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大巡撫,明稱巡撫宣府大同地方贊理軍務,為明朝初中期設立的一個巡撫職位。 沿革 宣德十年,設置,以管理宣府、大同府兩地防禦。 景泰二年,分為宣府巡撫、大同巡撫。 天順四年,再次合併為宣大巡撫。 天順六年,因轄區過大,再次分為宣府巡撫、大同巡撫。 參考 《明朝總督巡撫轄區研究》 這是一篇關於明朝歷史的小作品。您可以透過編輯或修訂擴充其內容。閱論編 Loading related searches...Wikiwand - on Seamless Wikipedia browsing. On steroids.Remove a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