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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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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袍,為法官、書記官、檢察官、公證人、公設辯護人、通譯、專利師以及律師等法律工作者於開庭時所著之服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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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
中華民國有關於司法人員執行庭務時,所穿著法袍的依據是《法院組織法》第96條第2項授權制定的《法官、檢察官、公設辯護人、律師及書記官服制規則》。

中華民國現行的法袍均為鑲邊黑袍,依身分使用不同顏色,如:
- 大法官-心形領、寬袖、黑色長袍,外罩紫紅色肩衣
- 法官-鑲藍邊
- 檢察官-鑲紫邊(刑事訴訟庭出現)
- 律師-鑲白邊
- 書記官-鑲黑邊
- 通譯-鑲淡咖啡色邊
- 公設辯護人-鑲綠邊
- 專利師-鑲黃邊
- 公證人-鑲紅邊(公證結婚時使用,不會在訴訟法庭中出現)
中華人民共和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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