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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三廠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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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三廠事故,又稱核三廠事件,是指位於台灣屏東縣恆春鎮第三核能發電廠,從1978年建設至今,歷年來所發生的各項緊急事故。但經過調查後,皆未達核輻射外洩的危險層級。

歷年各項緊急事故

火災事故

  • 1985年7月7日下午5時23分、
  • 2001年3月18日、
  • 2009年6月12日、
  • 2015年4月26日[1]
  • 2025年3月6日。

設備異常

  • 1994年4月14日一號機跳機[2]
  • 2014年4月8日二號機跳機[3]
  • 2014年10月12日二號機冷凝器異常[4]

停電事故

  • 2001年3月18日凌晨0時46分,由於「鹽霧害」以及緊急電源無法啟動,導致冷卻系統失效,被列為「第三類A級緊急事件」 ,又稱為「全黑事件」。[5][6][7]
  • 2013年4月18日至7月1日,外電系統喪失功能長達84天,依國際核能事件分級表列為第一級「異常警示事件」。[8]

參見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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