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森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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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森家族(英語:Manson Family)是於1960年代末在加利福尼亞州建立的一個公社以及公認的邪教團體[1][2],由查爾斯·曼森所領導的,該團體由大約100名追隨者組成,他們過著非常規的生活並習慣性使用致幻毒品。大多數的團體成員都是來自中產階級背景的年輕女性,其中許多人被曼森的教導而變得激進,並被嬉皮士文化和集體生活所吸引。[3]
曼森在1967年因輕罪而出獄後,曼森家族便搬到了舊金山,後來到了聖費爾南多谷一個廢棄的牧場。曼森的追隨者也包括一個小而忠誠的小組,其中大部分是令人印象深刻的年輕女人和女孩。根據小組成員蘇珊·阿特金斯的說法,他們毫不懷疑地開始相信曼森所聲稱他是耶穌的具體化,也相信他對即將到來的天啟末日式種族戰爭的預言是真的。
在查爾斯·曼森的指令下,泰克斯·沃特森、蘇珊·阿特金斯、琳達·卡薩比安和帕特里夏·克倫溫克爾在1969年8月9日謀殺了女演員莎朗·蒂和另外四人之後,他們得到了國內和國際性的惡名昭彰。組織的成員還負責其他一些謀殺、毆打、輕微犯罪和偷竊事件。[4]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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