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问题
时间线
聊天
视角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内设机构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Remove ads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位於北京市東城區東交民巷27號,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內設機構。

快速預覽 主要領導, 庭長 ...

沿革

1988年9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正式建立並開展工作。截至1988年6月底,全國各地已有21個高級人民法院、224個中級人民法院、1154個基層人民法院正式建立了行政審判庭[1]。1988年10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正式運作[2]

職能

2000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機關內設機構及新設事業單位職能》(法發〔2000〕30號)發布,其中規定最高人民法院機關內設機構有行政審判庭,職能是[3]

  1. 審判第一、二審行政案件和行政賠償案件。
  2. 審查處理立案庭移送的不服高級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行政申訴案件及少數立案庭移送的不服基層法院、中級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行政申訴案件。
  3. 審判最高人民檢察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序對下級人民法院作出的行政生效裁判提出抗訴的案件。
  4. 審查行政機關申請強制執行案件。
  5. 審批高級人民法院行政案件延長審限的申請[3]

目前行政審判庭「主要負責最高人民法院審理的第一、二審行政案件;審判不服下級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行政審判監督案件;審查行政機關申請強制執行案件;辦理行政賠償案件。」[4]

歷任庭長、副庭長

參考文獻

Loading related searches...

Wikiwand - on

Seamless Wikipedia browsing. On steroids.

Remove a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