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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哥華市議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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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哥華市議會(英語:Vancouver City Council)是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省溫哥華的市政機關。

權力清單
與其他不列顛哥倫比亞省其他城鎮不同,溫哥華是由一條特別的省例《溫哥華法章》(Vancouver Charter)所轄,[1]溫市政府亦因此獲省政府賦予比省內其他城鎮更大及更多的權力。這條省例於1953年通過,替代了《1921年溫哥華成立為法團法令》(Vancouver Incorporation Act)。
溫哥華市議會的權力包括:[2]
- 通過附例以規管噪音及土地用途等問題
- 買賣不動產
- 徵收若干稅項
- 審批市政府開支
- 借貸
- 授予補助金
- 僱用及解僱市政府員工
任期
溫哥華市議會共有11名成員,由1名市長及10名市議員組成,任期為3年。2014年起,任期改為4年,下一次市議會選舉將會是2018年。溫哥華並未如北美其他城市般劃分成市選區(ward),市議員也因此由溫市的全體選民選出。上一次市選於2014年11月15日舉行,由代表偉景溫哥華的羅品信(Gregor Robertson)連任市長。
市議員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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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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