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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登·詹森太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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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登·約翰遜太空中心(英語:Lyndon B. Johnson Space Center,簡稱JSC)是美國國家航空暨太空總署屬下的一個機關,從1961年開始它負責協調管理美國的載人太空飛行任務,它位於德克薩斯州休士頓。它是由約瑟夫·L·史密斯公司建造並出租給美國太空總署的。1973年2月19日,美國參議院通過法案將其改名,以紀念已故的美國總統和德克薩斯州人林登·約翰遜。
美國國家太空總署的任務控制總部位於林登·約翰遜太空中心。從1965年雙子星4號以來所有美國國家太空總署的載人太空任務全部是從這裡指揮的。
最初的載人太空中心是由羅伯特·吉爾魯斯領導的太空任務組(STG)成立的。太空任務組的總部設在維吉尼亞州漢普頓指揮過水星任務的蘭利研究中心,組織上向位於華盛頓特區外的戈達德太空飛行中心報告。為滿足美國載人航太計畫不斷增長的需求,該計畫始於1961年。詹森太空中心建於1962-1963年,使用由萊斯大學捐贈給Humble Oil公司的土地,並於1963年9月正式建成。今天,詹森太空中心是NASA十個主要的郊外中心之一。
目前約翰遜太空中心負責監察國際太空站的狀態。此外約翰遜太空中心還有美國太空人訓練中心,整個設施佔地655公頃,有1.4萬多名職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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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

1961年5月美國總統約翰·甘迺迪宣布美國將在一個十年內將人送上月球,然後再重新安全地將他返回地球後美國國家航空暨太空總署開始籌備建立一個新的、集中和管理阿波羅計畫的中心。
1961年8月美國國家航空暨太空總署署長詹姆士·韋伯組織了一個四人小組來尋找這個新中心的地址。一開始有23個候選地,小組對所有地點進行約兩周的考察後還剩下了9個地方。
小組最贊成的地方是佛羅里達州坦帕的一個空軍基地,此後是休士頓和加利福尼亞州貝尼西亞的一個倉庫。由於空軍打消了關閉其基地的計畫因此美國國家航空暨太空總署決定新中心將在休士頓建成。1961年9月19日詹姆士·韋伯宣布此結果。三天後美國國家航空暨太空總署的代表就已經進駐休士頓了。
詹森太空中心的成立日是1961年10月24日,當時它的名字是載人太空飛行中心。當日一個美國國家航空暨太空總署的小組在市西的一座購貨中心裡的兩個空著的衣店裡設立了最早的辦公室。休士頓對於在本市建立這個中心極其熱心。當地的公司免費地將這些屋子改造成辦公室。大陸航空甚至將其空中小姐借給美國國家航空暨太空總署作為招待員。
萊斯大學將一塊空地送給了美國國家航空暨太空總署,林登·詹森太空中心就是在這塊地上建起的,此前這裡是牧場。這塊地位於休士頓東南,本來屬於一個小城,但是在1977年被併入休士頓。此外美國國家航空暨太空總署還買了一塊240公頃的有高速公路連接的地。
太空人在休士頓太空中心進行訓練
在新中心建造過程中,為了儘快開始工作,林登·約翰遜太空中心向當地的公司借了十來座辦公樓。比如休士頓大學內部電視台的播音室被用作電腦中心。機器廠則暫時建在一個飲料廠中。大多數職員在一個老空軍機場的棚子裡工作。美國國家航空暨太空總署內部有標有各處的地點的特別地圖。
1962年3月1日林登·約翰遜太空中心的指導羅伯特·吉爾魯斯入駐他的辦公室,林登·約翰遜太空中心開始運行。一年後新中心的計畫工作完成,1962年12月其11座建築開建。在林登·約翰遜太空中心建成後的第一年裡它共有6000萬美元的資金。一年後新中心建成,其2100名職員開始在新中心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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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1年,國會召開聽證會,並通過了一項1962年NASA撥款法案,金額為17億美元,其中包括為新建載人太空飛行實驗室撥款6000萬美元。[2]一套關於新選址的要求被制定出來,並發布給國會和公眾。這些要求包括:能夠通過大型駁船進行航運、氣候適中、具備全天候商業噴射式飛機服務、擁有完善的工業綜合體及配套的技術設施和勞動力、靠近具有文化吸引力的社區且鄰近高等教育機關、擁有可靠的電力和供水系統,至少擁有1,000 acre(400 ha)的土地,以及符合某些特定的成本參數。[2]1961年8月,韋伯(Webb)委託艾姆斯研究中心1961年8月,韋伯(Webb)委託艾姆斯研究中心(Ames Research Center)副主任約翰·F·帕森斯(John F. Parsons)領導一個選址團隊,團隊成員包括菲利普·米勒(Philip Miller)、韋斯利·霍尼維克(Wesley Hjornevik)和STG的施工工程師愛德華·坎帕尼亞(Edward Campagna)。[3]該小組最初根據氣候和水運標準列出了22個城市,然後將其縮減為9個靠近聯邦設施的候選城市名單:
- 佛羅里達州傑克孫維(格林科夫斯普林斯 海軍航空站)
- 佛羅里達州坦帕(麥克迪爾空軍基地)
- 巴頓魯治
- 路易斯安那州什里夫波特 (巴克斯代爾空軍基地)
- 德克薩斯州休士頓 (聖哈辛托軍火庫)
- 德克薩斯州維多利亞 (FAA機場;前福斯特空軍基地)
- 德克薩斯州聖體市 (聖體市海軍航空站)
- 加利福尼亞州聖地牙哥 (艾略特軍營)
- 加利福尼亞州舊金山 (貝尼西亞軍械庫)[4]
隨後又新增了14個候選地點,其中包括另外兩個位於休士頓的地點,因靠近萊斯大學而被選中。[5]該小組於1961年8月21日至9月7日期間走訪了全部23個候選地點。在這些考察過程中,麻薩諸塞州州長約翰·A·沃爾普和參議員瑪格麗特·蔡斯·史密斯率領的代表團施加了特別強烈的政治壓力,甚至促使甘迺迪總統親自向韋伯進行詢問。來自密蘇里州和加利福尼亞州候選地點的參議員和國會議員也同樣遊說了選址小組。支持波士頓(麻薩諸塞州)、羅德島州和維吉尼亞州諾福克等地的倡導者也積極參與其中,[6]甚至還專門向韋伯及總部工作人員進行單獨陳述,促使韋伯將這些額外地點也納入最終評估範圍。 [4]
考察結束後,團隊將坦帕的麥克迪爾空軍基地(MacDill Air Force Base)確定為首選地點,原因是空軍計畫在那裡關閉戰略空軍司令部的相關行動。[7]休士頓的萊斯大學場地排名第二,舊金山的貝尼西亞軍械庫位列第三。然而,在最終決定之前,空軍決定不關閉麥克迪爾基地,將其排除在選址之外,萊斯大學場地因此上升為首選。[8]韋伯於9月14日通過兩份獨立備忘錄通知甘迺迪總統,這些決定由他與副管理員休·德賴登一份備忘錄回顧了選址標準和程序,另一份則寫道:「我們的決定是,該實驗室應設在德克薩斯州休士頓,緊鄰萊斯大學及該地區的其他教育機關。」[9]行政辦公室和NASA提前通知了該授予決定,正式的選址公開宣布則於1961年9月19日進行。根據Texas A&M University歷史學家Henry C. Dethloff的說法:「雖然休士頓地點完全符合新中心所需的標準,但無疑德克薩斯州在這一決策中發揮了巨大的政治影響力。」林登·詹森(Lyndon B. Johnson)當時是副總統兼太空委員會主席,艾伯特·湯瑪斯擔任眾議院撥款委員會主席,羅伯特·R·凱西和奧林·E·蒂格是眾議院科學與宇航委員會成員,Teague主持載人太空飛行小組委員會。最終,塞繆爾·雷伯恩是眾議院議長。[10]
新設施用地面積為1,000 acre(400 ha),由哈姆布爾石油公司 公司捐贈給萊斯大學(Rice University),位於休士頓東南方向25 mi(40 km)的一片未開發區域,毗鄰加爾維斯頓灣附近的清湖(加爾維斯頓灣)。[11][12][13]當時,這片土地被用作放牧牛群。[14] 在韋伯(Webb)宣布決定後,吉爾魯斯(Gilruth)和他的團隊立即開始策劃從蘭利(Langley)遷往休士頓,初期將使用分散在11處的租賃辦公和實驗室空間,總面積將達到約295,996 sq ft(27,498.9 m2)。[3]11月1日,任務組轉變為詹森太空中心(JSC)的過程正式生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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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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