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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美租界

美國在華租界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天津美租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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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美租界(英語:American concession in Tianjin)是1860年美國隨同英國天津劃定租界後,在英租界南面相鄰區域設立的租界。其東臨海河,西至海大道(今大沽路),北以博目哩道(今彰德道)與英租界毗鄰,南接開封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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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天津其他租界不同,天津美租界在最初劃定時,並沒有留下任何劃界契約、公告等具備法律效力的官方紀錄,因此其合法性曾長期引發外交糾紛。此外,自設立以來,受美國內戰影響,美國政府一直未正式批准該租界的行政地位。1880年,美國領事曾以「日後有權恢復行政管理」為前提提出歸還租界,並一度交由天津海關(津海關道)代管。1896年,美國再次聲明放棄租界管理權,但清政府未予實質回應。1902年,美方私自將租界轉讓,併入天津英租界。至此,天津美租界作為獨立區域共存在了40餘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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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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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美租界

設立

1860年,英、法兩國組成聯軍攻占天津和北京。在清政府與列強續訂條約的過程中,美國與俄國共同擔任居間調停人。《北京條約》簽訂後,英國和法國相繼在天津劃定了各自的租界。為了表示對各國一視同仁,清政府亦主動在英租界南面劃出一片土地(今大沽路以東、大光明橋以西片區),作為美國在天津的租界。

儘管在1860年至1869年的美國外交文件中,曾多次提及天津美租界的存在及其設立時間,但美國政府對此一直態度曖昧。1895年10月18日,美國國務卿理察·奧爾尼在給駐華公使田夏禮的外交公函中甚至予以否認,稱:「沒有記錄表明,美國實際上(在天津)曾經劃分過租界。」[1]

管理與困境

與其他國家租界由本國派遣職業外交官管理不同,天津開埠後的前十年,美國駐津領事一直由在華商人兼任。由於在天津的美國僑民人數稀少,且多為傳教士,美國政府並未提供足夠的資金支持租界的基礎設施建設與行政管理。

這一時期,美國甚至曾聘用非本國公民在領事館任職,英、法、荷、俄國公民都曾先後擔任美國駐津副領事。直到1871年,美國國會才批准任命職業外交官擔任專職駐津領事。然而,由於缺乏必要的財政收入,美租界內長期未設立工部局(市政委員會)和巡捕房,導致界內衛生狀況惡劣,治安由清政府的地方官署實際上維持,這種「有地無權」的狀態使得美租界難以獨立維持。

鑑於美租界長期面臨的管理困境,1880年,美國領事提出歸還,聲明放棄在天津的租借地,並交由天津海關代管,但清政府並未接收[2]。1880年,美國駐津領事與英國駐津領事達成協議,提出將美租界交由天津英租界工部局代管。根據協議,美租界的行政管理、道路建設及治安巡邏由英租界負責,但美國保留名義上的主權。自此,美租界在實質上成為英租界的「南擴充界」[3]

歸併與消失

1901年7月,英美兩國公使在北京舉行談判。美國提議英國放棄專管租界、建立公共租界。遭到英國拒絕後,轉而提出將美租界有條件地交由天津英租界工部局管理[2]。同年11月,美英兩國未與清政府協商便達成協議,將美租界納入英租界管轄,條件是:「必要時美國可以在原美租界單獨實行軍事管制;美國有權在該界河壩停泊軍艦;該界所屬英國工部局董事會至少要有一名美籍董事;該界內的土地轉讓須在美國領事館登記;如制定專門適用於該界的特殊規章必須得到美國領事的同意;美國政府有權中止此項協定,重新對該界實施管理,但必須在一年以前通知英方」[2]

1902年,美、英兩國政府正式達成合併協議,將美租界無條件轉讓給英租界。至此,天津美租界作為一個獨立的行政區域正式消失,完全併入天津英租界。儘管如此,在隨後的一段時間內,當地華人仍習慣性地稱該區域為「美租界」或「前美租界」。

租界的研究與遺存

中美兩國學者均對天津美租界有所研究,認為美國國務院對該租界無論在法律層面還是在實際狀況上,都缺乏重視且了解甚少。甚至連其最初的劃界方式都語焉不詳——既無合同、照會等正式法律文書,也沒有任何官方劃界記錄。該區域最終被併入天津英租界,如今亦未留下可辨識的建築遺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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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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