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问题
时间线
聊天
视角

歐洲聯盟經濟暨貨幣聯盟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Remove ads

歐洲經濟與貨幣聯盟Economic and Monetary Union of the European Union,縮寫EMU),是歐盟內部通過逐步推進經濟整合與貨幣整合,實現成員國經濟趨同的一整套政策框架,包含三個階段。

EMU 的三階段推進路徑包括:

1. 第一階段:經濟政策協調 2. 第二階段:實現經濟趨同(即成員國經濟周期趨於一致) 3. 第三階段:採用歐元作為官方貨幣

只有當成員國完成第三階段,才可正式採用歐元,因此第三階段基本等同於「歐元區」的範圍。[1]

欲進入第三階段,成員國須滿足《馬斯垂克收斂標準》,其中包括至少連續兩年參與歐洲匯率機制第二階段(ERM II),在此期間貨幣匯率需保持在允許的波動區間內,以體現經濟穩定性。[2]

EMU 政策適用於所有歐盟成員國。其中,僅丹麥擁有法律性豁免權,其餘成員國一旦滿足條件,均須加入歐元區。[3]

目前已有20個歐盟成員國完成第三階段,正式採用歐元,最近加入者為克羅埃西亞

Remove ads

初期發展

在建立歐洲共同體之前,關於在歐洲建立經濟與貨幣聯盟的想法就已被提出。例如,拉丁貨幣聯盟從1865年存在至1927年,成為後來區域貨幣協作的歷史先例。1929年,德國外交部長古斯塔夫·施特雷澤曼在國際聯盟中首倡「歐洲貨幣」的構想,應對戰後歐洲的新興國家與經濟分裂問題,奠定後續區域貨幣合作的思想基礎。[4][5]

1957年,荷蘭銀行行長馬里烏斯·霍爾特羅普在阿爾巴赫歐洲論壇提議設立統一中央銀行政策,但該構想遭比利時、法國與德國行長質疑,反映了當時國家間金融主權懸殊導致整合難度。[6][7]

1969年,《巴爾報告》提出EEC成員國應加強經濟政策協調與貨幣合作,隨後在同年海牙首腦會議上確立建立經濟與貨幣聯盟(EMU)的階段性計劃。[8][9]

1970年10月,盧森堡首相皮埃爾·維爾納主持專家小組發布「維爾納報告」,首次提出三階段EMU藍圖。但此計劃因1971年布雷頓森林體系瓦解及1972年石油危機衝擊而受挫,「隧道蛇」(snake in the tunnel)機制也最終失敗。[10]

Remove ads

德洛爾報告

關於經濟與貨幣聯盟(EMU)的討論在1988年6月漢諾威首腦會議上被重新全面提上議程。會議決定成立由當時歐洲理事會主席雅克·德洛爾主持、由12個成員國中央銀行行長組成的德洛爾委員會,負責提出實現經濟與貨幣聯盟的新時間表,並規劃出清晰、可行且現實的步驟。[11][12]這種工作方法源自於斯帕克方法。

1989年4月,發布《德洛爾報告》,提出分三階段推進經濟與貨幣聯盟的計劃,並建議建立包括歐洲中央銀行體系(ESCB)在內的新機構設立,以集中制定和實施貨幣政策。[13][14]

實施經濟與貨幣聯盟的三個階段如下:

第一階段(1990年7月1日至1993年12月31日)

  • 自1990年7月1日起,歐洲經濟共同體內部取消了外匯管制,實現資本流動完全自由化。[15][16]
  • 1992年簽署的《馬斯垂克條約》正式確立實現經濟與貨幣聯盟為目標,並制定了包括通貨膨脹率、公共財政、利率和匯率穩定性等在內的若干經濟趨同標準。[17][18]
  • 該條約於1993年11月1日正式生效。[19]

第二階段(1994年1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

  • 成立歐洲貨幣機構(EMI),作為未來歐洲中央銀行(ECB)的前身,負責加強成員國及其國家中央銀行之間的貨幣合作,並監督歐洲貨幣單位(ECU)紙幣的管理。[20][21]
  • 1995年12月16日,決定新貨幣的名稱為歐元[22][23]
  • 1997年6月16–17日,歐盟高峰會在阿姆斯特丹批准《穩定與增長公約》及設立ERM II。[24][25]
  • 1998年5月3日,歐盟理事會決定1999年1月1日起首批11國進入第三階段。[26][27]
  • 1998年6月1日,歐洲中央銀行成立;1998年12月31日,確定11國貨幣與歐元轉換匯率。[28][29]

第三階段(1999年1月1日及以後)

  • 自1999年起,歐元成為實際貨幣,貨幣政策由ECB統一制定實施。[30][31]
  • 2001年1月1日,希臘加入第三階段。[32][33]
  • 2002年1月1日,歐元紙幣和硬幣正式投入流通。[34][35]
  • 隨後三年多國加入:斯洛維尼亞(2007)、賽普勒斯與馬爾他(2008)、斯洛伐克(2009)、愛沙尼亞(2011)、拉脫維亞(2014)、立陶宛(2015)、克羅埃西亞(2023)。[36][37]

批評

是否歐元區國家構成一個最優貨幣區一直存在爭議。[38][39]

也有不少觀點質疑,並非所有歐元區國家在加入歐元前,真的已經達到了《馬斯垂克條約》所要求的「高度可持續的趨同」標準,若未達標便貿然加入,未來可能會陷入財政困境。[40][41]

貨幣政策缺乏靈活性

由於歐元區實行統一的貨幣政策,各成員國事實上使用的是「外幣」,因此無法再通過本國中央銀行實施獨立的貨幣政策作為經濟調控工具,也無法通過發行貨幣來為政府赤字融資或償付政府債券利息。[42][43]

因此,若成員國未能保持《馬斯垂克條約》所要求的財政紀律,機制本身意味著該國可能會陷入「無錢可用」的境地,出現主權債務危機,喪失通過主權貨幣再融資的能力。這正是希臘、愛爾蘭、葡萄牙、賽普勒斯和西班牙曾面臨的困境。[44][45]

改革經濟與貨幣聯盟的計劃

鑑於單純的緊縮政策(austerity)未能有效化解歐元危機,法國總統弗朗索瓦·奧朗德重新推動改革現有歐元區架構的討論。有關完善現行EMU體系、糾正其經濟失衡與社會震盪的研究逐漸興起,出現「真正的」EMU(genuine EMU)這一關鍵詞。[46][47]

截至2012年初,擬議的改革方案包括:為歐盟引入財政能力、推行共同債務管理,以及建立完全一體化的銀行聯盟,然而這一目標短期內仍難實現。[48][49]

此外,普遍擔憂若賦予歐盟更大干預成員國財政政策與推動勞動市場靈活性的權力,恐將威脅社會歐洲的既有成果。[50][51]

在談判過程中,因各成員國社會政治特徵不同,主張的解決方案也有差異,最終達成較為寬泛的妥協。[52][53]

首個經濟與貨幣聯盟改革計劃(2012-2015年)

2012年12月,正值歐洲主權債務危機高峰,暴露出EMU架構存在諸多缺陷。歐盟理事會主席、歐盟執委會主席、歐洲中央銀行行長及歐元集團主席聯合發布報告《邁向真正的經濟與貨幣聯盟》(Towards a genuine Economic and Monetary Union),提出以下改革路線圖,以保障EMU的穩定與完整性。[54][55]

更多資訊 階段, 行動計劃 ...

第二輪經濟與貨幣聯盟改革計劃(2015-2025年):《五主席報告》

2015年6月,歐盟高峰會主席、歐盟執委會主席、歐洲中央銀行行長、歐元集團主席及歐洲議會主席聯合發布了《完成歐洲經濟與貨幣聯盟》(Completing Europe's Economic and Monetary Union,通常簡稱「五主席報告」)[74][75]。該報告提出深化EMU的路線圖,旨在完善貨幣聯盟架構,提升成員國應對全球挑戰的能力[74][75]

第一階段(2015年7月-2017年6月):通過現有條約加深整合

目標是利用現有條約框架與政策工具,增強EMU的韌性,即「通過行動深化」(deepening by doing)[75]。具體包括以下11項工作任務:

  • 深化經濟聯盟,促進競爭力、就業和增長:
    • 建立「歐元區競爭力機構體系」(national Competitiveness Authorities):各成員國應設立獨立機構評估國家競爭力,歐盟執委會負責年度協調政策建議[74][75].
    • 強化《宏觀經濟失衡程序》(MIP)的實施,確保在發現「過度失衡」時立即觸發法律程序,並擴大對經常帳戶盈餘等失衡的關注[74][75]
    • 強化歐洲學期中就業與社會政策評估,改善勞動市場結構,提升社會保障體系[74][75].
    • 完善國家特定改革建議(CSRs),強調問責機制與改革落實[74][75].
    • 深化單一市場建設,重點推進能源聯盟與數字單一市場[74][75]
  • 完善歐盟銀行聯盟:
    • 為單一決議基金(SRF)建立臨時過渡性融資機制,保障應對重大銀行風險的能力[76][74].
    • 初步推動建立歐洲存款保險制度(EDIS),降低主權-銀行之間的互相依賴[74][75].
    • 優化ESM「直接銀行資本重組工具」,放寬准入條件,提高靈活性[74][75]
  • 推進資本市場聯盟(CMU)建設:
    • 改善中小企業和創新企業融資渠道,擴大跨境資本流動,提升市場韌性[77][74].
    • 強化跨境監管協調,推動稅制協調與破產法改革[74][77]
  • 強化歐洲系統性風險理事會職能,提升金融體系整體風險監測能力[74][75]
  • 設立歐洲財政委員會(European Fiscal Board),協調國家政策評估並監督財政執行情況[78][74]
  • 改革歐洲學期流程,增強議會監督與透明度[74][75]
  • 加強歐元集團協調職能,強化其決策執行能力[74][75]
  • 推進歐元區統一對外代表機制,在IMF等國際組織中發出統一聲音[74][75]
  • 將現有政府間協議納入歐盟法律(如《穩定與協調條約》及單一決議基金協定)[74][75].
Remove ads

第二階段(2017年-2025年):鞏固改革成果並推進制度深化

歐盟執委會將在2017年春季發布一份白皮書,評估第一階段的執行進展,細化第二階段的改革內容。[74][79] 主要措施包括:

  • 將歐洲穩定機制(ESM)納入歐盟條約體系,簡化治理結構,實現自動適用於所有歐元區成員國。[74][80]
  • 推出更具法律約束力的「共同收斂基準標準」,推動各國在勞動力市場、競爭力、營商環境、公共管理及公司稅基等方面實現更高程度協調。[74][81]
  • 建立「經濟衝擊吸收機制」,作為歐元區層面防範經濟衝擊的財政能力。其設計目標是,成員國需符合上述收斂標準方可參與,且財政轉移應為短期對稱調整,不形成永久性跨國轉移。[74][82]
  • 探索建立歐元區共同決策機制,增強對各成員國國家預算和結構性經濟政策(例如稅收政策、就業政策等)的協調能力。[74][83]
  • 探討將歐洲戰略投資基金轉型為長期穩定性的歐元區公共投資工具,服務於「經濟衝擊吸收機制」目標。[74][84]

第三階段(2025年前):實現「深度和真正的經濟與貨幣聯盟」

第三階段的目標是在2025年前完成EMU架構升級,若需要,推動條約修訂。[74][85] 屆時將實現:

  • 更具實質性的「經濟聯盟」:通過加強結構改革,提升歐元區整體經濟融合程度、繁榮水平與社會凝聚力。[74][86]
  • 完整的「金融聯盟」:完成銀行聯盟建設,並建成資本市場聯盟。[74][87]
  • 健全的「財政聯盟」:實現協調一致的財政政策框架,增強中央財政能力。[74][88]
  • 強化的「政治聯盟」:提升EMU治理的民主合法性與問責性,增強歐元區機構建設。[74][89]

原始資料

歐洲中央銀行歷史檔案館已於2020年3月公開了「德洛爾委員會」全部會議記錄、報告及談話記錄。[90]

參見

延伸閱讀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

Loading related searches...

Wikiwand - on

Seamless Wikipedia browsing. On steroids.

Remove a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