《明史》及《皇明後紀妃嬪傳》等書,記載曹端妃和諸宮婢一同被磔於市。有學者認為王寧嬪和曹端妃的身份是妃嬪,不便在街頭行刑,可能是在紫禁城內秘密處死的[14]。此外,根據《青州府志》的記載,曹端妃的堂叔曹濡在壬寅宮變之後「聞變懼禍,自縊於家[15]」。《汜水縣志》記「淑妃姚氏」獲罪,牽連她的家屬,姚氏家族三百餘人戴上肘鎖押送往北京。他們害怕在路上遭受差役的欺辱,便傾盡家產想要賄賂南和縣的官員鄭雍。鄭雍大驚,嚴詞拒絕道:「爾家觸天怒,此可攜之為行資!」他認為姚氏家族觸犯天威,自己豈能收下這些錢財作為路上的盤纏[16]。此處之姚淑妃或為其中一位涉事宮女姚淑翠之誤記。
明末文人孫承澤所著的《天府廣記》記載:「崇禎戊寅年九月間,(宗伯) 策杖尋大師墓於金山口,遠近十數里未得其處。乃於黑龍潭前平原廣畝之間,禾黍既登,秋風落寞,出一石碣,云大內遷出二棺之記,旁書宛平縣令名,無年月,無封樹」孫承澤是明末著名的收藏家,其書中所記的 「宗伯」指的是清順治年間的禮部尚書、宛平人王崇簡。這段內容講述崇禎十一年王崇簡曾拄杖在金山口一帶尋找傳說中的天下大師之墓,可惜方圓十餘里均未找到,卻在黑龍潭前一片廣闊的平原上發現一塊石碣,此石碣記載「大內遷出二棺」之事,旁邊刻有宛平縣令的名字,沒有年月,也沒有在墳旁種樹以標明其處,未能考證其緣由。孫承澤在書中考證了這兩具棺木主人的身份,認為:「宗伯所記,則此二棺世廟時有宮婢之變,波及曹、王二妃賜死,宛平縣收埋於此,要與建文無關也。 」孫承澤認為這兩具棺木可能屬於壬寅宮變後被賜死的曹端妃和王寧嬪,由宛平縣負責收埋於黑龍潭前的平原,與失蹤的建文帝朱允炆沒有任何關係[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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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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