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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梅大高速路面塌方災害
2024年廣東省交通事故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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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梅大高速路面塌方災害[1][注 1]指2024年5月1日凌晨1時57分[2]許,發生在廣東省梅州市大埔縣梅龍高速公路(梅大高速段)K11.9茶陽路段的一起路面塌陷事件。事件共導致23輛車陷落,52人死亡,30人受傷。調查評估認定,梅大高速茶陽路段「5·1」塌方災害是一起長時間持續性降水與多種因素疊加耦合作用,導致的特別重大人員傷亡的塌方災害。

維基新聞中的相關報導:48死 梅州高速被指豆腐渣工程
過程中2時04分許一台汽車冒白煙並起火,引發共21台車輛燒毀[3],多輛汽車互相堆疊焚毀剩車架[4]。有事故中燙傷的親歷者稱電動汽車墜落後動力鋰電池[注 2]起火[5],同車家屬死亡或重傷[6];另親歷者回憶稱坑中噴出很高的火光,伴爆炸聲[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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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梅大高速是梅州市境內連接梅江區與大埔縣的高速公路線路[9]。此次事故發生路段位於梅大高速二期及東延線,於2014年12月31日通車,項目建設方和運營方均為廣東交通集團旗下公司。其中,營運管理方廣東大潮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涉及多起合同糾紛案[10]。
事故發生前幾日,廣東持續遭受強降雨襲擊。當天,廣東多地發出氣象災害預警信號。據統計,截至5月1日8時19分,全省共有41個暴雨預警信號、48個雷雨大風預警信號、5個冰雹橙色預警信號生效[9]。
4月以來梅州出現多輪強降雨,全市平均累積雨量為621.7公釐,較常年同期偏多2.49倍[11],已超越歷史最多降水量(1980年437.3公釐)。4月1日至4月30日,大埔縣降雨量628.2公釐,比常年平均228.4公釐多2.75倍[12]。據氣象監測顯示,4月30日8時至5月1日8時,梅州大埔縣出現暴雨,全縣平均面雨量48.9公釐,最大降雨量為66.1公釐[9]。
廣東省交通運輸廳官網4月30日發布的一則消息顯示,受持續性強降雨影響,廣東部分地區高速公路、普通國省道受損[10]。
受害情況
公路塌方路面長約17.9公尺,面積約184.3平方公尺[9]。
至5月2日14時,已發現23輛車陷落,48人死亡,30人受傷。大部分車輛被泥土掩埋[13],21台車受一台車冒煙起火互相堆疊焚毀剩車架[4]。30名傷員以骨傷、顱腦外傷、肺挫傷為主,其中28人在梅州市人民醫院救治,2名在大埔縣人民醫院住院治療[14]。
根據2025年1月發布的事故調查報告,事件共造成23輛車陷落,52人死亡,30人受傷。30名傷者中,入院時評為危重症的1名、重症16名,救治後無人致殘[2]。官方及該調查報告未披露遇難者的信息;《財新》報道稱,遇難者主要為福建人,少數為廣東人,他們大多數為全家出行[15]。
處理

5月1日當天,廣東省、梅州市成立事故救援現場指揮部,公安、應急、消防、衛健、交通、礦山救護隊等投入500多人參與現場救援[9]。中共廣東省委書記黃坤明作出指示和安排,兩次召開視頻調度會。省長王偉中趕赴災害現場,實地指揮一線應急處置工作[16]。
5月2日,中共中央總書記、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作出指示,要求全力做好現場救援傷員救治、及時排查處置風險隱患、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大局穩定。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總理李強做出批示。應急管理部、交通運輸部等部門派出工作組趕赴現場指導救援工作[17]。
國家防總辦公室、應急管理部組織中國氣象局、水利部、自然資源部、交通運輸部等部門開展聯合會商,研究部署「五一」假期華南、江南、東北等重點地區防汛救災工作[18]。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印發緊急通知,部署做好當前安全防範工作,堅決遏制重大事故災害發生[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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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
事發後,廣東省政府成立以省長王偉中為組長的災害調查評估組[22]。
2025年1月22日,廣東省應急管理廳發布事故調查報告。調查組認為,事發地此前出現多輪強降水過程,塌方路堤段地貌使得地下水易匯難排,導致地下水持續匯聚;當年工程勘察時未發現地下水承壓現象,地下排水設計抗災能力不足;事發路段未按設計施工,護腳牆高度及泄水孔數量小於設計;2022年水毀修復工程時施工單位亦未按設計施工。高速公路養護單位長期以外包施工作業當作日常巡查,實際人員遠低於合同約定;而目前沒有針對高速公路監測預警的標準規範,高速公路公司未對重點路基邊坡穩定性進行監測,導致災害未能第一時間被發現[2]。
當局表示已對4個責任單位和32名公職人員進行問責,並轉交相關企業和個人的違法違規行為至相應主管部門作行政處罰[23][24]。
爭議
事故親歷者微博 @李戊晨_ [6]4日稱有新能源汽車落在其車頂,動力鋰電池[注 2]起火[5]。同車3位成人家屬死亡,幼兒腦出血在ICU治療,自己也被燙傷。在微博帖子中表達了對電動汽車安全性的懷疑。三聯生活周刊公眾號6日報道《梅大高速塌方:沒有抵達家鄉的打工者》[7]採訪了事故親歷者,披露了部分事故現場大火與清晨後濃煙的照片[4]與親歷者的回憶,「大概第九輛車掉下去的時候, 坑裡竄起了一柱很高的火光,有車爆炸了」,並初步分析事發時期天氣環境下該地段的高速公路的建設質量及後期維護。
公眾號文章發布[8]兩個多小時後因違規無法查看。微博用戶@李戊晨_ 5日晚間發布的一則帖文顯示,其本人或家屬疑受到了外部壓力,6日原帖已被刪除[6],調查報告發布後,該用戶已無法搜到。對汽車鋰電池安全性的質疑[25][26]並未在調查報告[3]中解釋。
對於此次事件,新華社在5月2日改稱之為「災害」而非5月1日當日之「事故」,財新[27]的稱呼與官方一致,但三聯周刊、界面新聞、澎湃新聞等媒體稱為「事故」。如果將此次事件定性為「事故」,則根據其死亡人數,應當屬於特別重大事故,需要由國務院組織事故調查組。但官方將事件定性為自然災害,由廣東省組織調查,有觀點認為此舉是為了淡化事件。[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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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似事件
注釋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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