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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部 (英屬香港)
皇家香港警務處轄下的情報部門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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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部(英語:Special Branch,直譯:「特別分部」)於1934年成立,隸屬於皇家香港警務處刑事部,主要責任為反間諜及收集情報等特殊工作,因香港主權移交而於1995年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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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構
政治部隸屬於皇家香港警務處刑事部,由6名憲委級(一名警務處副處長、一名警務處高級助理處長、一名警務處助理處長和3名總警司)領導,下設情報部和保安部,由主管(高級助理主任)及副主管(助理主任)各一名管理[1][2],兩部下設行政、行動、情報及支援4分部,全以英文字母排列。例如:S組負責情報行動、G組負責內部保安、D組掌管科技偵察、機密資料、聯絡英國軍情局、保密及評估情報等。每部下設2至3個分組,分別掌管政治情報、反間諜情報、內部保安、反恐怖活動、要員保護、關卡控制及審查等等工作,例如,S組下設S2敵對情報小組、S3非華人商會社團情報小組以及S4本地威脅組;G組下設有G4(要員保護組)等等。其運作費用及人員薪酬全由英國政府直接支付[3]。
- 政治部:由正、副主管各一名領導全體部門。
- 情報部:由一名高級助理主任出任主管。
- 保安部:由一名高級助理主任出任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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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
1934年,政治部於英國軍情五處二處中成立,同時獲得軍情六處協力,成立之初,有200名人員。
1946年起政治部納入香港警察隊架構。1950年代,政治部主要收集中國等共產主義國家的情報,並且防範和偵察中國共產黨及中國國民黨在香港進行顛覆和間諜活動。政治部後來至1980年代期間,有(包括文職人員在內)1,200名人員[4]。
曾任保安局局長的葉劉淑儀回憶,港英時期設有香港總督領導的安全委員會[5][4](「for British eyes only」)[4]。政治部監察目標包括共產黨、國民黨政治人員,情報人員、香港本地激進分子及香港左派組織[4]。 鼎盛時期的政治部首長由6名憲委級官員(一名警務處副處長、一名警務處高級助理處長、一名警務處助理處長和三名總警司)組成,1990年前分為行政、支援及行動三大部門,轄下再分A至H共八個小組,負責內部保安、保護特工、政治審查、由政府部門、工會、社團、街坊會、學校到社會各階層組織的調查、反間諜及情報收集等。
1989年六四事件爆發後,政治部參與協助營救民運人士的黃雀行動,核實民運人士身份,並且安排他們移居海外[6]。
因應即將到來的香港主權移交,政治部於1991年起由末任部長方普推行行動代號為「棄船」的改組。A至H組八個小組編制改為S組及G組兩大組別。負責行政及支援的A、B、G組改為G1、G2、G3,主要負責審查工作,而原有做情報評估的C組剔除政治部,改納入警隊,不再涉及國安工作。最敏感的行動部D、E、F、H組改組為S組,主要對外國特工、本地間諜、政治組織、壓力團體及反恐怖活動進行偵查及監控。改組後S及G組重新招聘一批人員並規定最多四年要調任,以免在1991年至1993年改組的緩衝期間認識舊任人員。如此逐步換血,到1995年解散之時,政治部只剩下約1000名S組及G組人員納入警隊保安科,工作範圍已不再涉及國安,最後一批新人亦已不認識舊有政治部人員。
1995年政治部正式解散之時,政治部人員同時需完全離開警務處其他部門,於簽署終生保密協議後獲得遣散費,華裔警員則可再獲英國公民護照及居英權以鼓勵其移民英國,將中國共產黨截取情報的風險減至最低[7]。其保安部的管理權則於1995年7月1日起轉交刑事及保安處[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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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政治部解散25年後,《香港國安法》於2020年6月30日生效,香港警務處因應於2020年7月1日起重設類似政治部的「國家安全處」。
事件
相關作品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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