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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間的少年
江南所著小说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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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間的少年》(以下簡稱《此間》)為江南所著的小說[註 1][註 2]。該小說的人物以金庸武俠小說中的人物為藍本,故事則多來自江南自身在北京大學的求學生活。該書為江南成名作,2001年開始連載於網路,竄紅後於2002年出版實體書,長銷於市。2009年該書在中國作家出版集團和中文線上聯合主辦的「網路文學十年盤點」中獲選「十佳優秀作品」之一。
2010年,北京大學學生會出品了該書的電影版本(DV版),參與人員均為當時北大的學生或教師。華策影業曾於2016年宣布將該書改編為電影版,也曾有新聞指出將改編電視劇版本。然而,金庸於2015年得知此作後認定江南與相關出版銷售單位侵權,因此提告。該案於2017年4月開庭。
創作背景與出版
《此間》爲江南的第一部作品[5],也是其成名作[6],最初只是他練筆的稿子。他在創作其他作品的過程中,讀到略帶同人小說風格的短篇故事〈王語嫣〉,受啟發而創作了類似風格的《此間》。2001年,《此間》開始連載於網路論壇「清韻書院」,一天更新一篇。作品完成於2002年。那時正值江南於美國留學的時期。此作一開始流傳於大學的BBS站,竄紅得很快,點擊量達幾百萬,成為一時的熱門話題。實體書籍出版後也在書市熱銷。[7][8][2][9]
《此間》的人物均以金庸武俠小說的角色為藍本,背景「汴京大學」以北京大學為模板,故事則為他們的大學生活。作者本身畢業於北京大學化學系,書中的大部分故事以他在北大的求學生活為原型。[10][8][1][11]此作被認為是「金庸武俠小書當代校園版」[12],也被譽為「校園青春文學開山之作」、「青春文學的經典之作」,曾於十年間再版五次(2012年數據),並於書市長銷多年。[2][9]
一名網路暱稱「榕峰」的忠實讀者曾花了九個月獨自錄了《此間》全部的有聲書,放在網站上免費供人聽。江南曾預定與他合作《此間2》的有聲書。後來榕峰患病,江南為了幫他籌治療費而第三次再版了《此間》。此版數量有限,並且為有聲書。[13][14]
江南最初並沒料到《此間》會如此受歡迎,後來則認為也許是因為很多人的往事是很相似的[11]:「我講述了這種最簡單最大眾也最庸俗的青春,給那些和我一樣的普通人作為紀念。」[15]他曾認為此書是他於一無所有時創作的,用以紀念自己的青春。多年後回頭,又認為那時擁有無限可能的自己其實很富有。[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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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簡介
根據江南,故事中的人名全部出自金庸的15本武俠小說,然而他們較接近作者身邊的朋友,該書描寫的也是全新的故事[17]:
來自蒙古的少數民族學生,郭靖,在嘉祐一年時進入汴京大學化學系就讀。他於開學第一天在校門口巧遇就讀生物科技系的楊康、在歡迎新生的林蔭道撞見物理系的黃蓉、因為一場誤會差點和國企的令狐沖打架,然後國企的高年級生喬峰登場,並將令狐沖拉開。此書便是描寫這麼一群人,再加上稍後出場的穆念慈、王語嫣、歐陽克、林平之等人在汴大發生的故事。[18][10][16][19][20][21]
改編作品
《此間》有兩個非專業拍攝的電影版本,或稱做DV版,兩者皆出品於2010年。一個由北京大學校團委等投資10萬,並由學生組織拍攝。另一個是南京大學06級化學系一個學生自己用DV拍的,演員也是學生。
北京大學學生會於2010年將《此間》改編為公益電影,影片的導演、編劇、主演等皆為當時的在校生或老師,資金共10萬。[6]北大藝術學院當時的碩士生,王垚,擔任此版電影的編劇與導演。劇組於2009年6月開始全校海選演員,7月開始練排。原訂8月開機,因資金不足而擱置直到2010年7月。劇組於該年7月花了兩週在北大校園完成所有拍攝。剪輯花了5個月,2010年12月23日於北大點映,2011年1月1日首映。首映距原著出版正好十年。[23][14]
該片預告片上傳優酷網之後一週,點播量已超過萬次。[24]公映後迅速成為中國大陸大學的熱門話題,網路點擊量超過五百萬。[25]其主題曲《轉身之間》的詞曲由學生創作,在校園內外也引起廣泛共鳴與傳唱。[26]
片中飾演郭靖的蘇哲於2011年接受採訪時曾說:「按道理一部兩百多分鐘,又是情節比較慢,製作成本也不高的片子會把人看睡著的,但是北大同學沒有,這說明我們和這部片子有共鳴,每個人都是此間的少年。」[27]然而,2016年北大畢業季重新放映《此間》時,該片導演王垚感慨道:「這部戲當時的笑點,現在已經沒有人笑了,當時會有很多人鼓掌的時候,現在已經沒有人鼓掌了。」[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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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有一南京大學版的電影,由南大化學系06級拍攝。影片同樣於2010年釋出,時間上稍早於北大。其中,故事裡的汴大改為南大的前身中央大學。[28]
2004至2005年曾有一網路評選,從網路熱門小說中選出網友最喜愛的劇本,將其拍攝為電影[29][30]。2005年初,《此間的少年》為六部進入電影題材終選的作品之一。最後由《誰說青春不能錯》取得最高票,獲得改編電影的機會。[31][30]
2012年曾有新聞指出《此間》將拍攝電影版,將由高曉松執導。[9][2]
2016年6月,華策影業在「夢+1」計劃發布會上公布將拍攝小說改編電影[32]。2017年4月,原著小說侵權案調查結果尚未公布,而電視劇版本「已提上日程」。[33]
其他迴響
有些北大老師於招生時會帶上幾本此書,分贈學生。[7][13]
2011年時任北大校長的周其鳳曾於該年畢業典禮致詞時提及此作。[34][35]
2012年,高曉松經江南授權,以「此間的少年」為名舉行個人作品演唱會。「此間的少年」被認為已成青春回憶的代名詞。[14]
《此間》在2008至2009年中國作家出版集團和中文線上聯合主辦的「網路文學十年盤點」中獲選「十佳優秀作品」之一。終審評語為「生氣勃勃,形式新穎,作者撞正網路需求,運氣很好」。[36][37][38]
2012年秋季,北京大學學生會創辦了報紙刊物《此間》(全名即為「此間」),後成為北京大學校內發行量最大的學生刊物。命名理由據時任學生會宣傳部長的曹光宇為「此間的少年是一個非常有喚起感的詞組,能夠讓人直接聯想到北大學生的精神風貌和許多與之相關的事情」。2013年發行第一期報紙[39],後來改為乘載力更強、品質更高的雜誌。2014年《此間》於首屆「中國大學生新聞媒體峰會」設定的六項大獎中,憑一期「新生特刊」獲兩項提名。[40][41]
2015年,金庸發現江南在小說《此間》中擅自使用大量自己的武俠小說中的人物,並未經過其同意,因此向江南以及《此間》相關出版銷售單位提起訴訟。金庸向法院提出幾項訴求:停止複製、發行該小說,並銷毀庫存;在指定報紙、網站刊登致歉聲明等,並要求江南賠償500萬人民幣。截至當時,中國大陸的法律並未對同人作品是否侵權做出明確規定,類似判例也極少。該案判決結果可能對往後同人作品發展有深遠影響,因此引起各方廣泛關注,被稱為「國內(中國大陸)同人作品第一案」。[42]新京報於報導中評論:「江南說自己曾於出版《此間》前就法律問題諮詢過律師,然期間社會文化背景、媒介環境等已有巨大改變,有許多需要考慮的問題,因此此事很難下定論。而雖有網友認為金庸過分了,『但對於一個影響了一個時代的作家,這也許就是他愛護羽翼的方式』」。[43]江南對此事曾說:「相信法院審理。無論法律層面的結果如何,我都非常非常地抱歉於我22歲那年的孟浪和唐突,這些事情給金庸先生造成的困擾令我非常地自責。」[44][45][46][47][48]
該案於2017年4月開庭。[33]
金庸生前告中國作家江南抄襲其小說人物的「同人作品案」,終於迎來定讞。廣州智慧財產權法院近日二審判決,認定構成著作權侵權和不正當競爭,判江南賠償人民幣188萬元(約27萬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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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相關條目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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