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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拿馬運河區
美國前領地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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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拿馬運河區(英語:Panama Canal Zone,西班牙語:Zona del Canal de Panamá),是1903年至1979年期間,美國位於巴拿馬運河的租借地。運河區包括巴拿馬運河本身,以及除巴拿馬城與科隆外(均由巴拿馬共和國管轄),自中心線向兩岸拓展約5英里(約8公里)的一段地帶,面積1678平方公里,跨越三個巴拿馬共和國的省份;而後來為船閘供水而興修的水庫也包含在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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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
1903年,美國與巴拿馬締結《美巴條約》,美國取得巴拿馬運河的實質經營權以及沿岸地區的租借權,運河區成為美利堅合眾國的海外領土。1977年9月7日美、巴締結《巴拿馬運河條約》,同年10月1日把運河區主權交還予巴拿馬共和國,終結運河區作為美國海外領土的地位,自此以後美國把大部份原運河區的行政權交還,但部分軍事基地、軍隊住房、學校則繼續由美國管轄。當這些地區也逐漸歸還巴拿馬後,1999年12月31日美國完全撤出運河區。
政治
巴拿馬運河區美軍基地列表


1903年,巴拿馬和美國簽署了美巴條約。它組成了巴拿馬運河區作為美國管轄的地區,並允許美國建造巴拿馬運河。1977年,巴拿馬國民警衛隊司令奧馬爾·托里霍斯將軍和美國總統吉米·卡特簽署了巴拿馬運河條約(也稱為托里霍斯-卡特條約),並規定從1999年12月31日12:00 起,巴拿馬將全面控制運河運營並主要負責其防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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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見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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