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问题
时间线
聊天
视角
教宗至上論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Remove ads
教宗至上論(英語:Papal supremacy)是天主教會的其中一項信理,指教宗因作為基督之代表、以及整個天主教會的司牧,而於教會事務上擁有完全、至高無上及普遍的權力,而該權力不應受任何限制。[1]
![]() |
此信理是天主教會與世俗國家君王周旋的基礎。其給予教宗利用宗教權威影響世俗事務,例如教宗對亨利四世處以破門律,又或為神聖羅馬皇帝加冕而非其自立,即由教宗至上論引由而出。
東方基督教反對教宗至上論,認同會議制,亦即認同教宗是地位最高的一位牧首,但與其他主教權力相等(同輩者之首),因此大公會議與地方教會會議的權威高於任何一位主教,包括教宗。至於西方基督教,分離自天主教會的新教亦反對教宗至上論,宗教改革的領袖們都強烈批判教宗至上論,認為此信理違反聖經的教導,馬丁·路德甚至為此批評教宗是聖經中所說的「敵基督」[2]。
Remove ads
參考文獻
Wikiwand - on
Seamless Wikipedia browsing. On steroids.
Remove a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