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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發電廠拆除事件

2019年8月3日,台灣僅存日治時期火力發電廠廠房被拆毀事件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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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澎湖發電廠歷史最早可追溯至日治時期的1912年[1],後因運轉中心移轉至尖山發電廠台灣電力公司在2005年宣布此舊電廠廢除。[2]2019年8月3日,澎湖縣政府動工拆除位於馬公市光復里的澎湖發電廠,引發當地團體不滿。[1][3] 23°34′03″N 119°34′18″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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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發電廠舊廠房(已毀壞於2019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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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記號,攝於2019年4月3日。

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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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貴公園暨台電舊廠園區空拍圖,大片林蔭顯而易見,攝於2018年。

根據澎湖縣議員陳海山之提案與促成[4][5][6]澎湖縣政府建設處規劃的「隆貴公園廣場兼停車場聯通道路工程案」,因應新路鋪建以接通新生路與海埔路,決議拆除澎湖發電廠廠房與隆貴公園,並在廠址內分設兩座停車場。[7]

「隆貴公園廣場兼停車場聯通道路工程案[8]」自2018年、澎湖縣長陳光復任內便爭議不斷。[7][9][10]2018年7月30日,澎湖青年陣線召集人冼義哲便嚴正批評此案浪費公帑,明明100公尺外便有四線道的北辰街從新生路連結至海埔路,直言「新村路貫通海埔路」之工程完全無必要性。[9]

澎湖縣議員陳慧玲調查後也提出質疑,該設計藍圖的連結道路根本未與停車場相通,明顯有逃避法規取巧之嫌;且新村路連結至海埔路的高低段差達8公尺,難免有行車安全的疑慮。建設處長盧春田[11]則向陳慧玲保證,安全性絕無問題。[12]

公務員批評民眾失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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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2月19日,澎湖縣建設處城鄉發展科發布「台電舊發電廠周邊地區公共設施工程」之新聞稿。

2019年2月,繼任的澎湖縣長賴峰偉核准工程款新台幣2582萬的馬公市光復里「開闢連通新村路-隆貴公園-海埔路車行道路」的計畫,決議拆除澎湖發電廠以及隆貴公園[13]同月15日,澎湖縣政府經濟建設處城鄉發展科科長陳韋成[14][15]率同建商進行拆除工程,遭到光復里居民抗議,陳韋成當眾「政府都有完成程序,是民眾失職」[16]一席發言,引發民眾強烈不滿,差點擴大衝突,翌日又傳「工程鑑界」出問題[13],工程暫時停宕。

「澎湖電廠及隆貴公園自救會」代表曾宥輯曾向文化部提報申請電廠為「歷史建築」,惟澎湖縣政府在4月22日(星期一)舉辦「本縣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聚落建築群、史蹟暨文化景觀審議會108年第3次會議 」[17],澎湖縣總計13位文資委員[a],現場十位文資委員出席,九位委員投票(郁國麟利益迴避),全數反對將澎湖發電廠列為歷史建築。[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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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

2019年8月3日,建設處科長陳韋成再度受命拆除電廠廠房,並以「防止陳抗」為由,發布現場管制,不准任何媒體進入採訪,成功拆毀電廠廠房。不乏民眾質疑縣府特意選擇在周末施工,批評此舉與突襲無異,陳韋成否認突襲動工,強調「事先告知村里辦公室」一詞,回應各界質疑。[3]

自救會代表曾宥輯在獲悉拆除後在訪談中表示:「監察院審查判決還沒下來,縣府就故意挑在假日進行強拆。」[19]冼義哲更公開批評文資委員之一的郁國麟:「身兼拆除單位的土木技師,又同個時間擔任同一個案件的文化資產審議委員,完全不遵守利益迴避!」[7]

郁國麟則回應,依規定簽轉技師不用利益迴避,但文資審查投票時他自動缺席,並未參予投票,現場仍是以9:0否決「歷史建築」的提案,可見澎湖電廠並無保存價值,此外,拆除的部分還是1983年所建,整間電廠根本不算百年建築,遑論文化資產,希望冼義哲發言恪守分寸,以免觸法。[7][20]

圖輯

注釋

參考資料

相關條目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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