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问题
时间线
聊天
视角

宏福苑大火

2025年發生於香港大埔的火災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宏福苑大火map
Remove ads

香港大埔屋苑宏福苑於2025年11月26日發生五級火災,7座大廈失火。火災造成至少159人死亡(包括1名殉職消防員)[7][8]、79人受傷[9],31人失蹤[7]。這場火災是繼2008年旺角嘉禾大廈大火後,香港移交以來第二宗五級火警[10],亦是自1948年石塘咀永安公司倉庫大火以來香港最多人傷亡的火災以及香港史上死亡人數第三多的火災[11]。有媒體稱之為「港殤」[12][13]

快速預覽 日期, 持續時間 ...

火災發生前,宏福苑正進行維修工程,各座住宅外圍搭建了竹製鷹架和防塵護網[14],玻璃窗幾乎全被保麗龍封閉[15][16]。11月26日下午2時51分,其中一座建築外的防護網起火,火勢迅速蔓延至該屋苑8座大廈中的7座[17][18]。消防發現大廈外牆保護網、防水帆布、塑膠布等材料受火後蔓延速度不尋常[19]。大火焚燒逾43小時,至11月28日上午10時許大致救熄[20]

初步調查顯示,維修工程中封閉窗戶所用的保麗龍屬高度易燃物,加上使用未達阻燃測試標準的保護網,使火勢迅速蔓延至室內外[21]。至12月3日,廉政公署共拘捕12人涉嫌貪污[4]警務處已就大火本身拘捕了21人,涉嫌誤殺及向消防訛稱維修期間不會關閉警鐘[22]消防處亦就違反消防條例事項採取執法行動[23]

涉事維修工程的投標問題[24]、區議員角色[25],以及竹製鷹架的存廢問題[26],均引發爭議。多位香港前官員與學者呼籲檢討制度問題和人為因素[27][28][29];有建制派媒體的調查報導被下架[30][31]

同時,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先後帶走多人,稱他們涉嫌「藉火災意圖煽動憎恨政府」[32]

Remove ads

背景

Thumb
2009年的宏福苑
Thumb
2025年11月25日(即火災前一日)的宏福苑

宏福苑位於香港新界大埔區,是1983年落成的居屋屋苑,至2025年樓齡已達42年[33][10],內有8座大廈,每座31層,共計1,984個住宅單位[34]。如以每個單位價值約港元300萬元推算,整個屋苑大火前市值約60億[35]。根據2021年香港人口普查,屋苑居住人口為4,643人,其中約4成為65歲或以上的長者[10],25至44歲者則佔約3成[29]

大維修工程

火災發生前,屋苑正根據強制驗樓計劃,進行大規模外牆維修工程[ii],8座大廈外圍均搭建竹製鷹架與防護網[39][40],由宏福苑業主立案法團委託承辦商「宏業建築工程有限公司」(下稱「宏業建築」)負責施工[20],並得到房屋局獨立審查組監管[41]。大維修工程始於2024年7月,原定於2026年3月起分批拆除鷹架[42]

宏福苑的業主立案法團2024年1月通過該維修工程,原本預算為3.3億港幣,主要由住戶承擔,曾有住戶擔憂「宏業建築」抬高造價、偷工減料,也質疑法團選擇曾多次違規,涉貪涉圍標的承建商,指責建築顧問「鴻毅建築師有限公司」(下稱「鴻毅」)在評估承辦商的表現上失職[16][43][38]。同年曾有居民聯署和自行召開業主大會,試圖重選管委並推翻維修方案,但事與願違;同年9月成功舉行特別業主大會更換法團,但工程已經於7月展開[43]

承建商背景

宏業建築工程有限公司在業主立案法團於2023年經市區重建局(市建局)「招標妥」招標後奪得合約。當時法團收到57份標書,「宏業建築」是提出標書的承辦商之一[44]。由宏福苑法團聘請擔任工程顧問的「鴻毅」負責檢視標書,為各提標者評級[45][40]。「宏業建築」被綜合評為「首選考慮」,但《明報》及中央通訊社均發現「宏業建築」的評級內容跟現實不符[44][24]。前者更統計出不符內容有4項[44]

「宏業建築」曾涉及多宗違反建築安全規定的事件,在2022年至2025年期間最少被控告違反《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10次[46][47],該公司的註冊小型工程承建商牌照曾經一度被停止續牌,2023年在港島半山的寶威閣和寧養台的工程被屋宇署紀律處分[48]。在梁天卓等人的研究中,它亦獲證實於強制驗樓計劃實施後,與其他承辦商在投標上價格更為一致,曾在13次入標中給出最高及最低標價各4次,反映可能存在合謀定價及圍標的情況[49]

物料安全問題

正在興建、拆卸或進行修葺工程的建築物外牆,所有遮蓋鷹架的保護網、保護幕、防水油布或塑膠帆布等,都必須符合阻燃特性,並符合認可標準。
香港屋宇署《竹棚架設計及搭建指引》[29]

根據該法團的網站,截至11月10日,工程內容包括內牆油漆、外牆批盪噴漿及鋪設紙皮石[33][50]。承辦商的通告和香港政府的初步調查皆指出,維修期間屋宇窗戶受保麗龍包圍[51][52][53]。承辦商表示此舉是為了保護窗戶免受沙石撞擊[54]。宏福苑工程顧問「鴻毅」的一名高級項目主任表示自己曾反對上述做法,建議改用膠合板,但公司沒權強行更改承辦商的決定[45]

勞工處守則列明,保護網(保護幕)需要符合一定的阻燃要求,但此守則不具法律效力[55][56]。香港屋宇署也對竹製鷹架相關材料的阻燃性有指引,但相關指引具有「特殊法律地位」,即使違反不屬直接罪行[29]。部分地盤可能會改用不具阻燃功能的普通網,以此節省成本[57][58]

2024年9月,宏福苑曾有居民向勞工處反映有維修工人在工作期間吸菸、亂扔菸蒂,擔憂鷹架保護網能否阻燃,勞工處向其回覆稱保護網「發生火災的風險相對為低」,並稱現行條例並未涵蓋關於保護網或任何物料的阻燃標準[59][43]。勞工處此回覆被另一市民投訴,處方認為回覆內容有欠清晰,故於同年12月回覆投訴人,澄清已在巡查中檢視了宏福苑的保護網,其產品質量證書顯示其阻燃效能符合標準[59]。2025年9月,受颱風樺加薩影響,宏福苑工程的鷹架與保護網受損,因此需進行復修工作[60][61]。而勞工處在2025年11月20日進行最後一次巡查[59]

據新一屆法團主席徐滿柑火災後表示,法團上任後已獲工程公司確認已進行保護網防火測試,並獲出示相關證書,而保麗龍則無防燃標準[62]。 有宏福苑住戶稱,現屆法團以成本等理由,一直未有按行業慣例聘請第三方工程顧問公司監督,拖延至2025年初仍處於議論階段[40]。根據「宏業建築」事發前張貼的公告,顯示大樓外圍的保護網是由「山東宸旭化纖繩網有限公司」生產,產品的質檢報告由山東濱州檢測中心出具。但《香港01》根據兩份報告的編號,無法在「濱州市檢驗檢測中心」官網查詢到完整報告[63]

Remove ads

潛在火災風險

一般而言,維修鷹架上存放的香蕉水、保麗龍、廢棄帆布等建築材料,加上燒焊的火花或工人吸菸等潛在火源,均可能引燃防護網或帆布等易燃建材[39]。由於鷹架緊貼大廈外牆,一旦低層起火,外牆與鷹架間形成的「煙囪效應」會產生強烈對流,使火勢迅速向上蔓延至頂層[39][64]

而在宏福苑,承建商為方便工人出入,把部份樓層走火樓梯的密封窗改為木板窗[65]。一名宏福苑前保安主管亦稱早在2025年5月時,已經發現疑似有人關閉了消防警鐘系統,以方便工人使用走火通道出入[66]

火災發生時,香港受東北季候風影響,天氣乾燥,風勢大[67][53]。大埔區當日下午相對濕度僅40%至50%[68]香港天文台當時亦正發出紅色火災危險警告[53][67],顯示火災危險極高[69]

經過

起火及擴散

11月26日下午,有市民拍攝到宏昌閣低層棚網起火一刻,據稱現場沒有警鐘響起[1]
不到十分鐘,火勢迅速蔓延,消防到達時火勢已達數層樓高[70]
註:影片以粵語講述,可開啓國語/普通話字幕
Thumb
大火形成的一道巨型「火柱」

2025年11月26日下午2時51分,有途人發現宏昌閣低層起火[42]。據初步調查,起火點是在該樓宇第1至第2層的鷹架附近[71];當中保護網首先起火,延燒至圍封窗戶的保麗龍,導致火勢迅速擴散並加劇,窗戶玻璃因高溫破裂,令大廈內部起火[72]。警方下午近3時接獲途人報案,隨後有更多居民報警稱未能逃走[73]

有受訪居民稱,火災發生時沒有聽到過火警鐘聲,有居民打爛火警鐘玻璃和按壓火警鐘,但依然沒響起[74]。部分住戶通過電話或通訊群組,甚至是外遊子女通知才得知發生火災[75],也有人逐戶拍門提醒鄰居撤離[76]。部分居民在火場中決定幫助其他受影響人士,如容許他人到居所暫避[77][78]、抱著不屬於自己血脈的嬰兒離開、以網絡通知潛在受影響人士[79]

火勢在約一小時內蔓延至8座大廈中的至少5座[80],最終有7座陷入火海。唯一倖免的宏志閣,其邊緣防護網曾遭火舌侵襲,但被及時撲滅。消防處研判,燃燒的竹製鷹架碎屑在風勢助長下,導致大火迅速波及其他大廈[17]

Remove ads

救援時間線

11月26日

Thumb
11月26日晚9點,消防和救援車輛停在大埔公路沿線,遠處是陷入火海的宏福苑。圖中可見鄰近的廣福邨兩橦大廈也被疏散
Thumb
11月26日晚,消防員正在阻止火勢蔓延至一旁只受輕微波及的宏志閣(H座)

首批人員於下午3時02分抵達現場,隨即將火警升為三級[81]。消防在下午3時34分將火警升為四級[82]。倖免的宏福苑宏志閣,以及與宏福苑相隔一條馬路的廣福邨廣禮樓及廣佑樓的居民,亦在火警升為四級後被警方要求疏散[83]

下午6時22分,消防再宣布升至五級火警[84][82]。晚上8時15分,消防處指出火場環境持續惡化,雜物不斷墜落,加上求助個案激增且夜幕降臨,需增派人力支援[85]。當局共動員760名消防員投入救援,但現場溫度極高,阻礙人員進入部分樓層[86]。晚間,不時有單位傳出爆炸聲[87]

晚上10時13分,疑因未燃盡的火屑飄入,王肇枝中學後山出現火情[88]。消防員接報趕赴現場,將火災列作一級火處理,約50分鐘後將火勢撲滅[89]

11月27日

Thumb
至11月27日中午12時,還有大量濃煙及少量火焰從單位冒出

凌晨1時50分,火勢逐步受控,其中3座大廈明火已撲滅,其他大廈只剩零星火種[20]。凌晨5時45分,滅火行動推進至5至18樓,搜救工作則到達13至23樓,但火場溫度極高,減慢救援進度[20]

截至下午3時10分,消防處出動304架次消防及救援車輛,派出逾1250多名消防人員,收到341個求助個案、成功處理279宗,該4座救熄大樓已沒有求助個案;消防處致力減低外圍的高度熱力,並使用4部無人機巡查,以防止死灰復燃;行動中調動了11條滅火喉和26隊搜救隊伍參與滅火及救援工作[90]

晚上11時15分,宏泰閣再次出現大火,宏道閣和宏仁閣亦出現火光[20]

11月28日

Thumb
11月28日晚的火災現場
Thumb
11月30日,火災被撲滅後的宏福苑

凌晨1時20分,消防處表示,除了4個單位外已基本完成滅火,並將會破門檢查7座起火大廈的所有單位,確保無人被困[20]。凌晨5時45分,宏道閣有單位再次起火,直到早上7時半由消防員撲滅[20]。上午10時18分,火災最終大致撲熄,鄰近火場的廣福邨廣祐樓及廣禮樓於下午1時半起解封[91]。由26日下午2時51分發現起火至28日上午10時18分撲熄,火災歷時43小時27分。

傷亡

宏福苑大火地圖
點入地圖詳閱受影響地點標籤及罹難人員分佈
Thumb
圖例
  • 宏福苑範圍
  • 火災來源:宏昌閣(F座)
  • 受火災影響建築
  • 因火災影響疏散建築
  • 因火災停課學校
  • —— 因火災影響封閉道路

至12月3日,火災共造成159人死亡、至少79人受傷,31人仍然失蹤[92]。至少124人當場死亡,另外4人送院後不治[93]。救援人員方面,隸屬沙田消防局、服務年資9年的37歲男消防員何偉豪殉職[94];有12名消防員受傷[95]。醫院管理局表示,多數傷者因吸入性氣道創傷英語Acute inhalation injury需於加護病房留醫,其餘傷勢包括燒傷及密閉空間導致的一氧化碳中毒,大部分死傷者來自於宏昌閣與宏泰閣2棟火勢較猛烈的大樓[96]

印尼駐香港總領事館及菲律賓駐香港總領事館證實,在宏福苑從事家政工作的9名印尼公民及1名菲律賓公民因大火死亡,1名印尼公民及1名菲律賓公民受傷,9名印尼公民失蹤[97]。這次大火亦造成最少4名維修工人死亡,還有1人失去聯絡[98]

至12月5日,協助消防人員處理火場動物的香港愛護動物協會已確認150隻動物因大火死亡[99]

各樓宇在大火中的死亡人數如下:[8]

更多資訊 座數, 樓宇 ...

應急措施

2025年11月26日,行政長官李家超啟動緊急事故監察及支援中心,主持跨部門緊急會議協調救援[101]。火場周邊部分道路被封閉,部分公車路線需改道[102]

香港警務處設立失蹤人口登記櫃檯及查詢熱線,並於11月27日早上在火場周邊設立限制飛行區,禁止無人機干擾救援[103]。警方隨後開放廣福社區會堂,以便家屬確認失去聯絡的家人身份[104]。同日政府設立三個工作小組善後,分別為「調查及規管工作組」、「緊急支援及募捐工作組」、「應急住宿安排工作組」,分別由政務司司長陳國基、政務司副司長卓永興、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各自領導[105]

火災發生後,多個政府部門為災民提供臨時庇護中心[106]、臨時單位[107]、物資[108]、精神及現金支援[109]、醫療費用減免[110][111][112]。另一方面,社福機構、保險業界及電訊業界亦提供物質支援及急救等服務[113][114][115][116]

爭議

區議員被指涉案

民主建港協進聯盟(民建聯)的區議員黃碧嬌在通過維修方案時任宏福苑業主法團的顧問,曾表態支持大維修,指責反對維修的反圍標大聯盟召集人莊榮輝散播邪說。事故發生後,她因上述行為而受到質疑[117]。民建聯聲明表示未參與維修招標,稱有關言論失實[25]。黃稱整個維修招標程序由市建局「招標妥」計劃主導,過程中沒有參與任何決策[118];黃自2024年9月法團換屆後已不是法團顧問,此後對該屋苑的任何維修工程事務並不知情。然而據TVB節目《東張西望》及《香港01》報導,宏福苑業主大會是於2024年1月通過該3.3億的維修工程方案,而當時黃正任宏福苑業主立案法團顧問[119][120]。黃亦指宏福苑並非所屬大埔南選區的範圍[121],但根據選舉管理委員會分區,宏福苑屬選區範圍內[120]

11月30日早上,黃碧嬌到大埔的弔唁處致哀,神情哀傷,被問到曾經是大維修推手,是否要負責或協助跟進,未有作出回應[122],其陪同人員更向記者喊「躝開(滾開)!」[123]。11月30日下午,民建聯就此事發出嚴正聲明,指若證實包括黃碧嬌在內的任何成員涉嫌違法,將絕不姑息[124]。12月1日,黃表示會向警務處和廉政公署報案,調查她卸任法團後的新法團是否貪污瀆職及令消防設備不能有效運作[125]

竹製鷹架安全

火災發生當日,部分中國和西方媒體關注竹製鷹架易燃問題[126][127][128][129][130]。中國官媒新華網副總編劉洪以筆名「牛彈琴」在11月27日發表文章[131],稱竹製鷹架助長火勢,又稱在高樓林立的香港仍然見到竹製鷹架「覺得很魔幻」,並指中國在現代化下早已用金屬鷹架取代落後的竹子[132]

11月28日起,不少中國大陸媒體及台灣媒體,大篇幅報導金屬鷹架的好處[133]。不過也有例外,澎湃新聞曾報導引述香港建築師表示竹製鷹架通常有防火標準,火災應有其他成因;該媒體的微博評論區有大批網民質疑該受訪建築師是「竹製鷹架商會的人」[134]。《端傳媒》認為,許多中國大陸自媒體對香港行業事實斷章取義,其「信息污染」導致「竹子行會」陰謀論劫持大陸輿論,不僅扭曲事實,更引導公眾忽視火災背後的系統性問題[134]。在火災被救熄後,縱使大部分圍網已被燒毀或熔化,但被燒掉的竹製鷹架並不多,竹製鷹架仍然圍著之前發生沖天大火的大廈[135]。在發生火災當日,香港理工大學建築環境及能源工程系副教授黃鑫炎就事件接受英國媒體訪問時將大火歸咎竹製鷹架,黃在11月30日發表聲明承認當日的說法「過度簡化」並造成誤解[136]

香港政府在火災後的表態也引發爭議。行政長官李家超在視察火場時稱,正商討加快推進金屬鷹架取代竹製鷹架[137]。此言論令部分香港市民質疑政府將矛頭指向竹製鷹架[138]發展局後來表示政府立場被某些評論誤解,上述說法無意把火災歸咎於竹製鷹架,政府此舉是考慮到國際慣常做法、耐熱性問題、以標準化組件提高安全性等[139]

竹製鷹架可追溯至漢代,但隨著近現代鋼鐵產能過剩,以及官方禁令[iii][140]在近年實施,中國大陸各地紛紛改用金屬鷹架,香港視為此華夏傳統手藝的「最後陣地」[141][133]。由於香港街道狹窄、施工空間小,金屬腳手架是否適用成問題,竹製鷹架因其靈活輕便、價格相宜等的特性而受廣泛使用,佔香港鷹架市場的90%,香港法例目前並沒禁止竹製鷹架[127]。2025年香港已發生多宗涉及鷹架或圍網的火災,其中2宗造成共5人受傷[18][30][31]。香港發展局曾宣布自同年3月起,半數的新公務工程須採用金屬鷹架,此舉是針對竹製鷹架倒塌風險,而非火災風險[142]

國安工作

災後,有香港市民自發成立「大埔宏福苑火災關注組」(下稱「關注組」)並在網上發起連署,提出四點訴求[143],包括「持續支援受災居民,確保妥善安置、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全面徹查潛在利益輸送、重新審視工程監管制度,拒絕祭旗(找人負責任)了事」及「全力追究監管疏忽、問責政府官員」[144]。據法新社報導,「關注組」發起人之一關靖豐(Miles Kwan)曾在港鐵大埔墟站外派發傳單,呼籲市民向政府追責[145]。11月29日,《南華早報》和《香港01》等引述消息人士指,關靖豐被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帶走,他被指涉嫌「煽動」,未知其是否被拘捕[146][147]。據報關靖豐是香港中文大學學生,現年24歲[148]。多個媒體向警方查證關靖豐是否被捕,警方未有正面回應,只稱會依法採取任何行動[149][150]。當晚,網上聯署和「關注組」的社交媒體都被關閉,此前已有過萬人參與聯署[147]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公署在同一天發表聲明,聲稱「反中亂港分子」和「別有用心者」在散播虛假信息,並表示支持特區政府依法嚴懲「以災亂港」行徑[151]

《文匯報》於11月29日報導稱,有戴上黑口罩的「黑暴餘黨」試圖在賑災活動中搭建帳篷。[152]新加坡《聯合早報》指出,由於網路上的情緒強烈,香港特區政府現在肯定面對「比較大的治理考驗」[153]。11月30日,警方國安處再拘捕一男一女,據悉其中一人為前區議員張錦雄,被指涉嫌藉火災意圖煽動憎恨政府等;另一人為大埔物資站義工[154]。在北京,有記者問及有香港市民政府要求解釋而遭到逮捕一事,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林劍表示:「這不是外交問題」,只說「請就具體問題詢問特區政府」[155]。12月2日,行政長官李家超在行政會議前會見傳媒時,被外媒記者問及3人涉煽動被捕,他表示「任何人膽敢破壞這些努力、破壞社會這項承諾,將盡力確保正義得以伸張。」[156]

12月2日,民協主席廖成利和數名民間人士(包括李庭豐、身兼民主黨中委的城市規劃師吳永輝及公民團體)原定在下午舉行「高樓維修政策」記者會。不過發起者突然通知傳媒,指有部門通知下需要取消記者會,但沒有透露是哪個部門。媒體指民協主席廖成利被國安處邀請會面[157]。12月2日,中國駐港國安公署又發文指「一小撮外部敵對勢力藉災生事,趁火作亂」,「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對付該類「反中亂港份子」,會「雖遠必誅」[158]國際特赦組織呼籲香港政府應「立即就宏福苑火警的起因進行公開且透明的調查,而不是『解決提出問題的人』。」[159]

12月6日,駐港國家安全公署就外國媒體散播與火災相關的「虛假信息」約談部分在港外國新聞機構負責人及記者[160]。同日,71歲民陣副召集人王岸然在YouTube公開早前因計劃召開「民間記者會」,遭警方國安處調查的情況,被國安處以非法披露調查內容拘捕,是警方首次引用《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88條「不得妨害調查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進行拘捕[161]

清除和圍封悼念信息

2025年12月1日,有市民在宏福苑附近的人行地下道牆身設置「宏福打氣區」,讓人填寫鼓勵字句[162],但一日後被清空[163]。12月2日,香港浸會大學學生會在浸大「民主牆」貼上標語,寫上「沉痛哀悼宏福苑大火死者」、「懇請政府從善如流回應公眾需求」、「WE ARE HONGKONGERS」和「公義得到伸張」的字句。但一日後校方用大型水馬將「民主牆」和旁邊的「學生組織和學生活動」告示板圍封[164][165]。12月4日浸會大學向浸會大學學生會臨時委員會發信,即時暫停學生會運作直至另行通知,並要求學生會在兩日內撤出會室。同日有傳媒拍攝到有工人以木板圍封「民主牆」,但短時間內又被拆除,工人透露未知是否會再次圍封[166]

網紅表示不會再發表言論

社交媒體方面,持續關注大火的香港城市大學學生鄭曦琳於12月3日指「因為得知政府擔憂『市民的言論或被外國勢力曲解,我已主動告知所有國際媒體,暫勿引用或報導我在大埔火災相關訪問中的發言』」,並表示該不會再就大火進行評論,又稱曾就她早前收到恐嚇電郵與警方會面,但會面無關她近期就火災所發表之言論。另一學生香港大學的Ellie Yuen則稱「本人就宏福苑火災的所有相關新聞工作早已結束,基於顯然易見的不可抗力因素,並無進一步評論、補充或其他相關工作」,近期忙於期末考試及試撰寫畢業論文,惟「收到不同人私訊騷擾,又指有很多人要求她『解釋、澄清』自己的報導,『包括眾多不具名、冇卡片、唔知邊間的『內地』或『國際』媒體要求索取資料』」[167][168]

外國媒體對港府之批評

華爾街日報》評論文章「No Fire Critics Allowed in Hong Kong」認為香港政府行為證明香港大陸化[169]。其後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去信該報表示,「一篇關於大埔宏福苑大火的評論,偏頗及毫無根據,深表遺憾」[170]。《紐約時報》文章「港府強硬回應公眾憤怒:打擊質疑聲音、抓捕要求追責人士」(A Devastating Fire Has Fueled a National Security Crackdown in Hong Kong)認為政府的強硬回應反映了其擔憂政治挑戰。[171][172]亞洲時報》認為香港政府行為類似烏魯木齊大火後當地政府反應[173]

2025年7月16日,駐港國安公署約談在港外國媒體和記者,指責部分外媒以假新聞抹黑救災工作和立法會選舉並予以警告[174]

評論

香港報章

11月27日,《頭條日報》社論認為宏福苑大火反映香港工地忽略防火措施,居民對大火缺乏準備及預練,並認為竹製鷹架易燃。同日《信報財經新聞》社評把部分成因歸因於竹製鷹架,要求積極以金屬鷹架取代[175][176]。《成報》及《香港經濟日報》則認為背後的忽略是制度性,法律不應只建議如何令工地更安全,依賴業界自律,而應提供充實法理基礎,透過機制避免災難發生[177][178]。《明報》亦有類似評論[179]。《香港經濟日報》同時建議重罰涉案者、定期跨部門聯合抽查工地、研究是否有需要推廣金屬鷹架、多座大廈維修應分開進行[178]。《文匯報》、《大公報》、《東方日報》、《明報》的社評同樣建議香港政府從制度上改革,正視災難根源[180][181][182][183]。《香港商報》則建議調查事故起因,消除風險[184]

11月28日,《頭條日報》認為工程界需就事件本身檢討[185]。《明報》亦認為業界相關既得利益者對規管立法加以阻攔,令有關安全要求難以強制實施,同時亦指竹製鷹架不易起火,因此單是以金屬鷹架取締存在不足[183]。《大公報》亦刊出調查報導《揭開維修鷹架背後重重黑幕》,解析屋苑的維修費、串通投標利益輸送等問題[31][186]。《香港01》社論指出,火災暴露出監管制度的不足,只有獨立、持續的檢驗機制,才能落實建築防火監管。報導也指,事故中的易燃保麗龍體現出,外牆或裝修工程作為「次要工程」的監管力度較弱,令承建商有機會偷工減料[187]。 《am730》的評論認為,居屋業主多欠有關維修的知識,香港房屋委員會在當中身兼發展商、政府部門、業主三重角色,應像在公屋一樣於維修上發揮主導角色;並應調查按法例扮演監督角色的物管公司是否失職[188]

香港居民為大火災民提供的各種支援得到各大香港報章好評[177][184][189][190][185][191]。《大公報》同時讚揚中國大陸民眾的關心「打動著港人」[189]。《文匯報》及《大公報》則讚揚習近平給予香港政府或港澳辦及中聯辦指示,讓香港得到支援,反映「中央對香港的支持始終堅定不移」或「人民至上的情懷」[180][181]。前者更與《香港商報》和《星島日報》一起對香港政府的應對表示好評[180][184][192]。《星島日報》認為在政府及市民的力量下,「一定可以渡過難關」[192]。《香港商報》同時期望災民在政府協助下盡快回復生活[184]。11月28日,《成報》讚揚政府的應對工作,指李家超及管治班子在大火救援及善後工作中展示了「高度責任與行動力」,開始推動未來的防火工作[193]。《東方日報》指政府在事件發生後才調查工程及香港其他承建商是否涉及違規,已經為時過晚。同時認為政府應妥善安置災民[194]。《信報財經新聞》也認為政府監管力度是應檢討的議題之一[191]

《東方日報》反批評香港政府的應對,指火勢在消防的救援中愈發劇烈,因此認為指揮可能存在問題,及不應要求火場中的災民靜待救援,盡快為其他大廈安排疏散[182]。它亦指責香港政府官員在11月26日大火發生當天到了晚上才公開交代,認為它理應於更早的時間向記者傳達資訊。即使考慮到不阻礙救援這點,也應盡早在非災場進行[182]。後來在11月28日,《星島日報》的評論對政府的資訊發佈工作表示好評,能讓人了解政府的應對措施,同時批評有人散播虛假資訊,抹黑香港政府,讓人掌握的支援資訊欠準確,阻礙團結[192]。同日《東方日報》質疑政府拒絕深圳的救援人員協助[194]

專業意見

一些評論認為竹子並不容易燃燒,並非大火主因[195]。香港天文台前台長林超英和香港前財政司司長曾俊華都認為保護網和保麗龍才是大火的罪魁禍首,不應歸咎於竹製鷹架[196]。林超英覺得竹棚是無辜的,「真正易燃的是棚網與制度」,他認為自從2009年為了保工程界就業的「樓宇更新大行動」計劃推行後,「全港無數人吃了大茶飯團夥的苦」,質問保就業是否比市民有尊嚴的生活更重要,也質問「為甚麼出事,只見物質,不見人和制度?」[197]曾俊華認為應調查人為致災因素,包括吸菸隱患、不合格物料、制度漏洞等[28]。此外,香港大學建築學院的高仕棠(Kristof Crolla)[198]香港中文大學講員兼建築師恩德里齊(Raffaella Endrizzi)[199]、香港註冊結構工程師倪學仁[29]等,均認為竹子不易點燃。其中恩德里齊解釋,竹子含有大量水分,具有天然的阻燃性,必須非常乾燥才可能點燃[199]

香港執業安全師學會會長李光昇表示[58],有理由相信涉事的保護網沒有阻燃性質,才導致火勢迅速蔓延[56]

香港理工大學建築環境及能源工程系副教授黃鑫炎起初表示竹子易燃且容易飛濺,但隨後表示其發言「可能造成公眾誤解」;而竹子在火災的角色為「複雜的科學問題」[200]。他又用「瑞士芝士」概念解釋稱,這次火災是由多個因素疊加而成,需進一步調查釐清主要因素。他形容這次火災屬「系統性失效」,承包商、地方政府、房委會建材生產商等「每一個環節都有問題」,需作多方檢討,並指可考慮要求相鄰房子、層數等不得同時維修翻新[29]

香港大學一名教授認為,火災主因是工程公司使用不合規格及非阻燃的圍網,或者聘用缺乏工業安全意識的外地勞工,以及雜物堆積、勢助燃等因素[201]

中科監察主席潘焯鴻批評政府檢驗不嚴,縱容承建商違反阻燃棚網的法定要求[202]。他又指出,受穗禾苑居民所託,2024年5月早已揭發業界違約使用易燃棚網,但消防處和勞工處仍然縱容[203]。他認為政府應就事件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找出真相,並追究責任[204]

業內人士港九搭棚同敬工會理事長何炳德則認為重點在於由施工物料到管理政府均欠缺監管,一來沒法例強制要用阻燃棚網,而業內因為覺得便宜又沒有違法而一直有使用易燃保麗龍,火場亦有大量易燃物,他又狠批8座有人居住的樓宇同時維修,沒設防火帶的做法,最後導致「火燒連環船」。註冊結構工程師倪學仁則表示竹製鷹架靈活,強風下韌性亦高,倒塌傷亡損失較小。關於保麗龍板,倪則指業界通常用空心板英語Hollow-core slab或薄片等材料做保護,以免易燃或於焚燒時釋出有毒氣體[18][29]

中國大陸結構工程師徐珂認為,這次火勢蔓延的主因是保護網並非阻燃材料,在高空風力下迅速蔓延,而竹製鷹架燃點低、起到助燃作用[127]中規院城市安全研究中心主任鄒亮認為,竹製鷹架應不是火勢唯一推手,也需要考慮維修用的保溫材料、門窗的密封材料等是否具有阻燃性[127]

德國伍珀塔爾大學建築防火專業的教授羅蘭·戈爾茨德語Roland Goertz亦認為竹子本身不容易起火,但在高溫下爆裂容易使燃燒顆粒四濺,加快火勢蔓延,而樓房外牆間的距離太近亦屬危險因素[205][206]

台灣建築安全履歷協會創會理事長戴雲發認為竹子不易點燃,關鍵在於火苗會否令防護網起火[207],亦有台灣專家認為,香港少用金屬棚的原因為地震風險低,又認為堆放的廢棄物或可燃物比包覆的防塵網更有問題[208]

日本國立科研機構森林綜合研究所日語森林総合研究所分析,竹子燒焦炭化後比金屬或混凝土更能阻礙熱流,還可減少可燃氣體供應,反而能抑制火勢[133]

調查與執法

救援行動完成後,香港警務處聯同消防處、政府化驗所衞生署法醫科進行調查[209]

香港警務處

2025年11月27日,香港警方就大火拘捕三名涉嫌誤殺的男子,分別是負責大維修的承辦商「宏業建築」的兩名董事和一名工程顧問,並到涉事公司位於新蒲崗的辦公室檢取文件搜證[210][211]。之後多人陸續被捕,在12月2日時已拘捕15人[5]。12月3日,警方表示再就大埔火災案件拘捕6人,全來自消防裝置承辦商,涉嫌向消防訛稱宏福苑維修期間,不會關閉警鐘,其中5人繼續被扣查,1人獲准保釋[6]

11月29日中午,警務處災難遇害者辨認組約600名人員抵達屋苑,搜索遇難者遺體、紀錄遺體位置、狀況以及身邊財物等,搜集及帶走證物[212]。12月2日,警方開設10條調查熱線,用以供擁有與宏福苑大火有關的照片及影片的市民聯絡[213]

廉政公署

廉政公署成立專案小組,調查宏福苑大維修工程是否涉及貪污[90]。2025年11月28日,廉政公署拘捕大維修工程顧問公司四人、鷹架工程分判商三人和一名中間人,並到所屬辦公室和被捕人的住所搜證[214]。晚上再拘捕曾被警方拘捕,但已獲釋的工程承辦商三人[215]。截至12月1日,共拘12人[4]

香港消防處

消防發現大廈外牆的保護網和保護膜、部分防水帆布和塑膠布受火後的蔓延程度,遠比一些合規格的物料猛烈,蔓延速度亦較快,而玻璃窗貼上保麗龍板,一旦遇熱時很易蔓延,警方和消防處已組成聯合隊伍循刑事方向調查[19]。2025年11月28日,消防處表示檢測發現宏福苑8幢大廈火警鐘處於開啟狀態,但沒有聲響[23]。12月3日,則表示確認宏新閣的火警鐘曾在大火期間有聲響。3月承辦商人員依規定年檢時的結果顯示,宏福苑的消防設備合規[216]。12月4日的報導指出,機電工程署及消防處主導的調查聯合隊伍初步調查後未發現起火位置的石油氣管道受損[217]

自2024年12月起,消防處沒有收過任何有關宏福苑火警鐘的「消防裝置關閉通知書」[216]

屋宇署

11月29日晚上,屋宇署下令由「宏業建築」承辦的28項私人樓宇工程項目暫時停工,需接受獨立安全審核,並由署方決定復工安排[218]

市區重建局

市建局的樓宇復修公司登記計劃中,原本指出「宏業建築」的「項目管理評分」獲100分滿分。[219]12月3日,市建局表示由於表達方式對公眾或造成誤解,已據指引把「宏業建築」及「鴻毅」從樓宇復修公司登記計劃中撤銷登記,同時指出以往登記的自我聲明並無提及地盤施工安全方面。[220]

初步調查結果

2025年11月28日,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及消防處處長楊恩健召開記者會,楊恩健證實八座大廈火警鐘不能有效運作,消防將採取行動[221]

2025年12月1日,政府在記者會上表示,經2日抽樣化驗的結果顯示,在宏福苑20個不同地方採集棚網樣本,發現在宏泰閣、宏道閣、宏仁閣、宏志閣,共有7個分佈在高、中、低層不同地方的樣本,未達到阻燃測試標準[222]

廉政專員胡英明指出,經初步調查後認為承辦商在2025年7月颱風韋帕吹襲後更換了一批未達阻燃標準但較便宜的防護網,面積約7.5萬平方公尺[223]。10月中環華懋大廈火災發生後,則因害怕被抽查,而再購買一批共3700平方公尺合阻燃標準但較昂貴的防護網,把它們安裝在竹製鷹架的底部,同時使用合格和不合格的防護網瞞過檢測[224]。鄧炳強指它們跟保麗龍板一起加大了火勢[225][226][227]

此前原本初步調查及化驗結果顯示,大廈外圍使用的棚網和保護網初步化驗結果顯示達到阻燃要求。此外,貼在窗外的保麗龍板被證實是高度易燃材料,火勢由宏昌閣低層棚網引燃後,迅速蔓延至保麗龍板,導致火勢經窗戶爆破後蔓延至室內,造成室內外同時起火[228]。在更新報告時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解釋,當時符合標準的取樣來自火勢未有波及的位置,而後續取樣包括需要消防人員爬出窗外、較難取得樣本的位置,由此發現兩次取樣之間的標準合格程度存在偏差,強調會繼續作深入調查,同時他相信,棚網未達阻燃標準、加上保麗龍導致大火蔓延,懷疑有人將不合格的棚網混入合格的棚網使用[222]

成立獨立檢討委員會

2025年12月2日,李家超出席行政會議前見傳媒,宣佈成立「獨立委員會」審視起火和迅速蔓延的原因和相關問題,並將聯繫司法機關,邀請一名法官主持委員會的工作和研究詳細工作範圍[229]。與依據香港法例第86章《調查委員會條例》成立而具備法定權力的「獨立調查委員會」不同,「獨立委員會」沒有法定權力[230],其運作模式與2003年屯門公路雙層公車墮坡事故2018年大埔公路雙層公車側翻事故發生後成立的檢討委員會相近[231]

支援與響應

Thumb
11月30日傍晚宏福苑附近地面有大量悼念者擺放的鮮花

火災期間,大埔區內多個網上社群自發動員協助救災,分享資訊及物資需求,並主動協助災民[232]。區內多間小店、餐廳及教會開放場所,提供免費飲食及臨時休憩空間,並協助代收及分發民間捐贈物資[233][234]。網絡上出現由市民自發建立的「平安表」及尋人網站,協助災民親友確認安全狀況[234][235]

多間機構提供金錢援助,以解傷者及死者家屬的燃眉之急[236][237][238][239][240][241]。國際媒體關注大火,包括路透社美國有線新聞網絡英國廣播公司、《紐約時報》等為大火設置即時更新頁面。日本放送協會澳洲廣播公司、《雪梨先驅晨報》、《新加坡新明日報》等則以頭條報導[242][243]朝鮮勞動黨官方媒體《勞動新聞》也報導大火造成嚴重傷亡的新聞[244]

另一方面,部分學校亦因應大火事件而取消聖誕聯歡活動,卻引起學生不滿[245]

各地官方表態

香港特區政府

Thumb
政府總部下半旗以悼念大火的罹難者
Thumb
市民在社區中心的弔唁處簽署弔唁冊表達悼念

香港行政長官李家超於2025年11月27日凌晨會見傳媒,形容大火為「重大災難」並感到難過[246][247]。同時對死者及家屬分別致以深切哀悼及慰問之外,亦表示感謝國家領導人習近平中共中央港澳辦香港中聯辦的支持[246]。李家超、教育局局長蔡若蓮、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先後到臨時庇護中心探望受影響居民。李家超同時前往威爾斯親王醫院探望傷者[248][249]。對於深圳消防車隊於11月26日晚在蓮塘口岸集結的消息,李家超回覆感謝周邊城市關心,但消防處評估已有足夠人手滅火[250]

消防處處長楊恩健、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及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均對何偉豪因公殉職表示悲痛沉痛哀悼[251]。11月27日,廉政公署哀悼火災遇難者,並慰問遇難者家屬、傷者及受災者[90]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因應火災宣布,11月27日及28日合共四場的2025年立法會選舉論壇將暫停舉行[252]。其後再宣佈暫停至30日共8場論壇[253]

11月28日早上,香港特區政府舉行哀悼火災罹難者默哀儀式,並由李家超帶領政府官員默哀三分鐘[254]。同日起全香港政府建築物及設施一連三日下半旗致哀,並在十八區設立弔唁處,以便市民簽署弔唁冊表達悼念[254]。所有官方舉辦的慶祝活動將會取消或延期,而官員將會減少出席非必要公開活動[255]

2025年12月4日,行政長官李家超出席「國家憲法日」座談會時表示,今次火災使他更相信《憲法》的精神和法治。他表示《憲法》精神,在於對人民福祉的切實保障;法治的終極追求,是讓每個人在它的庇護下,能擁有溫暖的人生[256]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及駐港機構

Thumb
11月29日,中央政府駐香港聯絡辦公室悼念大埔火災罹難者

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於2025年11月26日晚指示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中聯辦)負責人向李家超轉達他對遇難人員和殉職的消防員的哀悼、對遇難者家屬和受災人員的慰問[257],並要求中共中央港澳工作辦公室(港澳辦)、中聯辦支持香港特區政府全力以赴撲滅火災,努力把火災傷亡損失降到最低[258][259]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部新聞發言人蔣斌回應解放軍駐港部隊是否計劃提供幫助時表示,對遇難人員和殉職消防員表示沉痛哀悼,對遇難者家屬和受災人員表示誠摯慰問,駐港部隊將聽令而行,依法履職[260]

11月27日,港澳辦宣布已派出工作組抵達香港,協助跟進大埔宏福苑火災的救災工作[261]。廣東消防救援總隊及深圳市消防支隊,支援設備幫助香港消防處加強火災現場勘察和緊急調派。具體支援內容包括2架照明無人機、8架雙光偵察無人機、20套機械外骨骼裝備及1680雙滅火救援靴[262][263]。11月29日,國家防災減災救災委員會辦公室、應急管理部啟動應急物資政社協同保障機制,協調多家基金會向香港特區政府緊急提供應急裝備物資[264]

澳門特區政府

澳門行政長官岑浩輝於11月26日晚上,代表澳門特區政府向火災遇難者及其家屬表示哀悼,並向李家超、傷者及其家屬致以慰問,同時表明香港特區政府有需要,將會全力提供協助[265][266]。隨後於11月28日決定,透過澳門基金會捐助3000萬港元支持宏福苑大火救援及重建工作[267][268]

中華民國政府

2025年11月27日,中華民國總統賴清德副總統蕭美琴分別在社群媒體表示,為所有在災害中逝去的香港居民及其家屬哀悼,並慰問傷者,也希望能早日平安尋獲失蹤者。蕭美琴則說,為香港居民祈福,願傷亡人數降到最低數字[269]陸委會也就火災事故表達哀悼與慰問[270][271]

國際社會

截至11月30日,至少已有19個國家的元首或領袖回應大火[272],52個駐港總領事館為災民死者致哀[273]澳洲總理安東尼·阿爾巴尼斯表示這是一場悲劇,並向香港巿民表達慰問[274]英國外交大臣伊薇特·古柏表示火災令人震驚及痛心,代表英國政府向受災者及香港市民致以深切慰問。加拿大外交部長安妮塔·阿南德表示對火災深感悲痛,向罹難者家屬和親友致以最深切的慰問,祝願所有傷者早日康復[275]英國國王查爾斯三世卡蜜拉王后[276]美國國務院副發言人湯米·皮戈特[277]德國總統法蘭-禾特·施泰因邁爾[278]德國總理弗里德利希·梅爾茨[279]德國外交部長約翰·瓦德富爾[277]愛爾蘭外交、貿易和國防部長海倫·麥肯蒂英語Helen McEntee[277]韓國總統李在明[280]韓國外交部長趙顯[281]日本內閣總理大臣高市早苗表示對這起造成極大傷亡的慘劇深感痛心,並向罹難者致哀、向遺屬與傷者表達誠摯慰問[282]

巴基斯坦總統阿西夫·阿里·扎爾達里[283]土耳其政府[284]哈薩克總統卡瑟姆若馬爾特·托卡耶夫[285]俄羅斯總統弗拉迪米爾·普丁亦分別向中國領導人習近平致慰問電,稱對於火災造成慘重後果表達沉重哀悼,向遇難者家屬及親友表達支持及同情,並祝願所有傷者早日康復[286]新加坡總理黃循財致函李家超,表達深切慰問,並期盼港人能夠以堅韌與決心度過這場悲劇[287]

教宗良十四世為事件深感悲痛,向香港災民發慰問信,對災民表達慰問及支持,並為遇難者和救援人員祈禱[288][289]

衍生事件

是次火災衍生的事件主要包括:各地加強對工地的巡查、有騙徒借災行騙、網上有錯誤的傳聞與資訊、民間物資站被要求清場、立法會議員要求緊急辯論不果以及公眾人物以至媒體的言論、活動受到批評等[290]

參見

參考資料

註解

  1. 包括維修工程顧問、鷹架工程分判商、中間人等15人[5],來自消防裝置承辦商的6人[6]
  2. 強制驗樓計劃是香港政府為應對舊樓宇安全問題而在2012年6月30日全面推行的計劃。要求樓齡達30年的私人樓宇業主在收到通知後,聘請認可人員依指定要求檢驗樓宇。然後業主須依結果聘請註冊承建商及負責監督的檢驗人員修葺樓宇[36]。香港經濟學者梁天卓等人的研究顯示[37],此一計劃因其強制性質而令業主的議價能力下降,為合謀抬價與圍標創造有利環境[38]
  3. 《施工鷹架通用規範》(GB 55023-2022)

外部連結

Loading related searches...

Wikiwand - on

Seamless Wikipedia browsing. On steroids.

Remove a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