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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應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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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應昇(1593年—1626年),字仲達,號次見,南直隸常州府江陰縣人,明朝政治人物、藏書家,東林黨人,東林七君子之一。
生平
李應昇是萬曆四十三年(1615年)乙卯科應天鄉試第十五名舉人,四十四年(1616年)丙辰科三甲第一百二十六名進士[1][2]。吏部觀政,授南康府推官,曾平反冤民十九人[3],將數個大惡人處重刑,士民佩服其公正廉明,將他跟晉江縣人林學曾並稱「前林後李,清和無比」[4]。四十六年(1618年)任江西鄉試同考官,天啟二年(1622年)南康府知府袁愚貞聘李應昇主持白鹿洞書院,重修《白鹿洞書院志》,三年(1623年)升福建道監察御史,上呈魏忠賢七十二大罪,五年(1625年)三月被工部營繕司主事曹欽程論劾護法東林,罷職歸里,藏書五萬於「落落齋」。
天啟六年(1626年)三月,李應昇被東廠緹騎逮捕,被捕之時,江陰縣城聚集數萬居民,為其鳴冤,四月抵京,下鎮撫司拷打[5],閏六月初二日在詔獄中被殺。崇禎元年(1628年)平反,追贈太僕寺卿,諡忠悼,錢謙益為其作墓誌銘。南明弘光元年(1645年)改諡忠毅[6][7]。其子李遜之編有《落落齋遺稿》十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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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
曾祖李詡,增廣生;祖父李果;父李鵬翀,附學生。
參考資料
參考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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