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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美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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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美良(1957年3月23日—),原姓胡,生父為胡肇祺,是六十三代張天師張恩溥繼妻(陳月娟女士)之子,與天師家族無任何血緣關係,2008年12月向戶政機關單位申請變更由原來的胡姓改成張姓,2009年1月獲戶政機關單位核予變更。於同年3月28日宣稱襲職六十四代天師並舉行儀式[1],但不被張天師宗族認可。
爭議
對於張美良自稱承襲張天師的說法,龍虎山嗣漢天師府表示張天師自第一代至第六十三代都是經朝廷敕封的、道教界公認,此後已停止世襲,龍虎山嗣漢天師府不承認任何自封「六十四代」或「六十五代」的天師[2]。而《留侯天師世家宗譜》僅記載張恩溥有張允賢、張允康二子,張美良並未被記載於宗譜之上。
張美良在2010年(民國99年)曾因酒駕案件,被高雄地方法院判罰5萬元,並在2011年3月4日繳清罰款。但他並未記取教訓,明知酒後不能開車,卻仍在2013年3月29日晚上9點左右,於高雄市鳳山區保泰路的釣蝦場喝酒後,已達酒駕標準,仍於當晚11點騎機車上路。結果半小時後,在前鎮區保泰路與瑞福路口因行跡可疑被警方攔查,酒測值高達0.70毫克,最終被判刑3個月。[3]
參見
- 朝清宮天師廟
- 張天師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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