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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化歷史建築伙伴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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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化歷史建築伙伴計劃(英語:Revitalising Historic Buildings Through Partnership Scheme),於2004年由當時的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首先提出「活化歷史建築」的概念[1],香港特區政府在2008年起推出政策,將政府擁有的歷史建築及法定古蹟活化再用,當局向非營利組織提供非經常性撥款、象徵式租金、非經常性補助金等財政援助,以便承辦機構經營社會企業,以營運歷史建築[2]。
沿革
時任香港行政長官曾蔭權在2007年10月10日宣讀《2007至2008年度香港行政長官施政報告》,提出歷史建築物應該予以活化,發揮經濟及社會效益,以符合可持續保育概念,繼而宣布推出一項計劃,讓非政府機構申請活化,繼而利用政府擁有的歷史建築,將建築物轉化為獨特的文化地標,並且採取社會企業的營運模式,注入商業管理元素,務求達至雙贏效果[3]。
發展局制定計劃時,曾經考慮採用公開招標方式,讓從事商業營運的私營企業可以參與(例如前水警總部),或者與非政府機構以社會企業形式合作,最終考慮到歷史建築因為翻新及維修費用不菲而商業效益可行性有限、活化再用屬非牟利性質、推廣社會企業有助在地區創造就業職位等原因,最終決定採用社會企業形式[4]。
申請條件及審核程序
非營利組織須在建議書說明如何有效彰顯歷史建築的歷史價值、保存歷史建築、使社會受惠,以及如何營運及財務可行性。政府成立由文物保育專員辦事處、古物古蹟辦事處、民政事務總署、建築署、屋宇署等政府部門、古物諮詢委員會委員,以及文物保育和社會企業等專家組成的評審委員會,設有兩輪評審,申請機構須在首輪評審,提交建議書及初步設計建議、設施明細表及大約費用等計劃概念;次輪評審,獲揀選的機構將被要求提供進一步資料,包括詳細技術文件、費用預算及其詳細分項數字、及顯示營運初年收支情況的現金流結單等[4]。
政府將提供一次過撥款,應付建築物大型翻新的全部或部分費用,金額視乎建築物規幅及建議用途作個別考慮,並會收取象徵式租金;同時亦會一次撥款,應付承辦的社會企業開業成本和最多首兩年的經營赤字,原先考慮以300萬元為資助上限,其後因應非政府機構及專業團體要求而增至500萬元[4]。
第一期
政府在2008年2月22日推出首期《活化歷史建築伙伴計劃》,邀請非營利組織就遞交建議書,參與活化計劃共7座建築,包括雷生春、荔枝角醫院、北九龍裁判法院、舊大埔警署、舊大澳警署、芳園書室及美荷樓。計劃於2008年5月21日截止申請[5],發展局合共收到113份計劃書[6]。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在2009年2月17日公布,政府接納活化歷史建築諮詢委員會的建議,揀選其中6個非營利組織提出的計劃,但舊大埔警署因申請未能達標而宣告撤回[7]。
第二期
政府在2009年8月28日推出第二期《活化歷史建築伙伴計劃》,共5座建築物,包括藍屋建築群、前粉嶺裁判法院、王屋村民宅、何家園石屋,及在首期撤回而重推的舊大埔警署,計畫於12月28日截止申請[9]。發展局共收到38份計劃書[10]。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在2010年9月15日宣布,政府接納活化歷史建築諮詢委員會的建議,揀選其中3個非營利組織提出的計劃,但前粉嶺裁判法院及王屋村民宅因申請未能達標而宣告撤回[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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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期
政府在2011年10月7日宣布推出第三期《活化歷史建築夥伴計劃》,共4座建築物,包括景賢里、虎豹別墅、必列啫士街街市,以及第二期撤回而重推的前粉嶺裁判法院,在2012年2月6日截止申請[14]。當局共接獲34份申請書[15],發展局局長陳茂波在2013年2月21日宣布,政府接納活化歷史建築諮詢委員會的建議,揀選其中3個非營利組織提出的計劃,但景賢里因申請未能達標而宣告撤回[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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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期
發展局在2013年12月16日推出第四期《活化歷史建築夥伴計劃》,共4座建築物,包括書館街12號、舊牛奶公司高級職員宿舍、何東夫人醫局主樓及平房、及在第三期撤回而重推的景賢里,計劃於2014年4月15日截止申請[19]。發展局其後因應相關申請資料冊修訂,把景賢里活化項目申請書截止遞交日期延長一個月至5月15日,其他項目不變[20]。
當局共接獲26份申請書,發展局局長陳茂波在2015年6月16日宣佈,政府接納活化歷史建築諮詢委員會的建議,揀選其中3個非營利組織提出的計劃,但景賢里再度因申請未能達標而流標[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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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期
發展局在2016年11月14日推出第五期《活化歷史建築夥伴計劃》,共4座建築物,包括舊域多利軍營羅拔時樓、粉嶺聯和市場、元朗前流浮山警署和屯門前哥頓軍營Watervale House,計劃於2017年3月23日截止申請[22]。2017年1月5日,發展局宣布把芳園書室納入第五期活化歷史建築伙伴計劃,申請訂於5月5日截止,其餘項目則維持不變[23]。
當局共接獲34份申請書,發展局局長黃偉綸在2018年7月5日宣佈,政府接納活化歷史建築諮詢委員會的建議,揀選其中4個非營利組織提出的計劃,但芳園書室因申請未能達標將納入下一期的活化計劃[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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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期
發展局在2019年12月13日推出第六期《活化歷史建築夥伴計劃》,共4座建築物,包括大潭篤原水抽水站員工宿舍群、荃灣白樓、灣仔景賢里和荃灣芳園書室,計劃於2020年4月3日截止申請[26]。2020年8月20日,發展局宣布增加前北九龍裁判法院納入第六期《活化歷史建築伙伴計劃》,於12月21日截止申請[27]。但受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影響,首4個項目申請截止日期延至2020年9月3日,前北九龍裁判法院申請截止日期則延至2021年1月29日[28]。
當局共接獲72份申請書,發展局局長黃偉綸在2022年6月14日宣佈,政府接納活化歷史建築諮詢委員會的建議,揀選其中4個非營利組織提出的計劃,而前北九龍裁判法院則於2022年12月公布結果[29][3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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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期
發展局在2023年12月27日推出第七期《活化歷史建築夥伴計劃》,共3座建築物,其中前哥頓軍營Watervale House,於2024年4月10日截止申請;另外兩座建築為前華人精神病院及甘道23號,將適時公布申請安排。[32]。
特別郵票
香港郵政在2013年5月13日,以「活化香港歷史建築」為題,發行一套6枚特別郵票,展示活化歷史建築伙伴計劃首期的6幢建築物,包括美荷樓青年旅舍(面額HK$1.40)、芳園書室(面額HK$1.60)、饒宗頤文化館(面額HK$2.40)、香港浸會大學中醫藥學院-雷生春堂(面額HK$2.50)、大澳文物酒店(面額HK$3)、SCAD香港(面額HK$5)。郵票由李英志設計,並由荷蘭Joh. Enschede B.V.以平版調頻網印刷技術印製。香港郵政同時發行小全張、珍貴郵票小冊子、郵資已付圖片卡(空郵郵資)及首日封等郵品[33]。
面額$5的郵票,因薩凡納藝術設計大學(香港)使用「大學」名稱,曾觸發爭議而三易其稿。香港郵政在2012年9月公布的設計初稿以「大學」為名,未幾發生校名風波,在同年底再公布設計,一度把校名改為「薩凡納藝術設計(香港)學院」。事實上該校因以《非本地高等及專業教育(規管)條例》(第493章)註冊,教育局無規管校名,故校方以「大學」為名證實沒有違規,最終香港郵政諮詢過校方及發展局意見後,以該校官方品牌名稱「SCAD香港」作為最終的郵票圖樣[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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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見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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