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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摩拉比法典

古巴比伦法律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汉谟拉比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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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摩拉比法典》(法語:Code de Hammurabi,阿拉伯語:شريعة حمورابي,天主教譯為哈慕辣彼法典),是古巴比倫第六代國王漢摩拉比頒布的一部法律,約公元前1776年中年表英語middle chronology頒布。

快速預覽 漢摩拉比法典, 創建日期 ...

即使後來考古發現至少3塊更早公布的成文法典(如《烏爾納姆法典》),漢摩拉比法典仍被認為是世界上最早的一部比較具有系統的法典

歷史

1901年底到1902年1月,由法國考古隊在埃蘭古城蘇薩(今屬於伊朗)發現,為一高2.25公尺的黑色玄武岩圓柱,現存法國巴黎羅浮宮博物館。推測為前12世紀時伊蘭自巴比倫掠奪回去[來源請求]

圓柱上端有漢摩拉比太陽神沙瑪什(Shamash,一名Utu)的手中接過權杖的浮雕,下面用阿卡德語楔形文字銘刻法典全文,除序言與結語外全文共收錄282條條文,範疇包括訴訟手續、損害賠償、租佃關係、債權債務、財產繼承、處罰奴隸等。[1][2]

漢摩拉比法典將人分為三種等級[來源請求]

  1. 公民權的自由民(上等人)
  2. 無公民權的自由民(平民)
  3. 奴隸
    1. 自由民所屬奴隸
    2. 公民私人奴隸

《漢摩拉比法典》的基本原則就是「以眼還眼、以牙還牙[3]

畫廊

另見

參考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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